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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冯慷的好友申请

我才是老大!

  我没有管周围人对我的指指点点,我照常的跑完步就回到了家中。

  我跑完步回家,今天是周天,不用去上课,在家闲来无事,没什么意思。

  我点开了拼四夕软件,众所周知,别管拼四夕里面的东西怎么样,就在一个便宜!

  我买了两个短袖,一个黑色,一个白色,又买了一个黑色外套,一条黑色裤子和一条蓝色牛仔裤,又买了一双小白鞋,花了小两百块钱。

  别看我前世是一个大哥,对于其他事情花钱都是大手大脚的,但是我对衣服的价格没什么要求,甚至可以说是能穿就行。

  前世的时候我已经非常有钱了,虽然来的不干净,但就是很有钱。

  就算那个阶段,我夏天的时候穿衣服全身上下算上裤衩和袜子才一百多块钱。

  因为我觉得什么名牌啊,奢侈品衣服啊,没什么用,只要自己觉得好看和搭配合理的衣服穿在身上不就行了吗。

  花那么多钱买一些名牌衣服,我觉得有一些不划算了。

  当然,我只是平常穿的比较便宜,家里也是有挺多品牌衣服的。

  毕竟在我这种地位的人,肯定少不了和一些“朋友”打交道,人脉和金钱才是最重要的嘛。

  要不然人家看你作为一个大哥,穿的却都是一些便宜喽搜的衣服,肯定打心眼里看不起你。

  言归正传。

  我这边刚付完钱,微心上就弹出了消息。

  是一个好友申请。

  是一个动漫黑白伤感的男生头像,名字叫做“风雪中的狼”,乍一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个小学生呢。

  但其实不是,添加好友备注上写着的“我是冯慷”。

  我有一些诧异,这小子加我干什么呢?

  警告我离冯悦远一点?

  在三中周所周知的,冯悦是家里的小公主,家里兄弟姐妹三人。

  哥哥冯慷是一个妹控,弟弟冯慨是一个姐控。

  爸爸妈妈还不重男轻女,而且不是一碗水端平,她的父母都比较偏向冯悦。

  我带着心中的疑惑同意了好友申请。

  然后我直接打字发消息过去。

  光军:慷哥,有什么事吗?

  毕竟人家在三中也是一个大混子,而我现在只有打了郭重明这个小咯罗一个战绩的无名小卒。

  所以管他叫一声哥不犯毛病,这代表着尊重。

  而且冯慨却是令我比较尊重的。

  一个高中的混混,可以做到为人仗义,不欺负同学,不欺压小弟,这没几个人能做到。

  就连我都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我还是挺佩服他的。

  我消息刚发过去,对面就秒回了过来。

  风雪中的狼:也没啥事,就是觉得你挺特别,和你交个朋友。

  我心中还是有些诧异,他要和我交朋友?吃错药了?

  一个在学校混了三年的大哥,要和我一个一直被欺负的人交朋友,有些离谱哈。

  光军:慷哥,不至于吧,和我一个无名小卒交朋友?是不是有点掉价了?

  风雪中的狼:不,从我前天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感觉你这个人不一般,以后必成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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