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中国历史古代篇章(前传)
本书标签: 历史  中国历史  架空历史 

清朝 中

中国历史古代篇章(前传)

维新图存

《马关条约》的签订,中国再次遭受割地、赔款,以及大量主权进—步丧失的厄运。甲午战争的惨败更加速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进程。亡国灭种的危急形势迫使一些先进的中国人开始寻找新的救国救民道路。光绪帝痛定思痛,他极力支持维新派变法以图强。

1896年,清廷为联俄制日,签订《中俄密约》。列强在中日战争中国战败后,掀起瓜分中国狂潮。此时在华北冀鲁地区爆发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慈禧太后欲借此排外,暗中默许义和团,向十一国宣战。为保华中华南,东南各行省总督巡抚,不服从清廷对外宣战的敕命,发起东南自保,义和团事件引发西方列强的报复。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6月下旬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后,清军一再溃败。北京被联军占领,劫杀掳掠。慈禧太后率光绪皇帝逃往西安,慈禧认为此祸乃义和团引起,遂颁布剿灭义和团的命令。最终义和团运动在清军与八国联军的联合剿杀下失败。1901年,清朝同十一国签订了《辛丑条约》。1904年,日俄两国在东北的利益冲突爆发日俄战争,进一步加深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革命风潮

清朝于八国联军入侵之后国势大坠,知识分子莫不提出各种方法拯救中国,主要分成立宪派与革命派两种改革路线。1901年,立宪派康有为、梁启超推动立宪运动,梁启超发表《立宪法议》,希望让光绪帝成为立宪君主。而慈禧太后为挽清朝衰落危局,有意效仿欧日的改革而推行清末新政。新政主要推行君主立宪、建立清朝新军、废除科举、整顿财政等一系列改革。而革命派对清廷的改革失望,他们主张推翻清朝,建立共和制。

孙文于1894年在夏威夷檀香山建立兴中会[67];1904年,黄兴于长沙成立的华兴会;同年,蔡元培于上海成立光复会。1905年,孙文在日本联合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成立中国同盟会,并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革命派联合旧有反清势力如三合会、洪门等,在华南地区发起了十次起事,并将势力渗入华中、华南的清朝新军。

当时立宪派与革命派为改革方式发生争执,一开始立宪派占上风,清廷也承诺实行立宪。1907年,清廷筹设资政院,预备立宪,并筹备在各省开办咨议局。1908年7月,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命令各省在一年之内成立咨议局。同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成立代议会。在立宪派成员的请愿下,清廷宣布预定在1913年召开国会。1908年11月,光绪帝与慈禧太后相继去世,溥仪继位,即宣统帝,其父载沣担任监国摄政王。

1911年5月,清廷组成由庆亲王奕劻领导的“责任内阁”,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不过,该内阁中的很多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很多转向于革命派合作。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南京宣布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2月12日,袁世凯迫使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将权力交给袁世凯政府,清朝灭亡。

疆域

清朝疆域、清朝行政区划、内地十八省、朝贡体系

领土范围

1760年,平定准噶尔的清朝疆域达到极盛,东北与俄罗斯帝国分界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与外兴安岭,这条疆线直到鄂霍次克海与库页岛;正北与沙俄分界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与额尔古纳河;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分界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西南与印度莫卧儿帝国、尼泊尔、不丹等国分界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正南大致上与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分界相近,包含南坎、江心坡及缅甸北部等地;东与日本、琉球分界日本海与东海,与朝鲜王朝沿图们江、鸭绿江分界;清朝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

行政区划

内地

清朝内地行政区划

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1884年(光绪十年)置新疆省,1887年(光绪十三年)置福建台湾省,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置江淮省后旋即撤裁。

土司

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省设有土司,分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和长官司(长官为武职),与土府、土州、土县(长官为文职)。土司的长官以当地各族头人充任,可以世袭,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颁给印信,归所在地方之督抚、驻扎大臣管辖。宣慰等司的长官隶属于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隶属于吏部。雍正年间,云南、贵州、广西等省的土司开始改行流官制,史称改土归流。光绪、宣统之际,赵尔丰出任川滇边务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东部的宗也开始改土归流。

