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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锦鲤文中的好命炮灰

快穿之炮灰又躺赢了

林漫儿突然就笑了。

是啊!有些事情一早就注定了结果。

活了两辈子的她看不清。所以,如今四下流离。

喜欢荣华富贵的林妙看不清。所以被困在时家,如履薄冰。

一心嫁给自小订婚心上人的林锦儿,同样看不清。一入宫门深似海,如今连自保都艰难。

因为她们在意这满锦京的夫人小姐的眼光,看法,一直在名利里浮沉。

楹儿却一早知道,荣华富贵终有尽,早早远离锦京这方寸之地,才是最好的选择。

外面都说楹儿,能活下来,是因为命好,运气也好。

在快要断气之时,得西沧言家求娶。

可她们不知道,这世上女子千千万,言修谨为何会独求娶楹儿一人?

不过是两人早已认识,并且楹儿给言修谨留下的记忆极为深刻。

如今想想,楹儿要这锦京,名声极好。

就算只是林府一个烧火婆子,都知道楹儿极好说话。

以前觉得,这是性子软,容易吃亏。

如今想来,这是大智慧。无论何时,给人留一线。

“楹儿,当初你为何会同意,嫁予言修谨?”林漫儿忍不住问道。

“我不是说妹夫不好的意思。”看到温楹面上笑容更深了些,林漫儿怕引起误会,解释道。

“就是,妹夫一不是锦京人,想来你们平日应该极少有见面的机会才是。”

“二来,你和妹夫的年纪差距摆在哪儿。妹夫如今已经接近而立之年。可楹儿去年才及笄。”

“因为他姓言啊!说实话…如果当真算起来,应该是我先见少年心生欢喜。我第一眼见到相公,便想了解他。”温楹笑吟吟地道。

“都说时榛,才貌双全,风度翩翩,是锦京少有的俊美之人。可我从来不曾喜欢他,因为…他打心底就看不上我这小太医之女。”

“虽然不曾点明,但是在我眼前,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些许不耐,我如何会喜欢?”

“漫儿姐姐,人都喜欢比自己更尊贵之人,也喜欢荣华富贵。”温楹眨了眨眼。

“我也不例外。若是相公只是个普通的公子,就算他能救我性命,或许我未必愿意嫁于他。”

“可你知道吗?我曾经在旁人口中,曾听说过他的名讳。”温楹想起满香楼的江湖说书客,号称这天下无所说知。

提起言修谨时,却不敢多提两句,那时她便留了心。

“有人喜欢明面的富贵,有人喜欢受人称赞之贵,也有人喜欢人人羡慕的贵。可我喜欢隐贵。”

“我很早就知道,我就算是不嫁与时榛,嫁与的是锦京其他家公子,那么…最后,我不过是活在一个叫锦京的华丽笼子中。也被困林家这棵快要死去的大树,我还要不断地想办法救活这棵树,因为没了大树,就不好乘凉了。”

“我很早就想出去看看,外面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如锦京这么繁华,人是不是也如平日来往的人那般八面玲珑?”

“可我,不认识外面的人啊?”温楹的语气很轻。

言修谨这样纯粹的人,是她从未见过的。

她当然知道对方不是好人,也不好惹,在她眼中,他如一头伺机而动的狼。

可她偏偏要去招惹,见识过锦京中的无数佛面蛇心,她更喜欢,狼这种群居生物。

“你知道吗?时家关于子嗣难的事情,在五年前,我就已经从满香楼那儿知道了。”

“我只是一时间,没有好法子摆脱这门亲事罢了。”

“漫儿姐姐,楹儿很怕死的。”温楹目光深远。

不嫁时榛是她最坚持的想法,也是最有计划的安排。

只是没想到,中间林妙会横插一手,她居然喜欢时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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