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法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012.2.10颁布
一、基本理念
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二、基本内容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
1.职业理解与认识
2.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
3.幼儿保育和教育的态度与行为
4.个人的修养与行为
(二)专业知识
1.幼儿发展知识
2.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
3.通识性知识
(三)专业能力
1.环境的创设与利用
2.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
3.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
4.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5.激励与评价
6.沟通与合作
7.反思与发展
法规《幼儿园工作规程》
2015.12.14审议通过,2016.3.1起实施
一、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主要目标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二、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哪些原则和要求
1.体、智、德、美等方面的教育应当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2.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3.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
4.综合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5.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5.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三、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
1.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兴趣需要,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2.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组织教育内容,提供丰富的玩具和游戏材料,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5.参与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
6.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四、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3.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