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警察找到了他,拿出了搜查令,这一刻他知道了,自己完蛋了彻底的完蛋了,他宣判的那天外面下起了雪花。
赖希月,来到监狱看望他,他们坐下来,赖希月先开口说:“没有想到你也有今天。”
袭良宇,不以为意的说:“是我大意了,竟然被一只小白兔反咬了一口,不过你也不赖,怎么样?他相信你了吗?会娶你吗?”
赖希月,骄傲的说:“这个你不用操心,我有的是办法让他娶我的。”
袭良宇,身体前倾,小声的说:“那他知道你天使般的笑容下其实是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魔吗?我倒是很期待他到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哈哈哈!”
赖希月,脸上的笑容再也挂不住了,她嘶吼道:“我会幸福的,我一定会幸福的,你在嫉妒我。”
袭良宇,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话,接着笑直到眼泪喷涌而出,说:“哈哈哈,我的肚子都要笑疼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一点自信都没有,我之前就打听到,他有一个老婆,那可是他的挚爱,捧在手里怕热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确定你能把那个女孩挤走,顶替她的位置吗?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偷偷的把牛奶拿去做化验了。”
赖希月,皱了一下眉头,细思极恐的瞪大双眼,说:“你什么意思?袭良宇,你把话说清楚了,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袭良宇,站起来转身往监狱里走,他没有再回头,也没有再说一个字。
赖希月,慌了,她不停的嘶吼着:“袭良宇,你把话说清楚了,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袭良宇,你给我站住,你把话给我说清楚了。”
无论,她怎么叫,对方都没有在回头,他走了,就这也留下一脸迷茫的赖希月。她走出监狱,失魂落魄的走回到家里,看着坐在客厅看新闻的周子瑜,她心里升起一个计划。
她来到卧室,拿出手机拨通一个手机号码,很快那边就接通了。
沐夏,正在屋里看书,再过几天就是考研的日子了,这几天要更加努力才好,要不然第一关就过不去,远在上海的可人说不定也在努力考研呢,自己绝对不能拖后腿。这个时候手机响了起来,会是谁呢,这个时候给自己打电话,拿起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她疑惑的接听起来,“喂,你好!”
赖希月,兴奋的说:“你好,请问你沐夏吗?”
沐夏,疑惑的说:“我是,请问你是?”
赖希月,喧宾夺主的说:“你好,我叫赖希月,是周子瑜的前妻,这个时候给你打电话就是要跟你说一声,我和周子瑜打算符合了。”
沐夏,听到对方说是周子瑜的前妻,她脑袋嗡的一下,感觉眼前的东西开始摇晃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她怎么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她打这个打电话是什么意思?要是真的和周子瑜符合,为什么周子瑜不跟自己说?不对,事情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这里肯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不管怎么样,只要周子瑜没有亲口跟自己说离婚,自己是绝对不能相信她说的话,这个时候一定要冷静,不能被对方挑拨离间了,看看再说。
赖希月,听不到沐夏说话,以为她是相信了自己说的话,一定惊吓到了,不知道该怎么反应,这是人之常情,她接着说:“子瑜,他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他是不会好意思跟你明说的,所以只好我来做这个坏人,沐小姐,请你退出我和子瑜的视线里。”
沐夏,冷笑道:“不好意思,赖女士,我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我现在才是名正言顺的周太太,你要是有什么想法,那也是你个人的,并不能代表别人,所以请你自重,我想我跟你没有什么好说的,拜拜!”
赖希月,还要说什么,电话那边传来了盲音,她气氛的把手机扔到床上,回头看到门口站着一脸愤怒的周子瑜,她,支支吾吾的说:“子,子瑜,你听我说,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真的想要跟你一起好好生活,我,我们和好吧,我才是你最合适的妻子,再说你答应爸爸要照顾我一辈子的。”
周子瑜,冰冷的说:“沐夏就是我的底线,明天请你搬出去,还有你的公司已经解除危机了,以后可能没有什么需要我再帮你的了,而且照顾一个人不一定是和她结婚,像家人一样的可是照顾。”
赖希月,怒吼道:“我不想跟你成为亲人,我要做你的妻子,我是真的爱你的,要不然当初我也不能让爸爸同意我嫁给你。”
周子瑜,看着赖希月,因为愤怒变得扭曲的脸,说:“我一直没有打算娶你,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我只能把你当成妹妹,这段时间你在外面一直以我妻子的身份自居,我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你最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找我妻子,让她离开我。”
赖希月,慌了,她赶忙跑过去抱住周子瑜的腰,伤心的哭,“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敢了,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请不要离开我好吗?”
