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次按下发送键的那刻,心里好像再也没有了过去的那些怅然所失,就像是真正让当下冲刷走了往日。
对比起他人的吵闹我好像更喜欢他特殊的安静,不是孤僻,看见他独行在走廊把脑袋垂得低低,又或是插着口袋,自己一个人傻傻得笑开。
我呆呆地观望,莫名被他吸引。
其实说不上喜欢,只是好奇,好奇他给我的感觉。
为什么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有时候我会抓住身边的一切可以握住的机会偷偷聊起他,却又像躲避瘟神一样对他的名字闭口不提。
记得那次我偶然得到了他们班的名单,暗暗揣测他的名字;在饮水机前和朋友看见被他啃得短短的指甲……
我突然很想很想和他说笑。
想他修长的手指划过我平坦的小腹,软软的嘴唇吻干我掉落在眼角的泪花,突然像是指缝间柔软的刺,挠的我心底一阵酥痒。
于是我在语文书页脚淡淡地留下,伍谌,他的名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到了夏天的缘故,身边的一切都开始变得热烈且奔放,包括我透过窗看他的目光。
我讨厌枯燥乏味的学习,下了课也总爱往教室门外跑。
才不是独行侠,他偶尔也会叫上一两个朋友,笑着从我面前走过,他拍拍他的屁股,他又推推他的肩。
我喜欢这种打闹的氛围,学会独特的打招呼方式对我的朋友也是百试不厌。
高中的教学楼不再如初中那样窗明几净,天光总落不进走廊,前一栋楼的影子打在下一栋上,黑压压像张网。
但我偶尔在他眼里可以看见阳光。
比如今天他笑着路过时淡淡地磨过我的肩,比如今天物理课睡着时梦见他对我唇齿相依,水雾氤氲的缠绕。
我多想他喊我的名字,馥杏,轻浮点也无大碍。
可惜我记不住他的声音。
那种酥酥的初长成,带着男人的野性一起爆发,使大脑无法复刻形成,这个时候他的声音应该沙哑吗?又或是疲惫。
好像也不会。
我却真切地感受到我的洪水决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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