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冷的风吹进华蕊宫,淡淡的月光洒在刘耀文身上。
他俊秀的脸上,平稳安静,没有丝毫的波澜,倒是那透净,毫无色的脸为他曾添了几分憔悴。
一旁的张真源也学着马嘉祺的姿态,品着茶,赏着他这片小天地的景。
如果说新城宫看到的景是灯火通明,繁华气派,那么华蕊宫就是月明星稀、自然天成。
新城宫大楼落地窗前现出一道身影。
刚从图书室回来,丁程鑫破旧的身体又一次被吸食,从一开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他 最在意的反而更让他刺痛。
一阵阵冷风拂过,不经回想起那段孤身一人的过往,自人血大战后,新城园只剩两位直系王族,宫主之位按先例由年长王族继承,待到适宜的年龄后,得到血神的认可,便可坐上血王宝座,成为真正引领血族的血王。
但丁程鑫好似丝毫不在意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那段众叛亲离的日子,终究是使他成长了不少,少年一时间失去至亲,偏编连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向他刺来。
再后来,少年再也没怕过谁,血族大大小小的祸事一时间全都销声筐迹,那些质疑和虎视眈眈都随之淹没,新城园如同翻新,仿佛没有过泪痕和刀疤。
自此,少年成为最年轻的宫主,所见之人,无一不俯首称臣,恭恭敬敬唤声少主。
“ 亚斯伯爵,血神一般的存在,曾有机会顺理成章一统血族,可借…… ”
混进鬼群的严浩翔 “ 窃取军事机密 ”果不其然,效果不错,不止人喜欢八赴,鬼也喜欢。
不过,他也是有原则的:只听一点点。
刚转身的严浩翔却很难迈出下一步,那长到拖尾的披风,在他脚下乱成一团,正被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踩着,最关键的是:他没穿鞋!!!
严浩翔一个白眼!
他看了眼脚下的狼籍,又看了眼披风上那双足的主人,想着还是挽救一下,于是,他缓缓伸手揪住披风用力一拽——好似无事发生……
严浩翔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自己什么时候那么弱不禁风了,不死心的他,来回使力,结果可想而知,没了法力的加持,他还真是弱. 不. 禁 .风.
实在禁不住这等打击,看来只能使用最坏的办法了。
只见一只手摸上肩头,然后“ 咔嚓,咔嚓 ”披风顺势落下,有些可惜了这上等的披风,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结尾,不知道刘耀文知道了是会心疼披风,还是可怜严浩翔,再或者是嘲笑。
不管怎样,现在的严浩翔倒觉得一身轻松,之前穿这身“ 鬼装 ”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个卡扣,当时他还在想要不要去掉这长到不行又很装的“ 拖地披风 ”,但穿上身的效果意外的不错,符合他的气质,留下。
摆脱麻烦的披风,严浩翔又到处打探起来,半天下来虽说收获不小,但这种人人听得的市井家常并不是他想要的,一来是可信度不高,二来,他想知道的合金量高,一般不割点肉可不会白白送上门来。
心想也罢,也就当偷得浮生半日闲,寻个乐子,消遣消遣。
高楼上,男人倚着栏杆,俯视着楼下的一切,对于这一片小天地谈得上运筹帷幄。
“ 我的好殿下,一只小蝼蚁而已,值得你大费周章,又是找人演戏,又是亲自看戏的 ”。说话的男人语气轻挑,双手环抱,周身冒着黑烟,看不清面容 。
“ 你不懂 。”
“ …… ”
他在赌, 赌那只小蝼蚁值不值得他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