东北

东北为清朝龙兴之地。入关后,以驻防八旗留守盛京沈阳,并严禁内地汉人出关耕种。康熙至乾隆年间,逐渐形成三个相当于行省的将军辖区: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之下设专城副都统分驻各城,并管理各城的临近地区。副都统下有总管统领各旗。在汉民聚居之处,置府、州、县、厅,如同内地。居于黑龙江、嫩江中上游的巴尔虎、达斡尔、索伦(鄂温克)、鄂伦春、锡伯等族,编入八旗,由布特哈总管、呼伦贝尔总管管辖。黑龙江、里江下游及库页岛的赫哲、费雅喀、库页、奇楞等渔猎部落则分设姓长、乡长,由三姓副都统管辖。1907年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

藩属国

清朝藩属国最多时有19个。早在皇太极、康熙时期就有朝鲜与琉球国。到乾隆时期扩充到东南亚地区的安南(越南)、南掌(今老挝)、缅甸、暹罗(今泰国)、柬埔寨、兰芳共和国(今加里曼丹岛西部)以及吕宋、苏禄(于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群岛后相继消失);南亚地区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与拉达克(归驻藏大臣管辖)等国;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浩罕汗国、布哈拉汗国、爱乌罕(今阿富汗)、巴达克山与干竺特等国。

18世纪中叶,中亚西部的政局在激烈的动荡中重构,动荡的局势波及帕米尔高原。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在统一新疆后,再次将中原王朝的疆域拓展到帕米尔高原。当清朝介入帕米尔地区后,在处理中亚事务时的政策取向,直接影响到中亚各国未来的命运以及该地区的政局。当时,中亚诸国的实力显然无法与清朝对抗,而清朝在西北边疆既要面对强邻俄国,又要强化蒙古的藩部地位。如何处理和卓后裔问题,消除内部的隐患,隔绝哈萨克、布鲁特各部,构建安全屏障成为清朝中亚政策的首要目标。在平准战争过程中及战后,哈萨克、布鲁特、浩罕汗国、塔什干、巴达克山等政权、部族均向清朝臣服,期望清朝的中亚政策能够惠及自身。在帕米尔以西构建郡县制、分封制等统治构想破灭后,清朝最终决定将中亚纳入藩部系统,与中亚各部族互不干涉,“永守边界”,保持睦邻友好。

政治

中枢机关

议政王大臣会议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议政王”与“议政大臣”集议诸事的一种议政形式,在清朝前期相当长的时间里,为皇帝指挥下议处军国大政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与八旗制度及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密切相联的。在清初权力很大,一旦决定事务连皇帝也不能改变,故而随着皇权的集中被逐步削弱。1791年十月二十四日,乾隆帝下谕将其撤销。

内阁

1631年,皇太极仿明制始设内三院。1644年五月初三,多尔衮进入北京后,谕“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官与满官一体办事”。这样,清廷定鼎燕京伊始,便全部承袭了明内阁等中央机构,原明官员也留任,与满官一体办事,中央政权机构迅速运转起来。军机处设立后,内阁的地位开始下降。

南书房

1677年,康熙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军机处

1729年,雍正帝为及时处理西北军报始设军机房,1732年改称军机处。乾隆帝即位后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清朝责任内阁

1911年5月18日,清政府宣布废除军机处,实行内阁制,任命内阁总理大臣和诸大臣组成内阁。由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组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内阁。

执行机关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为清朝最高执行机关,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入关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

监察机关

清朝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名为都察院。都察院负责纠劾各级衙门、官吏之奸贪劣迹,条陈政治民生之得失利弊,参加九卿议奏事议,会同刑部、大理寺审办钦交大案及朝审、秋审,检查注销文书案卷和封驳事宜,以及稽察京师地方治安等事。其所属监察机构有:十五道、六科、宗室御史处、稽查内务府御史处、五城察院。其中的六科是清初仿明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勘察官府公事。初为独立机构,至1723年始隶都察院。

