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软怕硬,趋炎附势,这本就是人类的天性。
这些黑哥一哄而散,虽然害怕,但实际上是去摇人了。
唐墨甩了甩手上的血迹,踉跄着离开这片街区,边走还边抱怨道:“热兵器真难用!”
那把老爷枪才七发子弹,自己又不是夜隼,别说一发子弹杀一人,两发能杀一人就很不错了。
七发子弹打死三人,还有一个是用手撕的,剩下四人,大麻哥被吓得倒地不起,三个跑了,伤亡率才一半!
这种战绩唐墨感觉说出去会被人笑话,自己再怎么说也是超凡者,居然没能一个照面杀光身边的所有凡人。
“NND,我但凡有把刀都不会这么水!”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唐墨只能朝着随机方向乱走,想起刚刚杀的人大多有纹身看起来似乎是帮派成员,他就更不敢停下脚步了。
看过外国片的都知道,漂亮国的黑帮一大堆,跟TM路边小超市一样多。
果不其然,不一会就有一大群人拿刀拿枪陆陆续续冲出来,而唐墨早跑了。
“我的兄弟不能白死!”
“找!矮小的亚裔男性!特征是腿部受伤!”
这一大群人黑麻麻一片,不是说人多,而是字面上的一片黑。
他们当然不是同一个帮派的,但在有共同敌人时可以迅速放下帮派斗争,一致对外,这就是黑哥能在漂亮国混下去的原因——团结!
走着走着,唐墨忽然发现自己贸然来到这个国家是一个很错误的决定。
一开始还想着,手机不是有翻译软件嘛,不认路可以用某度地图,都啥年代了,一部手机走天下好吧!
结果来了之后发现,语言不通,自己时常处于危机状态,根本没时间掏出手机慢慢沟通。
“焯了!我难道真要死在这里?我还没去旧金山呢!”
现在唐墨位于西海岸边,离旧金山十万八千里,用腿是不可能跑得到的。
绝望之际,唐墨看到身后有几道黑影朝自己跑来。
“NM!运动天赋这么强的吗?”本来就很绝望,现在更绝望了,自认为跑很快的唐墨没想到对方更快。
一回头,马路对面有一家沃X玛。
唐墨顿时嚣张起来,大喊一声释放心中的压抑:“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街上喊叫顶多就只会被人多看两眼,反正这些人又听不懂,唐墨直接连面子都不要了,径直冲向对面的沃X玛。
“F**k!here!”
黑哥不仅体力好速度快,眼神更是强悍,不像其他人的视力时常会飙升到电子竞技的水平,黑哥就没有这方面的缺陷。
一人去报信,其他人追过去。
路上的行人看到帮派的人成群出现,有些掏出手机拍视频,有些绕道生怕被误伤。
别问他们为什么会觉得黑哥会在这里打起来,问就是生活经验。
唐墨穿过马路,直接进入这家全球连锁的大超市,门外安保眼神不好,看他没带枪和刀,自然就没鸟他。
远处,一只乌鸦怪叫着飞过天空,安保人员向下看去,只见三个黑帮集结完毕,带着明晃晃的武器走向这里。
“WTF!”
跨越好几个街区,舞刀弄枪的,肯定是来闹事的啊!这些人撺掇起来,来抢劫沃X玛了!
报警已经报了,但这距离明显来不及,安保人员直接开溜,月薪才多少,要自己卖命对抗黑帮,当他们是热血青年呢,在跑之前通知商场一声已经是非常仗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