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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FLOR

第二章

“我的爱人,眼中有璀璨星河”

(1)

我承认我喜欢弗洛尔。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第一次见到弗洛尔是在5岁,我正在和隔壁摘我家梨的小男孩打架,泥巴糊了满脸,衣服也是破的,女仆来把我抓了回去,来不及换衣服就拉到弗洛尔面前,他那年8岁,好像不太高兴,苍白清秀的脸上艰难地浮现了笑容,应该是提前定好弧度的,标准得虚假。还好他现在在我要求下不会那么笑了。

他站在他母亲的身前,漂亮端庄得好像他才是少爷,我则是柴房里疯疯癫癫的奴隶。漂亮的小少爷优雅地行了礼:“您好,在下Flor。”他的声音不带有一点感情,尾音轻轻翘起很圆润,可爱极了。说实话,我对他的初印象不是很好,觉得他是个虚假的坏人。

在我9岁的某一天,我跑到正在擦杯子的弗洛尔面前,指着书上的“恋爱”问他是什么意思。青春期的少年耳根微红,匆匆忙忙地回答:“就是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我喜欢弗洛尔,你喜欢我吗?”我天真无邪地问他,弗洛尔没有说话,把我打发走了。

后来在我12岁那年的日记本里,弗洛尔的名字出现在了上面。

在作文中,我杜撰了一个叫作弗洛尔的邻居,我往往习惯于用大量华丽的辞藻去赞美描述他的眼睛,深蓝的,清澈的,动人的。

摄人心魄的,深不见底的。

我早熟吗?我不知道,我只是想看着他,待在他身边,永远不分开。但是弗洛尔只会把我当作亲人,当作他需要效忠的小姐。

我尝试过暗示他,但是他都是以为我在开玩笑捉弄他,便一笑了之,从未放在心上,又或者是他明白我的意思,不愿意搭理罢了。我从来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习惯于将一切用笑容表达,把所有情绪藏在温柔的微笑后,像大人对待孩童一般看我,将自己当作我的长辈。

突然想起茨维塔耶娃的一句诗“沉重的地球永远不会从我们脚下消失”。就像是弗洛尔永远不会从我身边消失,或是管家,或是恋人。

我看不透他。

(2)

“他笑起来好温柔。”

我天天见,羡慕吗?

“他好漂亮,就是那种……雌雄莫辨的美貌。”

这我知道,不用你说。

最近班上的女生都在讨论弗洛尔,当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讨论着讨论着就把怒火转移到我身上,一副得不到就毁掉的表情开始攻击我。“男生还留长发,这是梦回大清?”“长发确实挺好看的,不过我们这样讨论有人会生气吧……”“什么主仆,就是把男朋友拉来充借口。”“但如果是男朋友,她运气也太好了,该是出钱请来演戏的。”

我倒是希望弗洛尔真是我男朋友,于是也懒得干涉她们,由她们说了。我不为所动地坐在座位上,一手托脸地看着从弗洛尔书架上翻来的诗集——《FATE》,翻译成中文的话,是命运。书的封面是高贵的紫罗兰色,金色的花体字突出了标题,弗洛尔认为我应该多看这些诗集,我皱着眉妄想多读懂一点,明明每个字都认识,连起来却成了天书。

书页间忽然掉出一张白色小笺,上面是清秀的钢笔字迹,稍有连笔却清晰秀丽,最后一个字的笔尾总是翘起拉成一条好看的笔风。这是弗洛尔的字,我曾在他签署合同时见过。

由于我的父母不常回国,国内的生意都是由弗洛尔完成。记得之前看他在合同上签名,灯光若隐若现地穿过弗洛尔垂下的头发打在纸上,他的字迹在写他的名字时愈发好看,彰显着优雅。

小笺上是弗洛尔摘抄的一句诗,我似乎见过,却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下什么都想不起来。恍惚间,听到女生们开始讨论艺术节的事,作为被迫选中的文娱委员,我关上了诗集,加入了讨论中。