选官制度

科举制度、国子监、明清选官制度、博学鸿词科

品级制度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刑律制度

1647年,《大清律例》编修完成。《大清律》基本上承袭《明律》的内容。后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并于1727年公布。但清朝最经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清廷对各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蒙古族有“蒙古律例”,维吾尔族有“回律”,藏族有“番律”等等,以加强对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统治。

1907年修订法律馆“专以模范列强”为宗旨,制定大清新刑律草案。草案分总则、分则两编,刑种有主刑、从刑两类;并制定了有关国交、选举、交通、通讯等方面的犯罪条款,确立了缓刑、假释的制度。在新刑律颁行前,修订法律馆删修大清律例,以《大清现行刑律》作为过渡,于1910年颁行。

地方制度

督抚(清朝总督制度、巡抚)、提督、布政使、按察使、内地十八省、保甲制度、漕运总督、“冲繁疲难”

国旗与国歌

起初,清朝没有法定的国旗与国歌。近代以后,随着与西方国家的交往,逐渐引入西方国家的一些概念,其中就包括国旗与国歌。1888年,清政府认定“黄底蓝龙戏红珠图”(即俗称的清朝“黄龙旗”)为大清国旗。

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清朝曾先后使用《普天乐》《李中堂乐》《颂龙旗》作为半官方国歌或代国歌。直到1911年,清政府定《巩金瓯》为正式国歌,由于辛亥革命爆发,《巩金瓯》后来没有流行开来。

军事

绿营和团练

绿营兵,主要是清兵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兵种有马兵、步兵和水师。在各省者,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所统辖。

清中叶以后,又有汉族地主自募自练的团练乡勇。后因太平天国运动兴起,各地地主团练武装迅速发展,曾国藩的湘军便应运而生。还有李鸿章组织的淮军,左宗棠的楚军等,这些地主团练武装后改编为练军与防军。

海军

1651年,顺治帝令沿江沿海各省循明制,各设水师,此为清朝水师之始。内河防务以长江为主体,沿岸各设水师。洋务运动时期清朝才有新建海军的动作。为建立船舰自制能力,1866年,清廷在福州马尾成立总理船政事务衙门,以沈葆祯为船政大臣。同年,李鸿章要求其江南制造局建造炮舰。1868年8月,第一艘中国制造的蒸汽军舰,“恬吉”号下水。随后的中法战争与甲午战争分别摧毁南洋舰队与北洋舰队,这也标志自强运动的失败。

新军

清末新政时,袁世凯在华北组建新建陆军(即北洋军),张之洞在南方组建自强军。[90]到清朝灭亡前夕,其陆军可以号称100万,但大概只有60万战斗人员,其中只有17.5万人是现代化的正规军。并非所有新军均效忠清廷,部分暗中支持革命军。

对外战争

分期

时间

战争

交战国

结果

清朝前期

1627年

丁卯之役

朝鲜(李朝)

朝鲜败,求和,约为兄弟之国

1636年

丙子之役

朝鲜(李朝)

朝鲜败,成为清朝附属国

1685年-1686年

雅克萨之战

沙俄

沙俄败,《尼布楚条约》

1765年-1770年

清缅战争

缅甸(贡榜王朝)

签订和约

1788年-1789年

清攻安南阮惠之战

安南(西山朝)

安南求和

1788年-1792年

廓尔喀之役

廓尔喀

中国胜,保卫了西藏领土

清朝后期

1840年-1842年

第一次鸦片战争

英国

英国胜,《南京条约》

1856年-1860年

第二次鸦片战争

英国、法国

英法胜,俄国渔利,《天津条约》、《北京条约》

1875年-1878年

清军收复新疆之战

浩罕国

中国胜,收复新疆

1883年-1885年

中法战争

法国

中国不败而败,《中法新约》等

1894年-1895年

中日甲午战争

日本

日本胜,《马关条约》

1900年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英、法、德、俄、美、日、意、奥

八国胜,《辛丑条约》

1900年

东北军民抗击沙俄入侵之战

沙俄

沙俄胜,但未能实现其“黄俄罗斯计划”,《中俄收交东三省条约》

经济

清前期“康乾盛世”的国力强盛,主要体现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均取得较大幅度发展,特别是耕地面积扩大,人口增加和国库钱粮充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峰。

