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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

快穿之成为他们的娃娃

一直以来,在我的认知里,牵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当然,如果对方只是我的好朋友,家人什么的,这就会变成是一件普通不过巡常的事情了。

但,如果说要放手那又何尝不是呢?

这一次我会直接带过我的家人们的,一来是因为我保证我的一生都不会想对着他们放手什么的,二来是我真的该和她放手!

这一次,主角是我的一位“朋友”。

是的,以前我们确确实实是好朋友的。

作为一个心思非常非常非常敏感的人,是的,用到了三次非常了,是真的非常,我参加甚至讨厌过这样的自己。

是的,没错,因为这样的自己在世界这样大的群体里简直就是一个笑话般的存在。

曾经,我有个很要好的女性朋友,我们并不是从小就一起玩的那种,现在想想也确实用不上好朋友这个称呼了。

可以说,我们好到无话不谈的度过了小学六年级的时光,却在初三的那一年给卡住了,是,我就这样毫无保留地说出来了。

俗话说“两个人的缘分到了”,现在仔细想来,也确实是这样的。

我留不住的,终究是留不住的,与其在那里苦苦的挽留,让两个人都很痛苦,到不如我来做那个恶人,让我们都早一点的放手。

我是一个不会交朋友的人。

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我总是看不惯他们的一些…矫揉造作?

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

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找不到朋友的原因。

我现在想了,我又是挺开心的了,因为我至少找到了自己为什么找不到朋友的原因。

当然啦,普普通通的朋友还是有的,只是我敢保证自己有很多的时候并不是很需要他们。

因为,有的事情,自己做会更加的好。

因为,有的事情,只和一两个关系好的朋友说比较好。

不过,我还是谢谢他们的存在。

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有味道,他们是不可以缺少的存在。

只是我没有用,用不到他们的闪光点。

所以,只好默默地祈祷着他们越来越好。

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个混蛋,但有些时候又觉得自己不是混蛋,因为像我这样的人都有人喜欢,那是不是就不是混蛋了呢?

我和我的那位朋友没有很多相同点,我们的【友谊】一直都是分分合合,吵吵闹闹的。

我们没有什么共同的爱好,我们没有几样两个人都非常喜欢吃的东西。

当然了,如果只是讲奶茶,炸鸡这种的话,肯定是有很多的。

我能和他成为好朋友的原因之一是,我们是老乡,老乡,老乡嘛,自然可以成为朋友了。

我要讲讲我们的故事,以及我们的出生。

哦,对了,对于她的出生,我想也许真的可以用【可怜】这个光环来占用了。

她才刚刚出生的时候,因为是一个女儿,不是儿子,差点就被她那狠心的母亲给丢掉了,他的母亲重男轻女很厉害。

所以有很多时候我是很庆幸的,我并没有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或者重女轻男的家庭里,这对与出生的我及小我十岁的弟弟来说都是很幸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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