我不像弗洛尔那般不食人间烟火。

(3)

周末我和弗洛尔去逛集市,这是一个在秋季末才会出现提供人们交易的集市,还引经据典取名为斯卡布罗集市,倒是有几分相像。路过一个冰淇淋餐车时弗洛尔当作没有看见地往前走,我拽住了他的衣角,弗洛尔被迫停了下来,皱着眉说道:“不行,你这几天不能吃冰的。”我想起来我昨天还在朝着他抱怨肚子疼,突然后悔不应该告诉他。我当然知道不能吃,但是就一个大概没关系吧,不会怎么样的,我给自己洗脑。

“就一个。”我撇着嘴又扯了扯他的衣角,努力地想挤出眼泪。弗洛尔看我这不吃到冰淇淋就不走的架势,很无奈地想着办法准备把我哄走。“一个,就最小的那种。”我拼命挤出了几滴眼泪,用更加委屈的表情看着他。卖冰淇淋的老板娘津津有味地在边上看戏,她的目光让弗洛尔更加焦灼。“回去我给你泡红糖水。”弗洛尔终于妥协,递过了他的手机,已经准备好解决方案了。要不是父母怕我乱花钱把生活费都给了弗洛尔,我至于那么低声下气吗?

“你男朋友对你真好。”老板娘一边撒糖霜一边打趣我,我没有否认,笑眯眯地等她做冰淇淋,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弗洛尔也没有说话,仿佛是默认了她的话语。

他宠我宠得太自然,以至于不熟悉的人都误以为我们是一对。拿到冰淇淋后我的兴致没有那么高了,只是找了个长椅和弗洛尔坐在那。“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优美的音乐散播着,好像真的为我带来了勇气 ,我想要说点什么,却怎么也开不了口,如鲠在喉,最终还是咽了下去。他刚才为什么不否认?没必要问了,反正我自己也是装聋卖哑。

(4)

我想演公主。

艺术节的主题是童话,我们班选择了《白雪公主》,现在交由剧本组稍作修改。稍作修改,至少我是这么说的,剧本组改了多奇怪就是他们的问题了。

改好的剧本主角成了王后,公主戏份反倒少得可怜,我懒我被迫参加,所以戏份越少越好。我对公主这个角色势在必得,因为我长得挺乖巧,加上我文娱委员的身份,这完全就是我的掌中之物。可惜我错了,剧本组组长是个超级犟的男生,他认定的美学标注没有人可以修改,偏偏他认定了我不能是公主,让我无可奈何地继续寻找台词少的角色。

“你可以演王后。”组长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你和她脾气很像……”在我的白眼中他闭上了嘴。我清楚我性格不算好,也没有什么擅长的东西,但是,我真的不想背太多台词。

“公主与骑士?好老套啊……”我翻阅着剧本组送来的新剧本,两眼一黑。骑士爱上公主杀了王子,王后谋杀国王自己掌权,最后公主被骑士唤醒,两个人返回,七个小矮人把王后杀了,将王位给了骑士。也不知道是哪个LSP负责了这一段,光吻戏就描写了200多字,我果断抛弃了这份剧本。

“骑士其实挺带感的。”朋友发言了,“守护公主的一直都是骑士,公主却是属于王子的。”“还不错,但是这剧本过于反人类了。”我赞同了她的观点。突然我看到了人物造型草图,里面的骑士长得和弗洛尔不能说有点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还加了一些艺术加工让他更加完美。这是……准备让弗洛尔来演?我顿时不爽起来,把剧本丢在垃圾桶下令让他们重写。

“你真的很适合后妈呢,一脸纯真地剥削人民……”组长小声嘀咕。

“把骑士这个角色给我删了。”

“不行!”

“那明天交吧,看来三天太长了。”

“删,那必须删,我早就看这个角色不顺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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