农业

清朝采取开垦荒地、移民边区及推广新作物以提高生产量。由于国内与国外的贸易提升,经济农业也较发达。清初为缓和阶级矛盾,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雍正帝时期实行“摊丁入亩”的政策,清朝前期还多次豁免天下钱粮。内地和边疆的社会经济都有所发展。至18世纪中叶,清朝的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于是中央集权专制体制更加严密,国力强大,秩序稳定。

手工业

手工业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为代税役制。产业以纺织和瓷器业为重,棉织业超越丝织业,瓷器以珐琅画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镇为瓷器中心。

商业

清朝商业发达,集市贸易是最普遍的交易形式。城镇是商品的集散地、转运贸易的起落点和各地集市的联结点。城镇与商品经济密切相关,与商业是相辅相成、互相依存的。清代的城镇市场有两种:一种是市镇集市,就是设置于市镇的集市;另一种就是城镇里的商业店铺,这是城镇里的经常性的和主要的商品市场。这一时期城镇市场的繁荣,首先表现在市镇集市有显著发展。市镇集市与农村集市的不同点在于,在市镇集市进行交易的,除了市镇四周的农民,主要是小商贩,其商品的购买者主要是城镇居民。这一时期市镇集市和农村集市同样有较快的发展。其次,这一时期城镇市场的繁荣还表现为商铺的行业和铺面数量的增多。各城镇所拥有的店铺行业并不相同,有的多达六七十种行业,有的只有十几种,一般多为二十几种。但总的来说,行业的数量和店铺数量日益增多是其发展趋势。如,明代山东临清城内拥有大小店铺五六百家,清朝时期到达千余家。这一时期,在某些较大的商业繁荣的城镇,还出现了一些专业街巷,甚至一街一行、一巷一行。新的商业城镇不断涌现,原有城镇的商业区不断扩大,是城镇市场繁荣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时期的城镇市场,一般都是县级的商品市场中心,是本县各地集市的联结点和贸易中心,具有调剂本县产品余缺的功能。有些城镇市场,由于其规模较大或商品生产比较发达,或地处交通要冲,因此不仅是本县的商品市场中心,而且是一个地区的商品市场中心。有的则成为区域性市场,即一省或一个经济区的商品市场中心。[263]随着商业的发展,城市更加繁荣,在几大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的商业中心。

此时,区域性市场逐渐形成。如北方的齐鲁市场中原(豫章)市场、燕北(京津)市场、潞泽市场、关中市场、辽东市场南方的岭南市场、江南市场、湖广市场、漳泉市场、江西市场,等。各个区域性市场都形成了一个或几个区域市场中心。如齐鲁市场的中心城市有济南、临清、青岛;关中市场的中心城市有西安、咸阳、南郑;中原市场的中心城市有开封洛阳、南阳等。齐鲁市场的中心城市之一临清,其商品市场既为本地居民手工业者和附近州县农民服务,也为鲁西和直隶东部部分州县服务,它是个以中转为主的商品市场。临清的粮食,每年销量达500-1000万石,是北方最大的粮食交易中心。临清又是南方棉织品、丝织品北销的中转站,西、陕西、辽东的布商从这里购货北销,山东、河南各州县布商也从这里购货,回到本地发卖,是北方最大的纺织品市场。

