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让我喜欢你?”
在回答小澹台烬这个问题之前,金闪闪非常认真地多问了一遍:
“你为什么要让我喜欢你?”
“因为大家都很喜欢六皇子萧凛,没有人用石头砸他的眼睛,没人往他的饭菜里加虫子跟垃圾,没人让他学狗叫。”
小澹台烬一板一眼回答道,总算有些血色的脸上多了点名为“羡慕”的情绪,这让他看上去更为符合一个六岁孩童的身份:
“你喜欢我,我就能吃饱肚子活下去。你没有像萧凉一样用石头砸我,也不会让我去冰湖里面捞玉佩,这里的人都听你的话,如果我喜欢你,那她们也会喜欢我。”
“澹台殿下折辱奴婢了!”
被他指到的松石像是吓得不轻,瑟瑟缩缩地收回放在地上的碗筷,脸色比七月的霜还难看。
这一连串的“喜欢”听得金闪闪有些头疼,她勉强捋了捋逻辑,才明白小澹台烬理解的喜欢,可能跟正常人理解的意思不太一样。
喜欢=不欺负=给他吃饱饭。
被人喜欢=不被欺负=活下去。
真是朴素到让人落泪的生存观。
“不不不,你理解的可能有点问题。”
金闪闪坐正了身子,尽量让自己的视线与对方的视线齐平:
“世界上的感情非常复杂,不是只有‘喜欢’跟‘不喜欢’这两种情绪,给你食物的人不一定喜欢你,但欺负你的萧凉肯定不值得你去讨好他,你是否讨人喜欢不重要,欺负你的人,他们享受的只是欺凌弱小的快感,就算你拼命去祈求他们的喜欢,他们也不会停下来。”
这就是霸凌者们的逻辑。
金闪闪有些厌恶地皱了皱鼻子——虽然明白这一点,但每每想到萧凉那熊孩子做下的恶,她就忍不住想把他丢进冰湖里泡个澡。
正因为崇拜力量,所以金闪闪极度厌恶欺凌弱小的存在,且不管澹台烬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现在的他只是个饱受欺凌的弱者。
——“弱者”是一种处境,而并非身份。
“……所以,就算有很多人喜欢我,萧凉他们还是会欺负我。”
小澹台烬似乎试图消化这一大段话,黑漆漆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失望,他微微抿了抿唇,泛着青色的唇绷成一条线:
“你也不喜欢我。”
金闪闪并没有顺着他的话去安慰,反而相当坦诚,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闪闪发亮,软乎乎的脸颊上,一粒精致可爱的酒窝格外亮眼:
“对,我不喜欢你。毕竟我的喜欢相当昂贵,就算把你整个人都卖掉也换不来。但你很幸运,你身上有某种我需要的东西,所以在我对你失去兴趣之前,你的人身安全由我负责。”
“那我也不喜欢你。”
小澹台烬盯着金闪闪看了好一会儿,愣愣地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半晌,他十分平静地点点头,对着金闪闪举起手里的碗:
“我饿,还要一碗饭。”
他似乎已经接受了金闪闪的提议。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并不需要其他人的喜欢,渴求认同只是你为了生存使用的手段——”
金闪闪撑着下巴看他,忽然发现小澹台烬身上有种近乎无情的“公平观”,别人是怎么对他的,他就会照猫画虎一样学着还回去,简直就像一只刚刚出厂的机械生命体。
——正因为他没有情感,所以不理解“喜欢”的真正含义。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类似这样的情感需求是建立在物质需求被满足之后,而因为没有人教授澹台烬这些都东西,所以他错误地将情感需求跟生存需求混为一谈,以为只要有人喜欢他,他就能得到基本的物质需求。
倒霉的都有点可怜了。
金闪闪忽然“啧”了一声,刚想转头去找黛绿,忽然听见春和殿外传来阵阵骚乱:
“五殿下,您不能进去!陛下下令要十一皇女待在春和殿思过——”
“五殿下留步啊!”
“放肆!你一个下贱坯子也敢拦着本殿下?我分明瞧见澹台烬那贱种从这里进去了,难道你想替他下这冰湖去捞一捞本殿的玉佩吗?!!”
——竟是萧凉不知怎么闯了进来。
金闪闪刚想让小澹台烬这家伙躲一躲,转头就看见对方早就藏进了偏殿门后,他还不忘抱着饭碗,塞满食物的脸颊一鼓一鼓,黑漆漆的眼神里没有任何情绪。
金闪闪:“……”
她还没那碗饭重要是吧?
这小子的喜欢也太廉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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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还有,我在码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