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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城翊—尘病

「“沈翊。”

沈翊眼皮不抬,垂着眸,轻声笑了一下,回应道:“嗯,在。”

对面的警官眼皮抬了一下,没有在意他这个态度,只是漫不经心地读出宣判结果:“最终审判,死刑。”」

金黄树叶沙沙作响,被风一刮便掉下十几片。晚秋带来的凉风让沈翊皱起眉头,他捂着嘴,咳嗽两声,脚步却坚定而稳当,不似病弱之人会走出的步伐。

站在树上的麻雀见他路过,就叽叽叽地咆哮,试图赶他走开,沈翊也并无停下的心思。他扯了扯围巾,嘴角挂起一抹笑。

大衣口袋的手机发出震动,看起来像是来了电话,沈翊犹豫片刻,还是没有取下手套,而是直接去取手机。

来电提醒备注那写着:“杜警官。”

他颇有些无奈,却依旧按下接通键。

“沈翊,你到了吗?我这边儿连灯的开关都找不着。”

“还没有,快了。”沈翊加快步伐,又被迎面而来的风吹得咳嗽两声。

杜城那边翻了个白眼:“你慢点走,不着急下葬。”

沈翊左顾右盼,确定没人跟着他,也没人看到,便抬起左手,摘下右手的黑色丝绸手套。推开满是灰尘的大门:“我到了,你下来。”

话闭,他又因为扑面而来的灰尘呛得捂着嘴不住地咳嗽。

“行。”杜城那边下楼梯的声音紧张而急促。沈翊没有在意,右手捂着嘴,左手大拇指按下挂断。

他跟杜城,是三年前认识的。按理说他是间接杀死杜城师傅的人,杜城第一次见了他,却一脸复杂地说:“你要不要来跟我工作?”

实话说,他并不适合做警察,杜城看到他的体检报告,也是一脸无奈又复杂的说:“你走特招吧。”

沈翊从小.便身体不好,免疫力极差,灰尘多点、温度变化大点,就要感个冒发个烧。要是大量灰尘持续的时间久了点,他就一定要犯哮喘。

加上他大抵是生来跟海犯冲,早产的原因是母亲买菜被人推下河,溺死,他也差点跟着死亡。三年前,又因为画了幅画,差点儿被人推下海里杀人灭口。

只要跟海沾上边儿,他就一定要出事儿。

太倒霉了,又太脆弱,这样的人做了警察很容易出事,几乎所有人都不赞同沈翊来当警察,但是杜城很执着的要让沈翊辅佐他。

那就干呗,反正也没有什么能干的事。沈翊是这么想的。

杜城打量了下围巾手套穿戴整齐的沈翊,抱臂,靠在欧式装修风格,华丽不失皇家低调风格的门上:“想什么呢?”

沈翊回过神来,微微一笑:“没什么,就是觉得我大概命里跟水犯冲。”

“那我还得看着点儿你,以防一不小心你就掉海里找不着人。”杜城一边吐槽,一边在前头走着,带路:“我说真的,沈翊,你最近注意着点儿。你的信息从前天外放开始,我就心慌得紧。”

室内装饰则以天然大理石白玉兰为主,质地光洁细腻,温润如玉,再搭配地面精美的水刀拼花点缀,整体空间显得精致高雅。同时,豪宅中的家具和配饰也通常十分繁杂大气,彰显出奢华与品味。

别墅的外墙和庭院大门采用花岗岩芝麻白荔枝面干挂,倒是很有那时候的审美。

就是可惜了,现在那些花儿啊草啊都已经枯萎了,有些甚至早已化作尘埃。

豪宅内也已经布满灰尘跟蜘蛛网,如若不是这起案件很特殊,杜城是绝对不会让沈翊来到这个地方的。

他跟随杜城的脚步走过一阶又一阶台阶,就算在黑暗里,沈翊的眼睛依旧是能看到些东西,做出判断的。他几乎是立刻就确定了雕刻的是什么花纹。

莨苕叶纹。

莨苕叶纹的特点是叶片宽大且呈卷曲状,边缘饰有锯齿状花纹。这种图案具有很强的装饰性,线条流畅且富有动感,能给人带来优雅、有动感的印象。

在欧式楼梯的雕花设计中,莨苕叶纹常常与其他古典元素相结合,如柱式、涡卷纹等,以展现欧洲古典艺术的魅力,而这里主人选用了柱式。

在古代,莨苕叶被认为是一种寓意生命力和永恒的象征。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艺术品中,莨苕叶经常被用来装饰,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纺织品等各个领域。