全国市场在清朝也已经形成。全国统一,社会基本安定,为全国市场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并为统一商业政策、统一税制、统一币制、统一度量衡制度的实行提供了可靠条件。全国市场已经形成,其标志还表现在清代某些产品不仅形成了中心产地,而且这些中心产地的产品其市场已遍及全国,或者说某些商品已经有了全国市场。如明代苏州、杭州已成为丝及丝织品的生产中心,至清代,又出现了两个新的丝织业中心,即南京、广州,它们的产品遍布全国各个市场。时人称“江绸贡缎之名甲天下”,其产品“北溯淮泗,达汝洛,趋京师;西北走晋绛,逾大河,上秦陇;西南道巴蜀,抵滇黔;南泛湖湘,越五岭,舟车四达,悉贸迁之所及耳”。而广州的丝织品,“金陵、苏杭皆不及”,人称“广丝甲于天下”。其他,如苏州、松江的布,佛山的铁器,景德镇的瓷器,台湾的糖,安徽、福建的茶等,都有了全国性的市场。三是由于区域性市场的发展,各区域性市场进一步联结起来,已形成了几个全国中心市场,即时人所谓的“四大聚”:“天下有四聚,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除“四大聚”外,还有“天下商贾聚”的广州、南京、杭州、扬州、天津等城市。康、雍、乾三朝时期,商品生产发展,商业繁荣,商路广阔,已形成了由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与全国性市场组成的商业网。

同时,商业资本进入生产领域。随着商业的发展,形成十大商帮。其中晋商、徽商支配中国的金融业,闽商、潮商掌握海外贸易。

金融

高利贷典当业的发展:康、雍、乾三朝时期,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高利贷业十分活跃。其计息方法,有以年计的,有月计的有以日计的而以月计者为名数。利息多为月息三分、五分,即借一两银子,月息三分或五分。虽有低于三分者,但很少,有的高达九分,还有加一(10%)加二(20%)加三(30%)者。据不完全统计,康熙二十四年(1685)全国共有7355家当铺乾隆十八年(1753年)猛增至18308家,增加了将近一倍半。[264]其增长速度是很快的,反映了这一时期高利贷典当业的发展相当迅速。还有一种特殊的高利贷,即清廷的生息银两,由国库拨出一定数量的银两交内务府或各镇、各省营运,以获得的利息解决低层官员的经济困难等。这种生息银两始于康熙朝,至乾隆朝则逐步收缩,嘉庆年间再度活跃,直至鸦片战争后仍然存在。康熙四十二年,圣祖亲自批准借给两淮盐商100万银两年息为10%。雍正元年(1723年)拨出90万银两生息,月息“按一分生息”。这种生息银两与民间的高利贷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只不过利息稍低一些而已。其月息为一分至三分不等,以一分、二分为多数。清廷将生息银两投放市场,扩大了高利贷资金和高利贷市场,推动了高利贷业的发展。

印局、钱庄和账局的出现:随着高利贷业的发展,一种专门经营高利贷的信用组织——印局出现了。约在明天启年间,北京已有关于印局的记载。康熙二十年(1681年)两江地区已出现专放高利贷的组织印局。清代中期以后,各主要商业城市都出现了印局。其利息较一般高利贷要高,多在月息三分至六分。明代晚期,白银与铜钱并用,因而出现了经营兑换业务的信用组织,开始是摆摊,称钱桌或钱摊,后来出现以门面经营,称钱庄、钱铺兑店。到清代,钱庄的职能逐渐扩大,除兑换业务外,还经营放债与存款钱庄盛行于江南,以汉口、上海为中心,绍兴帮的势力最强。与钱庄职能似的信用组织北方称之为“账局”。第一个账局是山西商人王廷荣出资金千万两在张家口开设的“祥发永”。山西商人在北京、张家口经营的账局最多,仅北京城鸦片战争前就有百余家账局,本银在一千数百万两。账局的借款对象,一为工商店铺,二为印局、典铺、钱铺,三为官吏和蒙古贵族。它为工商业融通资本,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

