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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之恋12

玫之恋

What was taken away was only our love for each other, but what was left was endless sadness.

I love you proof, recorded by the diary.

And then I want to tell you:

I like you not just as a brother, but as a person I like. 

  【译文】 

  被带走的只有我们彼此相爱的心,留下的却是无尽的悲伤。

  将我爱你的证明,由日记本记录下来。

  然后 我想告诉你:

  我不仅仅是喜欢身为哥哥的你,还有作为自己喜欢的人也是你。

  

  

  

  注:本系列文非血腥!非暴力!非毁三观!

  标签:小甜文、互相暗恋、无明显cp倾向、单元体

  

  

  

  结案后取证

  被遗忘的日记本

  

  

  无意间的看到那排整齐摆放的课本里还夹着一个黑色的本子,他穿戴好手套,将那个本子取了出来。

  只看到本子简约的封面上写着“日记本”三个字,还是用的白色字体,这显得这三个字格外显眼。

  暂且不说那片花瓣没有在取证物的时候带走,但 这个可比花瓣还要大得多的物体,却没有带走。

  这让他有些怀疑可能是有人故意没有把这几样给带走,是想要因证据不足而无法把那起案件的“凶手”给绳之以法,也无法结案!

  而那个人有可能是……

  席伟。

  

  李贤翻看着自己手里的日记本,字迹明显是比较工整但显有些稚嫩,这或许是林希的。

  

  日记内容·部分

  

  3.12      晴

  

  这天,是哥哥约他的好朋友一起去学校的篮球场打篮球的日子,我没想到哥哥居然也会邀请我去!

  我开心极了!因为哥哥每次打篮球的时候都会很开心,而我也能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那个令我心动的人了。

  

  

  3.14       阴

  

  这天,哥哥的心情不太好,我也不喜欢哥哥伤心的样子。

  就准备了一个小礼物,想让哥哥开心一下!结果 我给搞砸了……

  明明知道哥哥不喜欢我,我却依旧去招惹哥哥。

  

  

  允泽不喜欢自己的弟弟?

  原因可能会是在他的那个日记本里,有可能允泽也会把自己的心事都写在日记本里,说不定。

  

  

  4.10          阴

  

  这跨度有点大了,估计是没有时间来写日记吧。

  

  不知道为什么哥哥会突然生气,还紧紧抓住我的手,被哥哥抓住的手隐隐作痛。

  而 这一天,我和哥哥吵架了,就因为我……交到新朋友没告诉哥哥,所以……哥哥才会这样生气吧?

  

  这表现不会是……吃醋吧?

  因为 他们被害的那天,正好是他们约定好的那天,要送的估计就是同样的粉色玫瑰花。

  

  “啪!”

  只看了这几篇日记后,李贤更加明确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互相暗恋对方。但 这段感情终究还是会被误定为道德上的污点。

  虽然不是亲兄弟,但也要维护好兄弟的关系。

  

  

  怀疑人选

  

  他联系到允泽与林希的父母,希望他们能把另一本日记本送到警局里,也就是属于“哥哥”的那本。

  而 自己则是把这些遗留在现场的证物装进证物袋里带走,去了第二起意外溺水事件的案发现场——离祥宁中学有些远的柠溪河。

  这起事件的发生“意外”的事情经过是:

  

  「那天要去赴与弟弟的约定的允泽,在下午三点多被朋友邀请去离学校有些远的柠溪河游泳。」

  

  「本应该拒绝的人,因朋友有些过分的语言刺激下而决定去,原来他和弟弟约定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半。他觉得应该来得及,所以就去了。」

  

  「而因不知道柠溪河水有多深而冒险游泳的两名随他们一起同行的高一学生,游泳过程中突然发生了意外,幸好水性好的允泽救起。」

  

  「但在自身往返时,突然脚筋抽搐,无法上岸。而那些被救的两个人看到这种情形很害怕,所谓的朋友也表现出害怕的神情,最后因无人施救,而溺水身亡。」

  

  ·以上均为“凶手”的目击证词

  (稍微梳理)

  

  原本是救了人的人,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去就他,该不该说是私心作祟呢?

  以为能及时赴约的人,却还是没能去见到彼此的最后一眼。

  就只是为了能够真实的想象出那个孩子的后悔,因为这个邀请,却不能去见自己喜欢的人及喜欢的弟弟。

  

  “嘀嗒嘀嗒……”

  “喂,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已经办好了,为什么老大您会怀疑……]

  “不要问,我有我的想法。”

  “你只要看紧他就行了,还有不要告诉任何人一个人。”

  [好的,队长。]

  最后一眼了,希望你下辈子不要再遇到这样的人了。

  他驱车离开了柠溪河。

  

  

  证实

  

  欣安市公安局

  

  停好车的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像模像样的整理了一下衣领,然后弯腰把放在副驾驶座上的证物袋拿了出来,脸上带着一个阴晴不定的表情,走进了警局。

  “我要见一下你们的局长,能通融一下吗?”

  见到他的人,都有些害怕的避开了他的眼神。李贤选了某个人的工作位坐下,一副“我就在这里等着”的表情。

  “好……好的,李队请您稍等一下……”

  一个说话都有点断断续续的人跑去通知他们的局长了,果然没等多久,他抬头看向那个人。

  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向这个年长、经验丰富的欣安市公安局的局长面前,拿出了那两个证物袋。

  “席伟是您的人。”

  听到不是疑问句而是陈述句的人,看了一眼他,“所以呢?”李贤露出一个很抱歉的表情,“浪费了您的时间,真是很抱歉。”

  看着有人想要去拿他手里的那两个证物袋,李贤突然收回了手,“不过还是得谢谢您的回答,虽然跟我想要的差不多。”

  “很抱歉,打扰到了各位警官的休息时间。”

  他微微鞠了一躬,“那么各位继续。”像个无事人一样离开了这里,“局长……”

  “没事。”

  果然啊……

  还好及时发现了。

  

  

  “真正的结束”

  

  

  又驱车回自己的“治安”小队里,看向已经空了的位置,心里虽然有点不平衡,但 最多的就是为了除去了一个隐患而真心的开心。

  他直接去向自己的小办公室里,看到放在桌子上的那个日记本,也是黑色的。

  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了好奇心的人,准备把这些证物放进证物室里,因为 已经结案的案件没有了再继续冒险的价值了。

  只是可惜了那两个失去生命的孩子……

  

  

  

  「隐晦的爱恋,却不能像粉色玫瑰花寓意的那种年少时纯洁无瑕、令人心动、难以忘却的初恋一样。」

  Hidden love, however, can not be as pure, charming, unforgettable as the first love in youth, as the pink rose implies.

  

  「只能 以这种方式,得到自己想要的愿望——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This is the only way to get what you want -- to be with someone you like.

  

  「有些悲伤,也只能由最爱他们的人去承受,这也是一种“私心”。」

  Some sadness, also can only be borne by the people who love them most, this is also a kind of "selfish".

  

  

  【原来 我一直都把那种情感当做是对弟弟的喜欢,却不知道它真正表达的是

  对喜欢的人的那种喜欢。】

  

————「允泽日记」

  

  END·达成BE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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