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常忘,所以去跟摄津小姐他们商量应该怎么做。
为了要调查笔记本所以把笔记本暂放在那里。(没忘记!)
回家的路上去买了东西。
买的东西。晚饭材料的鸡胸肉、马铃薯、洋葱。另外还有薄的纱织品和牙刷。
晚饭的菜谱是煎嫩鸡肉。马铃薯色拉。葱头汤。法式面包。
……一口气写了那么多日记。
虽然说是日记,已经算是记忆的复印了。在记忆淡忘之前我把那天发生的事情写在日记上,然后再用电脑打成文本文件。
打在电脑里面的东西,是为了想起之前忘记的事情而做为记忆的补助。
写在笔记本上的东西,为了强化现在的记忆之后就吃掉。把当天发生的事情写在笔记本上,分成午饭、晚饭、睡前三部分吃下去。虽然说吃下笔记本上的写的东西就能记住了是迷信的说法,但是这是母亲在我小的时候就开始一直说的话所以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事情了。
这本笔记本不是母亲遗留下来的那本被称为“Antique”的笔记本,而是在哪都能买到的东西。仅仅是在怎么都不想忘记的时候,为了输入电脑里,作为代用的普通的笔记本。
我利用水,把笔记本撕破。用手好好揉软。原来都会感觉很恶心而多次吐出来,还会拉肚子,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
我就着说把笔记本的纸塞进口里。笔记本纸张一点都不美味,要咀嚼好多次才能使它变软。
现在都把它混在料理里面一起吃,可是最近怎么都无法顺利吃下去。
门铃响了。
我停止了咀嚼直接把纸咽了下去。
我把剩下的水一口气灌了下去,朝门口走去。
打开了门,站在那里的是上班回来了的英树君。
“我回来了。”
“欢迎回家。”
英树君进来了。我笑脸相迎。
他是我的未婚夫,再过不久我们就要结婚了。虽然和亲梅竹马的他有段时间疏远了,可是再次见到了,然后就开始交往起来。
“啊—,饿死了。饭烧好没?”
“恩。都准备好了只要热下就行。”
住在隔壁的他,在从公司回来后一定会到我家来和我一起吃晚饭。所以虽然不能把笔记本纸张混在料理里了,可是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今天吃什么?”
“煎嫩鸡肉、马铃薯色拉、葱头汤和法式面包哦。”
太好了还都记着。
“比起面包来还是饭好啊。”
“那么,还剩着昨天的饭呢把它热下吧。”
在睡觉前为了追记一定要把笔记本的纸张再吃一次。
一边想着这事情,一边取出烧鸡肉用的平底煎锅。
吃完晚饭后我们俩看电视轻松一下。
对着泡好茶回来的我,英树君说了这样的话。
“今天在回来的路上听住在附近的人说,最近有可疑的人在这带徘徊着。”
“是嘛?”
“啊。记着好好锁门哦。”
真的呢。对我这种经常忘记用钥匙锁门就出去的人来说是老生常谈的了。
“是怎么样的人?”
为了当心,有必要问下可疑的人的特征。
“啊……”
“等下”
为了不忘掉打算记下来所以去拿了笔记本和笔来。
英树君知道我发生过的事故导致记忆力欠缺的后遗症的事情,所以很自然的在等着我。
“……五、六十岁左右的老头吧。好象穿着茄克衫,戴着深色帽子在附近徘徊。”
“五、六十岁……?”
难道是,脑子里闪过了一个想法。
但是马上就把这所谓的“难道是”的想法从脑子里排除了。肯定不知道我住在这里的事情。不是同一个人。停止无谓的不好的预感。
“有什么线索吗?谁看见了没?”
“恩,没了。就知道这些了,已经算很多啦”
“的确呢”
想着可疑的人还是什么事件的犯人这种事情应该跟自己没什么关系。虽说当心,但也不必太过担心,话就到此为止。
“比起这来,结婚仪式的事情怎么说”
“啊,恩”
“日期,还记得吗?”
“当,当然啦”
虽然脑子里浮现出了日期,可是说出口的话又有点不安。没有自信。要是说错了的话肯定会让气氛很糟糕。不管记忆力有多么欠缺,把这种大事情忘记了的话还是不行的。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
“开玩笑啦。不管怎么也不会忘那个嘛。”
英树君没有确定一下就笑着说那是开玩笑的。
我的胸口满溢着罪恶感。
“对了,在婚礼上朋友会放幻灯片。知道吧?会放我们小时候的照片。所以想要几张照片。你的放哪啦?”
“对面房间的纸板箱里……我想是的。我去看下。”
“不要了,等会吧。下次我们一起选好了。”
“恩。”
“下来是出席的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