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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

赴春!

人民街的地面上倒映着稀疏的影子,不知是春天带来的潮湿天气让人们更喜欢白天逛街还是时间有点早,人民街是最热闹的也是小吃店最多的一条街,人流量高潮一般都在晚上10点钟以后,这也使得S市的夜市经济高速发展。

“唉,你说那两个条子怎么这么帅啊,但我更喜欢牧野右边的那个”温絮趴在微雨的耳边说道,温絮的脑袋已经冒出了粉红色的泡泡。

“是,帅的我们家的美人已经走不动路了需要我背着”,微雨知道温絮的恋爱脑又犯了,说实话微雨也动心了,牧野眉眼冷峭,面部线条干净利落,高挺的鼻梁上还有一颗不怎么明显的痣,垂眸时可以看见又浓又长的睫毛,嘴唇轻抿的时候带有一种痞子的感觉,长期的训练人他的皮肤呈现小麦色,还有他圆寸显得牧野更加有精神!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场相遇让彼此的生活有了更加准确的方向。

此时牧野正在酒吧用手指感受名片上留下的些许余温,但总感觉有一股花香,凑近一闻原来是淡淡的栀子花香,微雨从小身上就有一股栀子花香,所以名片上有花香很正常。牧野还没有回过神就听见卫馀说到“老大,刚才那位是谁啊?”

“不眠纹身店的老板,时微雨”牧野回答到,“唉,你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啊”卫馀好奇问,“废话,名片不是有名字吗?”牧野现在真想给他一拳头,又看了一下时间说“归队了,白跑一趟”。卫馀开玩笑说“不亏,好歹英雄救美了,俘获两位美人的欢心”,卫馀知道老大什么脾气说完就溜了但没有看到牧野的脸上出现了短暂的笑容。

清晨,街上是静谧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街上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早晨。一束光线透过窗户,欲睡欲醒的微雨听见鸟儿在经过春风吹过的枝桠上欢唱,一切都是那么的惬意。昨晚把半醉的温絮伺候好已经是半夜11点多了,微雨拖着疲惫的身子躺床上了就睡了,平时微雨都会控制温絮的酒量,尽量不让他喝醉因为喝醉后的温絮很难伺候,一会儿东窜西跑一会儿倒在马桶边昏吐。

微雨起床换掉昨天的占有酒气衣服穿了一个水洗做旧的牛仔裤配了一件白衬衫如果不说年纪,微雨看着像18的男高,但岁月不饶人现在已经28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所以日常被妈妈司马凌萱催婚也成了习惯,现在妈妈的要求也从高富帅或者白富美到现在是个人就行了,还对微雨说“无论什么手段,不管你是骗还是怎么样,今年过年反正你要带一个对象回家,要不然你就一个人gun吧”。

微雨那能啊,平时最爱他的妈妈,自从十岁的时候爸爸时洲因酒驾而出了交通事故,司马凌萱就一个人扶养微雨,期间妈妈也捡过垃圾,也在路边摆过摊,这也是微雨要比同龄人更懂事的原因所在,但好在司马凌萱开了一家沙县小吃,生意也比较好,微雨平时也会去店里给她帮忙。

微雨住的房子是和温絮一起买的,两个人以前约定好的以后要住在一起,加上今年两人已经有了十多年的友谊还是从高一认识。

那时温絮已经留了长发,经常被男生欺负和80可能也有初中的原因,让温絮变得不爱说话。开学的时候微雨自行车坏了所以到班的是座位几乎都满了,就只有温絮的旁边没有人微雨就坐了过去。微雨从小就热情,也看上去友善,这也是促成两人友谊的主要因素,那根本的呢就是在某一天的放学,微雨看见了被80的温絮,欺负弱小是微雨从小最反感的,当时也是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 尽管两人当时被打的很惨,正是因为这一次也让温絮变得有勇气反击,可能微雨不知道他的出现改变了温絮的一生,这也是两人关系这么好的原因。温絮当时还报了和微雨同一个学校,因为那时微雨家庭困难,所以温絮常常给买东西的时候都会多买一份给微雨哪怕到现在也是。

微雨的店距离房子有一段距离,所以微雨每天都会起早把早饭做好,带去店里也留一份给温絮,这也让温絮养成了赖床。微雨进入温絮的房间说:“早饭做好,你自己起来的时候热一下,起来把这杯蜂蜜水喝了”温絮拖着还没有睡醒的身体做了起来,喝完后还不忘在微雨的脸上来了一个kiss,微雨嫌弃的说“好了,我上班去了”,温絮笑到“宝贝,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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