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风死了,死在明台手里。
“你知道于曼丽的尸体没有经过尸检吗?”
王天风的一句话,一直萦绕在明台脑中。
明台需要把密码本带出来传递出去,更关键的是,他想再见曼丽一面。哪怕以这种方式。
夜晚,郊外。一把剃须刀直直地划上了王天风的颈部大动脉,鲜红温热腥甜的的血喷涌而出,喷洒在明台的衣襟上。
这是明台第一次成功抹到王天风的脖子。
“没想到,你竟然就是毒蝎。”
汪曼春带着人围了上来。包围了明台。
王天风躺在曼丽尸体旁,身体开始抽搐,身下酒红色的泥土衬得他的脸色格外苍白。这样的白面书生好似回到了10年前。
那时候,他还不是毒蜂,不是疯子,只是上海滩的一个小少爷,夜夜笙歌,流光溢彩。
被明台所杀,是计划之中,但是生命的最终还能看一眼“她”,是计划之外。
“她”本应死在民国二十七年冬,本应由他来射杀。
可是他忘不了在秦淮河畔见到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身影,忘不了她在行刑台上大喊“人生实难,死如之何!”
那一眼,便万年。
“于曼丽…锦瑟…”
喊出名字的声音极低,更多的是濒死的呻吟。
王天风是受过正宗特务训练的军官,他不怕死,从投身党国的那天起,他就做好了时刻牺牲的准备,但是他这一辈子唯独对于曼丽也要死这件事心有不甘。
没有办法,时代不对,没有人能独善其身,死亡倒是比活着来的痛快。
眼看着国破,外敌辱华,眼看着无数的老百姓死在敌人的枪炮之下,他不能不在意,不能因为自己一个人的贪婪而不顾万千百姓的安危。
于国家于党国,王天风敢挺直胸膛说他无愧无悔,于他心爱的人,他却没有这样的勇气。
他救下曼丽,想免她死刑却不能免她活罪,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在自己的身边,虽然不能拥有她,但可以保护她。而自己亦可以在精神上掌控她,那何尝不是一种拥有。
只是,事情的发展总是充满意外,曼丽爱上了明台,死心塌地。
他永远失去了拥有她的机会。
生不能同衾,死却同穴,这也是另一种拥有吧。
盯着于曼丽尸体的眼睛缓缓关闭,望着她死去是他此时最大的幸福,逐渐僵硬的四肢和手指悬在空中,终是没能够得到曼丽的手。
明台看着王天风死在自己脚下,不知是什么滋味。
王天风虽然疯魔,对自己却是真正的亦师亦友亦敌。明台从王天风身上学到了太多优点,甚至连启蒙的爱国情怀都是受到王天风的影响。
他们都死了,曾经在军校里看过的天也黑了。
明台放弃抵抗,最后伸手摸了摸于曼丽毫无血色的手。
隔着贴身手帕又摸了摸曼丽被毁的脸。
身体很痛,心更痛,原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心痛吗?明台没有一刻比现在更能感觉到心脏脉搏,心跳一下,就更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