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是荔之。相信你们应该很熟悉我吧,是的,我就是一个被系统收买的贱种。但是像我这种人也渴望着被阳光笼罩:我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母亲是个瞎子,妹妹是个哑巴。这种家庭很适合被校园霸凌,一切都像是定好的一样,我被欺负了然后遇到“阳光”,像是被别人随意的创作,成为一个提线木偶。她站在光里,想要将我也拉进去,但是…一个被背叛多次的人,怎么可能会再次相信别人呢?
我想将她也拉入黑暗中,但是这个想法很快被那个创造者发现了,祂修改了作品,而我成为了坏人。在那以后,我被她还有“主角”欺负地更惨了,果然,她根本就不是真心的!不过,我遇到了真正的阳光,她对我说,如果想,就可以尽情地毁灭。因为这句话,我觉得我们是同类,于是我就听了她的。
在那个夜晚,我带上了圣洁的枷锁。真好,黑夜与鲜血为我铺了一条路,路的尽头也有着阳光,只是…我根本不会知道这是不是阳光。我也不想知道真相是什么。
做完这一切之后,她却消失了,再也不可能回来。她死了!…她食言了,明明说过会和我一起的!骗子!骗了人的孩子要吞一万根针!骗了人的孩子要吞一万根针!!我想见她!……我做到了。
我被父亲找到了,嗯,我是私生子。我走的那天母亲哭的撕心裂肺,妹妹一直盯着我,我很不舒服也不理解母亲,我是个贱种,死了才好不是吗!?在父亲那里,我本来以为会出现什么“格伦事件”,但是没有,他们看不起我,殴打我,这和之前没有什么区别,真是烦人,死了算了…不,我找到了更好玩的!
我喜欢看他们烦躁卑微的样子,于是我到处惹事,但我算错了。我认为会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我却忘了,他们是“人”!人本来就是凶狠的,会以自己的利益为第一!他们丢了脸,就想除掉罪魁祸首,…他们想杀了我!我要反抗,我要反抗!不对,我活的够久了,我本来就应该在霸凌中死去的,我活了很久了!死?死就死吧!我死了,但是我没有料到我会到游戏世界,我熬过了第一场游戏,在各大家族中,我看到了她!她也还在?!
我无法掩盖住兴奋,但并不是看见她的兴奋,举个例子:一条鱼它被渔民抓到了,渔民养了它一段时间但又在它最肥的时候杀了它,它死后又遇到了那个渔民,你猜它是会让那个渔民也付出代价还是冲到他怀中呢?如果是我,我会让他也感受一下我的感觉,所以,我接受了系统的“邀请”
或许你们只认识荔之,但这只不过是假的而已,准确来说,我其实叫做之余。嗯,光嘛?她可是家族第三的创造者。可耐,这次是没杀死你,但下次就不一定了。
(作者想说:!晚了几分钟!不慌!还是那句话:本文架空!格伦事件在这里是虚构的,指那些被带走后过上好日子的人。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