这个主人或许是比较讲究的类型,到现在来看,选用的材料跟装饰都是上等,就连随处可见的花瓶都是水晶玻璃制作。

杜城时不时就回头看一眼沈翊有没有跟上,确认没有问题后才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三楼。他的手停在卧室门的门把手上,有些犹豫,最后拧了拧眉毛,语气正经地说道:“沈翊你往后走走。”

沈翊闻言,乖顺地后退十步,杜城这才动作轻柔地拉开卧室的金属门把手。

里面冲出的味道由于过于浓烈,让人感觉呼吸困难,仿佛无法呼吸。杜城用胳膊捂住鼻子,同时庆幸好在他让沈翊退后了。

沈翊却是用戴着手套的左手捂住口鼻,歪了歪头,一脸疑惑地看着杜城:“这是,离世几年了?”

“七年。”杜城果断回答,“反正张局这么说的,蒋峰他们还没到吗?”

沈翊有些犹豫,只能把碰过陈年老灰尘的手塞进口袋,取出手机,查看了下来电记录:“没有。可能是遇上了什么事。”

杜城从兜里掏出消毒液以及75°医用酒精混合搭配的喷雾,在门口处喷了三下,又先进屋在确定没有很重要的东西的情况下,把角落喷了个遍。

“进来吧。”杜城甩甩手。

沈翊捧着手里的笔记本,笑笑:“说实话,你给我喷酒精的时候显得格外帅气。”

“少贫。”

说罢,两人就各自开始认真观察案发现场,包括躺在床上死了七年的房屋主人。他早已只剩了泛黄的骨骼。

“剩的是骨骼,而不是已经爆炸过的景象,也不是干尸或者冻尸,看来这里之前的环境是很适合人居住的。”杜城判断道。

沈翊从怀中拿出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涂涂改改。杜城便眯眯眼,自己一个人在屋里的各个角落开始寻找线索。

虽然什么也没有找到 反倒因为霉菌灰尘的味道呛得直皱眉。

过了十分钟,沈翊用右手擦了擦额角的汗,带着温和的笑把本子递给杜城。

杜城没接,他想,自己的手满是灰尘,现在接了笔记本,要是让沈翊发现了,估计这辈子都不会买这个款了,还会立刻扔掉。

杜城凑近看了几眼,挑眉:“布局图?”

“嗯。我推断,这个家主大概是个很在意生活品质的人,所以选的地方是最适合居住的地方,装饰装修选用的也是最高端的那一层。”沈翊捂嘴咳两声:

“我做了个侧写。我想,当年的布局图大概是这样的,强调室内外景观融合的模样,其次,当年家主应该有个女儿,他床下有一双女士儿童拖鞋,是带兔子耳朵的,粉色的,并且我在他前臂骨附近发现了一颗糖,因为太久了,已经看不清牌子跟配料表。”

杜城走到床边,看着这已经快要被人遗忘的骨骼:“根据七年前的报告所说,他是自杀。但是他自杀的时候,妻子女儿都还好好的,甚至很恩爱。

我看了七年前统计的他的行程表,上面写他每周三都回去锻炼身体,周日都会去一个叫星港花.园的地方见一个小说作者。”

杜城从风衣大口袋里掏出一个有些破旧的本子:“那个小说作者当年的笔录能查阅的都在这儿,反正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我跟你讲就是。第一次,他说他是个厨师,写小说只是他的爱好。第二次,他却改口说,已经在两月前辞职。

之后,再怎么问他他也只是说,这个家主充满了痛苦,很适合做小说素材。”

沈翊想要触碰一下这泛黄的骨头,他却也无法也不敢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承受碰了的后果。但是即使只是看着,也足够他进行侧写分析:

“这个故事很长,大概要从七年前一次钢琴课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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