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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魔蜂城

穿越后我对精分师父下手了

“你这护灵草多少年的?”

“客人你放心,咱这数十年的诚信生意,我们这儿的护灵草株株生长年份都在一百年以上,放心拿去用,错不了!”

“万一你把九十九年的混进去怎么办?”

“我们可是有专业采药人员,进入深山数个月甚至一年日夜搜寻千挑万选带回来的精品,我能骗你吗?”

“我就问你,万一年份不对,不到一百年,药效大跌,后果谁承担?”

“嘶,你是来找茬的吧!不买赶紧滚,别耽误老子做生意!”

一个小摊前,摊主和一名黑壮的男子争执起来,男子一把将手里的护灵草摔在地上,侧身微蹲,随即甩出胳膊一个飞打,却被摊主稳稳接住。

别看摊主身材矮小,弹跳力却惊人,他撑着案板,垫脚一蹬,迅速蹿上了壮汉的头上,接着从袖口亮出一把寒光瘆人的匕首,呲啦一声划过,鲜血顿时顺着大汉头顶如同岩浆一般不可收拾地喷涌出来。

“啊——你个臭矬子,老子撕了你!”壮汉怒吼,不顾头顶的血流成河,张开熊臂,一个飞扑冲向摊主,谁知摊主连躲都不躲一下,冷眼相对,似乎胸有成竹。

果不其然,在壮汉的手指距离摊主的脸尽在咫尺之时,他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噗通一声重重地拍在地上,再无声息。“哼,呸!”摊主朝着壮汉尸体啐了一口,“就你这熊德行还敢跟我动手!啧,刚开店就遇到这晦气东西。”说罢便摇摇摆摆回到摊位,继续吆喝,“来来来——看一看,诚信生意,童叟无欺!”

在旁边看到这一幕的林昀岚顿感吃惊,不曾想连街边的小摊老板都深藏不漏,那杀人手法一气呵成丝毫不拖泥带水,看来是下手多了自然成习惯。

“那壮汉本是己元级别,却被才庚元出头的老板一击致命,不简单,这地方果然乱得很啊……”浔涣靠在墙上啧啧不已,“徒儿看见没?在这儿光有实力可不够。”

“以貌取人,只会让人丧命更快。”林昀岚点点头,她深刻理解这句话。在末之洲,说得难听点儿,就算你的对手是一条狗,你最好都不要把它当成普通的狗子。

还没有完全进入末之洲,这里仅仅是外围,就已经满街可见的打斗厮杀,随处可见触目惊心的血迹,但对于在这里待久了的人来说,用浴血之城形容这里都不为过。

“师父你看,这是什么?”林昀岚拿出入场牌,在背面雕刻着一只怪异的昆虫,似乎是一只长了六根翅膀的马蜂,尾部还带着尖锐的勾刺。

“六翼天魔蜂……”

“啊?”

“拍卖会在魔蜂城里,那可是那个怪物的地盘。”

末之洲是一望无际,完全可以用迷你版大陆来形容,这里也划分成了几座城池,每块都有一个势力驻扎守着。

魔蜂城,便是其中一大城。其中天魔宗为驻城势力,宗主无季,丁 元六星,是一名召唤师,有一只四百年的六翼天魔蜂,目前已是立魂契约。天魔蜂和无季都是天生暴虐,这一人一蜂便合伙混在一起,在末之洲霸占了一方称王。

天魔蜂向来来去自由,虐物伤人成性,无季认为末之洲是它生长的最佳场所。在这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你强你的话就是圣旨,跟随你的奴役便越多,你的实力就会越大,在末之洲就能彻底站稳脚跟。

这次拍卖会正是天魔宗的人主持,广泛吸纳奇珍异宝以及大量钱财。

“看来这回有意思了,”浔涣突然浅笑一声,“这么多人抢一个千秋之涎,徒儿,压力山大啊。”

“鹿死谁手还未定,我们先去看明情况。为了早日将罗雾灵火收了,千秋之涎可是难得的宝物,我们势在必得。”

“你说的倒轻松,到时候打起来还得为师给你擦屁股。”

“我这不也是为了师父你吗?等灵火到手,我实力大增,以后打架的活都归我了。”

“嗯……很有道理。虽然这么多豺狼盯着,但已为师现在的实力,打发了他们还不成问题,实在不行的话咱也可以用轩天殿的名声压一压他们。就算在六亲不认的末之洲,轩天殿还是有声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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