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律师)原告说我的诉讼人转移了其父母名下共同资产,可据我了解,原告父亲在原告母亲离世后,将其遗产给原告继承。

(被告律师)我想问原告,我诉讼人要如何在你眼下转移资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孩童继承遗产,遗产将由其监护人保管,在继承人满18岁以后归还。

12年前我还只是11岁,未满18岁。并且我要反驳被告方的观点,12年前,我的母亲还未死亡,与我父亲还是夫妻关系。被告狼浠漫早在此前11年便与我父亲发生关系。

当时我刚出生并不久,而被告在知道我父亲已有妻子的情况下,成为他的情人,破坏我父母的感情。

(法官)被告?

(狼浠漫)我是在23年前与原告父亲发生了关系,但据你父亲所说,他是单身。我们交往了之后才发生的性关系。

我是个读过书的人,不会知三当三。(任你怎么讲,也不会说出那件事。毕竟……不是我的错。)

(律师)请被告回答最开始问的问题。是否转移了原告父母夫妻共同资产。

(狼浠漫)并没有此事。

(被告律师)按照我诉讼人的说法,她与原告父亲当时处于交往状态。那么我是否有权认为原告为了骗取我诉讼人的感情,使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买礼物哄骗我的诉讼人。

(律师)请问被告方是否认真听清楚了问题,这里问的问题是转移资产而非使用资产。

(死鸭子嘴硬!)

(法官)被告请认真听清。

被告狼浠漫在我的公司,也就母亲生前的公司暗中安插人手,以便协助自己转移资产。

(律师)请求举证以及请证人入场。

(法官)请证人入场!

(狼宛君)……
法官在看到举证后,让人请狼宛君入场,她本来是不愿的,可最后还是说了。
怎么狗咬狗,不行?

好好讲!(╬•̀皿•́)

翠果,给我打烂他的嘴!【沙雕本雕】

喳!(把人拖下去)
回归正题————————————————
前些日子,狼宛君因为涉嫌违法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且还要在出狱后还上14.6亿。而狼浠漫这个最终Boss却把自己搞的干干净净。代入一下,你能不恨吗?
我既身处地狱,那么你也得与我一同深陷地狱。

这句话是参考恶人心理所写。

也是在这里点明了狼宛君是恶人,而且是那种破罐子破摔要拉队友下水的恶人。

也就应了那句话“你可以过得好,但不能过得比我好。”

你永远不知道这种人是不是你的身边人甚至是枕边人?

谁知道呢?

毕竟人是个体,不是吗?

毕竟人是个体,不是吗?

来完待续,各位,明天见!

未完待续,各位,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