票号的出现:虽然明代民间已有“会票”即汇票一类流通,但经营汇兑业务的信用组织票号的出现是在清代。由于票号多掌握在山西商人手里,因此又称“山西票号”。山西票号的分号,分布在全国90多个城镇,有400多庄,当时号称“汇通天下”。在银行出现以前,“全恃此以为汇兑”。票号的利息,存款一般为月息三至四厘,放款为月息七至八厘,较低的为五厘,较高的为一分。其服务对象为钱庄、当铺和一般的工商业者,并对清廷提供信用,缓解了国家财政危机。从票号资金来源、服务对象及其职能来看,基本上仍属于封建主义的生息资本,但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长途贩运和大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流,推动了全国性市场的出现,也为近代银行的出现,从人才、管理制度和经验的积累方面,提供了条件。

货币

清朝货币大体上采银两与铜钱并用的银铜双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但银的地位更见重要。因海外贸易发达,白银大量从国外输入,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国银元除西班牙银元外,还有葡萄牙银元、威尼斯银元、荷兰银元、法国银元等。鸦片战争前后,需要固定形式的银币出现,正式使用机器铸造银币则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鸦片战争前,由于英国将大量鸦片销入中国,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铜钱才能换取白银。由于白银是百姓纳税的固定货币,这带动了通货膨胀,严重恶化经济。使得曾经于1651年顺治帝发行纸币,到1853年咸丰帝又发行大清宝钞与户部官票等纸币,以稳定清朝经济。

赋役

至康熙五十年(1711)以前,清朝的赋役制度,尽管屡经调整,但由于积弊已久,仍十分繁杂而混乱。康熙五十一年(1712),决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即以康熙五十年全国人丁数2462万余丁,丁银335万余两为定额,以后再增加的丁口,不再加征丁银。雍正元年(1723)直隶总督李维钧请求将丁银摊入田粮中征收,得到朝廷的允许。以雍正元年逐步实行“摊丁入亩”政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长期以来的赋税不均的情况,有利于调动劳动人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乾隆帝更是多次大规模地蠲免田赋和漕粮,以及各省的积欠,并于乾隆十年、三十五年(1770)、四十五年、五十五年、嘉庆元年(1777)五次下令,分三年轮免各省的额赋和钱粮一年。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的蠲免赋税的政策,尽管是从维护封建统治出发所采取的缓和矛盾的措施,但相对于横征暴敛,巧取豪夺来说,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使他们得以安心于生产而免遭颠沛流离之苦。

财政

平定三藩后,地丁银年收入二千六百万至二千八百余万两,留存地方支用约八百三十余万两外,再加其他收入,一年财政收入近三千万两。由于财政收入税制的确立和各项税法的日趋完善,清朝的财政收入大于支出,户部库存也日益充裕康熙六十一年户部库存八百余万,雍正间渐积至六千余万。及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又增至七千八百万两,清朝的财政收入以进入最佳的鼎盛时期。[99](也有说法认为1777年接近8200万两,是为有清一代的最高纪录)嘉庆初年爆发的白莲教起义,成为清朝财政的转折点。1804年平定白莲教之后,清朝又迎来了和平时期。在接下来的16年间,内地和边疆均未发生大规模战事。令人讶异的是,户部盈余量并没有因此发生反弹,在本周期的大部分年份,盈余量一直维持在2000—3000万两之间。

但是,一旦朝廷用兵边陲或平定内乱,军费急剧增加,其现金储备会大幅下降。但历次边陲用兵并未导致清政府提高田赋税率或新设捐税以增加国库收入。

土地

更名田、一田二主

文化

小说

清代小说、《红楼梦》

在清朝,小说创作和传播达到了中国古代的一个巅峰时期。这个时期的扛鼎之作包括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还有李绿园所著的《歧路灯》,以及石玉昆创作的《三侠五义》等,这些都是那个时代杰出的代表作。

诗词

清诗是唐宋之后又一个重要时期,流派纷呈,诗学主张也多样,有其不可忽视的艺术价值。清初诗坛的主流是“遗民诗”,是富有反抗精神的。最著名的是钱谦益、吴伟业、龚鼎孳,称“江左三大家”。生活于乾隆后期和嘉庆时期的著名诗人有张问陶,他的七言律绝,佳句络绎。张问陶也好谈“性灵”,赞成袁枚论诗主张,可以算是“性灵派”的诗人,张问陶与袁枚、赵翼并称乾嘉“性灵派三大家”。

