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都市 

第一幕 同病相会 第6节

鬼灵精事件簿!(妖怪狂想曲!)

「什么事?」

「为什么老姊是『火乃华大姊』,我却是『拂间同学』啊!」

大姊叫的是名字,自己却是姓,两者之间差异这么明显,也难怪光要愤慨了。

然而和树却一脸不明就里的样子,偏着头问:

「可是叫『拂间大姊』不是很奇怪吗?」

「那为什么叫我就是叫姓啊!」

「没有啊,因为我跟你都是高中生了,互相叫名字总觉得有点难为情……况且拂间同学不也叫我『影森』吗?」

「那、那是因为,才三年不见你整个人都长高了,还变得有点帅……(小声)」

「咦,你说什么?」

「你、你很烦耶!总而言之,像以前一样叫我的名字就是了!」

她讲话太小声,和树没听见重问了一遍,却被满脸通红的光骂了。

和树以双手护住鼓膜,同时稍加思索。

的确,跟表妹小时候都玩在一起,这时候忽然用姓称呼,也许是太见外了一点。虽然互相叫名字,可能又会招惹男生们的怨恨就是了。

「哎,好吧,反正本来就没朋友,没在怕了啦。」

「就说不要再自虐了嘛。」

被光吐槽后,和树轻咳一声打马虎眼,然后以认真的表情对她说:

「总之,只要像以前一样叫你就行了吧?」

「呃,对啦……」

「我知道了——光光。」

咚贡、咚贡!

光的空中二连踢强烈命中和树的背部。

「谁、谁是光光啊!不要用那种丢脸的小名叫我!」

「我只是照你说的做啊……」

「那也不需要叫幼稚园时候的称呼吧!我是说叫我的名字!」

被满脸通红的光怒骂,和树只好一边搓背,一边不大情愿地点头。

「那么,小光,这样可以吗?」

「不用加『小』,我也会直呼你『和树』的。」

「我知道了,光。」

「嗯,这样就对了。」

终于听到和树用名字叫自己,光双颊微微泛红,面露微笑。

酸酸甜甜的青春片段——不过请别忘了旁边还有一名观众。

「咻~咻~,两位真是令人只羡鸳鸯不羡仙啊~!」

「老'老姊,你也在啊?」

看见口哨吹得走调的火乃华,光涨红了脸惊愕地说。

和树对她的反应慢提出吐槽:

「她不是从一开始就在了吗?」

「知道大姊就在这里~,还能够旁若无人地做出刚才的行为~,真不愧是小和呢~。真不知道是像谁哩~?」

看到姊姊不知道是褒是贬,脸上浮现出高深莫测的怪笑,光变得像沸腾的水壶似地大声嚷嚷:

「啊,没有,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才不是在羡慕老姊可以让和树叫名字——」

「那是~?」

「我只是头有点痛而已啦!」

「小光……」

的确,妹妹的脑袋是蛮令人头痛的。

火乃华同情不已地拭去眼角的泪光,

心想继续这个话题只会让光显得更可悲,就硬是改变了话题:

「先别说这个了~,昨天逮捕犯人辛苦啰~。不好意思没时间让你们休息~,已经有新的委托啰~」

「又有妖怪犯案了?」

和树一问之下,火乃华点点头,并开始说明:

「因为还没有人投诉~,所以还不能叫做犯案吧~,只是听说有人在住宅区目击到可疑人士~」

「可疑人士?光是这样怎么知道是不是妖怪?」

光也终于不再脸红,抓住大好机会搭上话题。

火乃华对着这样的妹妹摇了两下手指:

「是这样的~,听说警察每次看到这个可疑人士,才正要上前问话,对方就以惊人的速度逃之夭夭了~。快到能徒步跑赢骑脚踏车的员警喔~」

「比脚踏车还快吗……嗯,满有可能是妖怪的。」

虽然不能否定也有可能是练过田径的人,不过具有飞毛腿特性的妖怪似乎更值得考虑。

「外观的特征嘛~,身高有一百八十公分以上~,明明是初夏却穿着热死人的长外套~。不过因为对方逃得很快,所以都没看到脸就是了~」

「身材高挑、穿得厚重、跑得很快的妖怪……是什么啊?」

和树想以得到的资讯推测妖怪的真面目,但一时想不到。

火乃华似乎也没有头绪,神情显得有些歉疚。

「不好意思,没有更清楚的资讯~,但虽说没人投诉,也不表示就一定没有被害人~,总之就先请你们找出这个可疑人士~,然后根据状况,临机应变啰~」

听到姊姊这样拜托,光拍了拍胸脯要她放心。

「明白啦。如果对方逃走就是坏妖怪,如果没有逃走就是经过训练的坏妖怪,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