“请你明天就搬出去。”周子瑜,掰开她的手,头也不回的去书房了。
赖希月,看着走远的周子瑜,表情立马转变了,没有了刚才柔弱的一面,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手轻轻拭去了脸上的泪水。
她,眼里射出阴毒的光芒,嘴角勾起玩味的微笑,转过身往房间走去,眼里都是满满不削一顾,回到卧室里,她坐在梳妆台看着镜子里的女人,花一样的较好容颜,皮肤雪白,眼里写满了算计,给她原本的美貌大大的打了一个折扣。
这一切都是她计划好的,自从知道自己的牛奶里被下了药,她就开始计划着怎么办,她首先找到的就是父亲的老部下,询问了当时走的真正的原因,还让他们暗中调查了袭良宇最近都在做什么,结果却是他在一点一点的把自己的公司变成他的,财务部的汪倩还被他所迷惑,甘愿为他付出一切,他们两个一定要付出代价才可以,现在袭良宇已经坐牢了,剩下的就是汪倩,自从她举报了袭良宇之后就失踪了,根本找不到她人影。
还有周子瑜,当初要是他再坚持一下跟自己的婚姻,就不会让袭良宇这个渣男有机会趁虚而入。自己也不会那么惨,这一切都是他的错,你不是要和你最爱的女人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吗?不好意思,我是不会让你们幸福的,我这么不幸怎么可以让你幸福,太没有天理了,我不快乐你们谁也别想快乐。
她,像是着了魔一样,嘴上念叨着:“沐夏,沐夏,不错的名字,就是不知道你到底哪里好,让这个男人为你着迷,放着我这么一个大美人都不为所动,我真的是很对你越来越好奇了,只是见到你的时候千万别让我失望就好,要是把你摧毁了,不知道周子瑜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呵呵,我好期待啊。”
赖希月,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笑的很邪魅,不自觉的发出阴冷的笑声,她坐起来,打开手机,订了一张去三亚的飞机票,然后就开始收拾行李。周子瑜,既然都已经赶自己走了,要是还赖着不走那可真的是没脸没皮了,要是,沐夏自己不愿意在跟他在一起就跟自己没有关系了,这怎么都管不到我的身上。
于少彦,跟可靓在餐厅见面,这段时间他们一直经常见面,可靓,觉得于少彦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为人也比较低调,做事也雷厉风行,和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多事情都不用自己操心,他都会安排的妥妥当当的。公司里还是有很多人好奇自己的身份,不过这都不重要,只要自己不说他们也没有办法,还有那个董军,知道自己有男朋友了,还不死心,一直纠缠着自己,经常没事献殷勤,让全公司的人都觉得他们两个在处朋友,甚至老爸都打来电话问什么情况,这真的是很伤脑筋哎,不过,这都不重要,只要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就好了,别人要怎么想,自己也管不着,不过这个董军,倒是要好好的想个办法,让他别一天天的做梦,毕竟这关系到自己的名声。
于少彦,却说不用去理会这种小人,一旦你做出什么回应,或者跟他谈,就是给他机会,你就一直对他爱答不理的,慢慢时间久了,大家也都能看明白,每天晚上,于少彦都回来接可靓下班,这也让公司里的人开始有别的想法了,有人说是董军对可靓穷追不舍的,有人说可靓脚踏两只船,还有人说董军是想要挖人家的墙角,反正各种谣言满天飞,可靓,也不做反抗,任由大家去猜想,有人问她呢,她就回复对方,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多了也不说。
自从和于少彦接触,她对这个大男孩有了新的看法,觉得他其实是一个很有远见的人,很多时候他不去争抢是因为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他想过简单快乐的生活,是一位很知足的人。他经常说甜心不足蛇吞象,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有时候学会放下反而会更快乐。
可靓,拉回了思绪,她觉得今天的于少彦好像有很多的心事,于是,关心的问:“少彦,怎么了?有什么事吗?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于少彦,宠溺的看着她说:“也不是什么大事,还记得我跟你提起的赖希月吗?”
可靓,想了一下,点点头说:“记得,之前因为工作的需要打算跟赖氏集团的大小姐结婚的,结果对方不知道因为什么决绝了,上次在火锅店遇到的就是她,当时,就觉得她的情绪有些不稳定,后来才知道她是被自己的老公控制住了,没过多久就逃出老公的掌控,在子瑜的帮助下夺回了公司,还把恶人送进了监狱里。”
于少彦,点点头,说:“是的,这位大小姐,可不简单,我觉得她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预谋。”
可靓,觉得于少彦想多了,“不能吧?我觉得你会不会想多了。”
于少彦,认真的说:“你看啊,这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这位赖大小姐,也该回到自己的住处了,可是,到现在还一直在子瑜的家里住,跟着他出席各大场所,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情侣,可能还会结为夫妻。子瑜都已经有沐夏了,赖希月也是知道的,但是,她却非要让大家以为她才是子瑜的未婚妻子。”
可靓,皱着眉头,说:“照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这位赖希月不简单,我跟她也没有什么接触,但是,第一次在火锅店见到她的时候我对她就没有什么好感,总觉得她有点阴暗,让我浑身都不舒服,这种感觉我说不出来。你要不要提醒一下子瑜,让他提防着。”
于少彦,说:“我试着提醒了,可是,子瑜,叫我不要管了,他会看着办的,还叫我不要去惹赖希月。”
可靓,想了一下,说:“我觉得子瑜有自己的想法,你还是离那个赖希月的远点吧,别到最后有什么事情牵连着你就不好了。”
于少彦,痞子样的坏笑的说:“你是在关心我吗?”
可靓,不想再这个问题上与他争执,“你要这么认为我也没有办法。”
赖希月,带着行李坐上了去三亚的飞机,在飞机上她想了很多种和沐夏见面的场景,甚至不知不觉的笑了出来,坐在她身边的一位乘客看到了,用很诧异的眼光看着她,可是,她却浑然不觉,继续在自己的世界里幻想着。
下了飞机,她打了一辆出租车,毫不犹豫的直奔沐夏现在居住的地方,这一路上的风景都没有吸引到她。赖希月,因为要见到沐夏,开始变得更兴奋了,一想到要把沐夏赶出周子瑜的身边,看到周子瑜那痛苦的样子,她就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