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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

freenbecky:余光

bamboo「萨瓦迪卡,Hello,请问你是Saint先生吗?」

saint「萨瓦迪卡,您好,我是Saint,请问您是?」

bamboo「那就对了,我不知道您知不知道我,记不记得我,Freen和Becky您还记得吧,她们婚礼当时我也在场,我还是她们的证婚人。」

saint「哦,虽然我没有收到邀请,但我还记得你,当时你们好像都上了热搜,请问怎么了吗?」

bamboo「听说您和seng先生马上就要结婚了对吗?恭喜恭喜,我想去您的婚礼当证婚人怎么样?Freen和Becky太不够意思了,说好了当证婚人给包个红包,给我提升点热度的,到现在也没实现,她女儿都六七岁了。我这不是想着毛推自荐一下吗?您也知道当时我证婚现场即兴说的台词已经让全世界都体会到了中国文化的美,也给了Freen和Becky不少的热度。所以我想去您的婚礼怎么样?」

老奸巨猾的Saint自然是不能一口气就答应下来的,毕竟他还是怀疑,bamboo和FreenBecky关系之前这么好不可能因为一点点蝇头小利闹掰,然后临阵倒戈站在自己的这一方。

saint「这件事情我还要和我的seng商量商量,毕竟结婚是件大事情。是我和他两个人的事情,我一个人说了不算的,还是得听听seng他是怎么想的。」

bamboo「没问题,OK啊,百分百支持,结婚这件事情是个大事不能儿戏,你们好好商量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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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cky师父,你什么意思啊!不是说你不喜欢他们了吗?为什么还要去他们的婚礼呢?

bamboo淇宝,骗人,可是个不好的行为哦,所以师父要适当的惩罚一下骗人的人。刚刚说了,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那就让这个一辈子的事情落下污点吧,反正也不是我的婚礼。

bamboo淇宝,师父我呢,不是个公众人物,不是炙手可热的大明星,也不是挥手间就能让商业界一颤的商业大鳄。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普普通通的刑警大队长。所以,我对任何人都造不成威胁,也提供不了任何的利益。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把他们的爱情夸成和天上的星星一样耀眼,只要我愿意,也可以把他们的爱情损成连泥巴都嫌弃的脏东西,知道吗?嘴啊,有的时候比任何的武器都有用。

bamboo反正我也不怕网暴,他们那几个零零散散的粉丝还没有你两个妈妈一半的多。而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络暴力也是违法行为。

网络暴力是违法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民法典》规定,原告仅起诉网络用户,网络用户请求追加涉嫌侵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网络暴力的违法性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对网络水军进行了规制2。 毫无疑问,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3。 因此,网络暴力算犯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相关罪名有诽谤罪、侮辱罪等4。

关于网络暴力,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刑法*****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哪些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哪些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并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同时,《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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