被成为“诗界革命”的诗歌改良运动产生于戊戌变法前后,其代表有黄遵宪的诗,其余如谭嗣同、唐才常、康有为、黄遵宪、蒋智由、丘逢甲、夏曾佑均有作品。

清词号称“中兴”,仅顺康两朝,词人就达到2500多人、词作60000余首,远超前面任何一个朝代,尤其是相较于词学衰微的元、明两代。到了康熙时期,清词第一次展示了其骄人的创作成绩,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征,在唐五代、两宋词外别立一坛。[261]出现王士禛、陈维崧、朱彝尊、顾贞观、厉鹗、纳兰性德等重要词人。朱彝尊、陈维崧和纳兰性德,他们在整个词史上的地位虽评价各异,褒贬不一,但其康熙词坛大家”的地位,几无人撼动,尤其是浙西词派领袖朱彝尊,其“学南宋,尚醇雅”的理论,引领有清一代词坛创作风气之先。清词进入鼎盛时期。清末词人王鹏运、郑文焯、朱孝臧、况周颐并称“晚清四词人”。综观清词的显著成就,可概括为三点:第一,作者多;第二,立论高;第三,功夫细。

戏剧

中国戏曲发展至清代乾隆年间,地方戏似雨后春笋,纷纷出现,蓬勃发展。昆腔经过魏良辅,李玉等剧作家的改进,执剧坛牛耳者已明显归于昆曲大宗。经过“花雅之争”,雅部昆曲最终衰落下来。京剧之名始见于1876年的《申报》,历史上曾有皮黄、二黄、黄腔、京调、京戏、平剧、国剧等称谓,系1790年四大徽班进京后与北京剧坛的昆曲、汉剧、弋阳、乱弹等剧种经过五、六十年的融汇,衍变而成。其剧目之丰富、表演艺术家之多、剧团之多、观众之多、影响之深均为全国之冠。

散文

绘画

清代的画坛由文人画占主导地位,山水画科和水墨写意画法盛行,更多画家追求笔墨情趣,在艺术形式上翻新出奇,并涌现出诸多不同风格的流派。清初朱耷、石涛的山水花鸟画,中期的“扬州八怪”,清末任伯年,吴昌硕的仕女花鸟画及杨柳青、桃花坞和民间年画均对后人有很大影响。

篆刻

清代金石学盛行,以及历代金石文物的大量出土,不少学者致力于这些文物和古代文字的搜集、研究、著述和流播,因而扩大了篆刻家的视野。清代篆刻流派之多也为前所未有,代表人物有:赵之谦、吴昌硕、厉良玉、齐白石等。

学术

在学术上,清朝时期最兴盛的是考据学。考据学全盛时期的代表人物有惠栋、戴震、段玉裁、王引之、王念孙,等等,考证方法大同小异。到了章学诚,又提出了“六经皆史”的论点,又前进一步。

