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奕星——是除李响外我最不愿提及的名字。
他和李响一样眉清目秀,也是我第一个异性朋友。
我曾以为也许是我的中学时代过得太过灰头土脸,老天让我在大学的时候认识了他。
——但他始终无法填补李响的空缺
和李响不一样的是,他待人温柔得体,但是对所有人都这样,他的温柔也就变得廉价。
一开始我也以为只是普通朋友。
但是当他陪我看电影的时候,请我喝高档咖啡的时候,玩游戏时满脸认真说“我喜欢你”的时候:
我才慢慢明白,我以为的友谊有多可笑。
有一个夜晚绚烂的烟花点亮了无边的黑夜,零星的光落到他俊美的脸上,他信誓旦旦地说:
“做我女朋友吧,我以后所有的温柔只给你。”
我的眼眸暗淡,“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因为他是富二代,我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重视的东西在他眼中唾手可得。
后来再见到他时,他在KTV里喝得脸颊发红,身边坐着好几个性感火辣的美人。
他整个人笼罩在阴影里,像一匹森林里的狼,撕开那副温柔的面具。
“谷念雨,你算什么东西?敢拒绝老子?现在知道跑来求老子了?”
他身旁一美女搂着他的肩,尖酸地说,“就是!土里土气的,别站在这恶心人了!”
我两手一扬,两杯倒满的酒正好洒在这对狗男女脸上,“程奕星,是你朋友求我来找你,我怕你死在这才来的。
现在看来,你还是现在死在这里比较好。”
我转身要走,他立马拦住我的去路,“老子不准你走。”
然后当着我的面给了那个女生一巴掌,然后给了自己一巴掌。
他看起来瞬间清醒了很多,只有被扇的半边脸红着,眼尾也泛着红,委屈巴巴地说,“别走好不好,对不起……小雨……我……”
看来还是不够清醒啊……
啪!我给他的另外半张脸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扬长而去。
很久以后,我们还是维持了所谓的体面。
因为一个我不敢告诉任何人的秘密:我心底对他存有愧疚——最开始的时候,程奕星是李响的替代品。
但他只能是程奕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