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就几个妇人和小孩,程煜把程承带上一起去,没了主心骨,程始又远在军营,在哭闹也没用。
“阿父,我们去买粮,带上些干粮路上充饥即可。“程承挠头,“带活羊又是做什么?”
程煜看着这个被自己打晕带出家门的儿子,真是书读的太多了,都没有生活常识了,“买粮那是骗你阿母的借口,我们是去打山匪的。赶了几天的路,拼上命去剿匪,大家连点荤腥都没见着,你不馋肉吗?”
馋啊,怎么不馋。
“你喜爱读书,为父很是欣慰。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也不能总是待在家里读,十天半个月不出门。这次你就好好跟我,看看外面的世界。”说完,还用手拍了拍程承的肩膀。
原来阿父也不是不关心我,程承的眼眶都红了,心里也火热起来。
“咱们家靠你大哥结识万家,几年时间就从乡野搬到了隋县。可承儿你想,万家原就是当地的大豪族,万将军的亡父还留下了大笔财帛田地另好些部曲。起事靠什么,要人要钱,就前年,你大哥大嫂还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连缴来的丝帛锦缎都要拿去换粮草。我们家底太薄了,现在才渐渐立住了根基。”
看着身体微微发抖,额头冒汗,把话听进去的程承,程煜接着说道:“你大哥在战场拼命,你三弟在白鹿山读书,咱们爷俩在家也要守好家业,不坠程家的名声才是。越往外走,山岭盗匪越多,去隔壁县这条小路的山匪人数虽少但周边乡野村落却常被危害,选这里一是为了买粮,二是为了提高我程家声望。”
岭县紧挨着隋县,但地势低,水源充足,土地肥沃,是产粮的好地。唯一凸起的地方就是和隋县的交界处有一座长一千三百多里的界山。
经过三天的赶路,程煜一行人到了界山的兔儿岭,一百人的部队原地安营扎寨。
帐篷里,程家父子相对而坐,谁也没有开口,还是程承心中疑问众多,问了出来,“阿父,这界山长有千里,到哪里去寻匪贼?匪贼人数几何?我们加上部曲才百来人能强攻下吗?”
“靠这里的百来人当然不行,为父也在等着他们,现在应该快到了。”
一名家将满脸疑惑的进帐,通报,“大人,有一只三百人的队伍靠近我们的驻扎地,派出一人带着一名五花大绑的汉子前来,说要见您。”
“带他进来。”
来了,攻打山匪的主力军,仿真机器人军团!
这一次的仿真机器人可和上次半卖半送的那二十个不同,如果说上次的是家政型,那这一次的就是战争型,换算一下战斗力,以一抵百不是问题,差一点的刀兵砍下去都不能留痕。为了能砍下去出血,程煜还多付出了一株植物为代价,全部“换皮加血”。
这三百人的军团无需程煜训练,在他们的系统里从排长到团长都以明确,对各种战争情况都进行过演练,程煜一个命令就可以直接行动。团长被程煜命名为程甲,下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八个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