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不是见色起意,突然同意告白不是一时兴起。少年时期的爱情是多么美好。小说中暗恋终会成真,友谊永不破裂、坚不可摧,明恋终被喜欢,男女主心心相印,女主不会忘记男主、苦等多年也不放弃,男主浪子回头,男主追妻火葬场,有情人终成眷属。看,爱情是多么美好。要是现实也这样就好了。---许楠桐
我喜欢你,既想你知道,又想你不知道。---许楠桐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我只知道我喜欢你,这就够了。---许楠桐
我叫许楠桐,是一位小说作家。
五年前,我曾喜欢过一位桀骜不驯的少年。
他曾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
我一向不爱说话,除了和他做同桌的那一个月,我和他毫无交集。
在那一个月里,我喜欢上他了。
也许他也喜欢我,也许他根本不喜欢我。
这两者中,我果断选择了后者。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呢?
要喜欢也是那些爱说话、口才好、长的漂亮的女生。
我这种,也就学习好一点、长的漂亮一点了。
我曾经无数次希望在路上遇见他。
可每次看到的,从来没有他。
我故意在下课的时候乱跑,只为引起他的注意。
现在想想,还挺尴尬的。
他默默做完自己的作业,出去了。
我白跑了。
我想,我不该喜欢他。
我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学习好,长得帅,家境好。
他很好,我配不上。
哈哈。
我写了很多小说,只有一本结局是be。
我写“谭雾存在感低,不太受欢迎,容易被遗忘,但只有那个少年,一直记着自己。可后来,那个少年也不再记着自己了,这就好像一场梦。除了有时老师的点名、同学学习的讲解,没人会理会她。谭雾恨自己”。
然后我再写“谭雾觉得自己喜欢上那个少年了。那天她告白,被人起哄。而那个少年毫不留情拒绝了她。温柔吗?那时的少年眼中满是怒火。他不喜欢自己。谭雾心都凉透了”。
这样的一个少年,不值得让人喜欢。
“后来少年意识到自己也喜欢谭雾之后,就去找谭雾。谭雾眼眶含着泪:‘你只要在这堆废纸堆里找到我撕成碎片的一张字条,拼起来,我就答应你。’后来少年拼出了字条,谭雾却再也没回来。多年之后,少年与谭雾在街上相遇,两人皆是一愣,这一愣神后,两人擦肩而过。终是无缘”。
我不喜欢be结局。
我当小说作家,就是因为我羡慕小说中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想改变我和他的be结局,可惜,恕我无能为力。
我真的改变不了。
那就让我笔下的人物改变结局吧。
我写的番外中说道“谭雾想清楚了,她喜欢那个少年。‘我喜欢你,齐映。’这句话,谭雾时隔二十年,再次说了出来。这次结局不同,他答应了。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惜只是番外,be结局永远是be结局。
无缘就是无缘。
就像……我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