哲学

新学

西学东渐、海国图志、资政新篇

史学

章学诚、续三通、清三通、明史

在考据学风的影响下,对古史的考订、补撰以及金石史料的搜集蔚成风气,出现各种史学著作。惠栋有《后汉书补注》24卷;钱大昕有《两汉书辨疑》40卷、《三国志辨疑》3卷、《后汉书补表》8卷、《补续汉书艺文志》2卷、《嘉定金石文字记》4卷;梁玉绳有《史记志疑》36卷;崔述有《考信录》一书;杭世骏有《史记考证》《三国志补注》《补晋书传赞》《北齐书疏证》《经史质疑》等;谢启昆有《西魏书》24卷;沈钦韩有《左传补注》12卷、《左氏地理补注》12卷、《两汉书疏证》74卷等;雷学淇有《考定竹书纪年》14卷;洪亮吉有《四史发伏》12卷、《三国疆域志》2卷、《东晋疆域志》4卷、《十六国疆域志》16卷、《西夏国志》16卷等;毕沅组织编撰《续资治通鉴》等。史学考订、补辑工作,是对中国历代史书的一次全面清理和总结,为后人治史开拓了道路,最有成就者当推王鸣盛、钱大昕、赵翼三人。王鸣盛除《十七史商榷》外另有《蛾术编》,属以考证为主的学术著作,以论经义、史地、小学为主,旁及制度、名物、人物、文字、诗文、碑刻等,内容十分丰富,其中《说地》《说制》《说人》《说物》四类38卷尤为精辟;钱大昕除《廿二史考异》外还参与过《续文献通考》《续通志》《一统志》等官书的纂修。对于史学之又一贡献是在元史学,有《元史氏族表》3卷、《元史艺文志》4卷,他有志于重修一部元史,已成《元史稿》100卷,不幸散佚;赵翼除《廿二史劄记》外尚有《皇朝武功纪盛》4卷、《陔余丛考》43卷、《詹曝杂记》6卷。[262]

在官修本朝史和边疆底定的形势影响下,出现了一批研究撰写本朝史和边疆史的学者,他们的学术成就对晚清学术风气有重要影响。赵翼的《皇朝武功纪盛》,即以纪事本末的体裁,记述了圣祖、高宗两朝平定三藩平定朔漠,平定准噶尔及平定缅甸、两金川台湾、廓尔喀等重大史事,颇有史料价值;蒋良骐以供奉史馆之便,编写《东华录》32卷,记清代前期五帝六朝史事,取材以实录、题本为主,因其成书在清廷修改实录之前,故保存了许多重要的原始资料;陆耀辑撰有《皇朝藩部要略》18卷《西域释地》1卷《西陲要略》4卷及《新疆识略》等;徐松博极群书,因事戍伊犁,“自出关以来,于南北两路,壮游殆遍。每有所适,携开方小册,置指南针,记其山川曲折,下马录之。写成《西域水道记》5卷。以上既为清朝的当代史,又与边疆的巩固与开发有关,由此形成史学研究注重当代史和边疆史的特点。[262]

在史学理论方面,章学诚的史学理论贡献。章学诚,字实斋,号少岩。其学说要点:一是将史籍分为“著述”和“比类”两部分。他说:“古人一事,必具数家之学,著述与比类两家,其大要也。”所谓著述,即指自成一家的独断之学;所谓比类,即指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纂辑。基于这种见解,他赞成著述成家,提倡撰写通史二是标举“史意”,提倡“史德”。所谓史意,即指史家的撰著意图和宗旨,所谓史德,即在刘知几史学“三长’(才、学、识)理论基础上,再倡“史德”之说。三是史学总体观念。他说:“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比人而后有家,比家而后有国,比国而后有天下,惟分者极其详,然后合者能择善而无憾也。”这是将不同的史籍视为相互联系的总体来看待,统称为“史”。正是在这种总体观的指导下,他特别重视州县方志的编纂,因而导在州县建立志科,为修国史积累资料。其次是修志实践。章学诚未入过国史馆,其一生的修史实践主要是在地方志的纂修上,经他纂修的有《天门县志》《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湖北通志》等。在修志活动中章学诚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如志乃史体,应国史所取材,重视史表的作用,史书应该有图,方志应该立“三书”之体例(即志、掌故、文征各成一书)以解决学术性与资料性的矛盾,等等。这是他在修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理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还高扬“六经皆史”之说,不趋从于考据学风,敢于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

文字狱

清初和中期,统治者屡兴文字狱。柳诒征称:“前代文人受祸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来,志节之士,荡然无存。……稍一不慎,祸且不测。”。清朝诸例文字狱中,有名的有康熙时期的南山案、雍正时期的查嗣庭试题案和吕留良案等。

上一章 清朝 上 中国历史古代篇章(前传)最新章节 下一章 清朝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