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实习课题案件法律分析报告的结果
第一名:何运晨、第二名:沈茉弦
offer加油团判断错误
第二个实习课题案件焦点讨论的结果
被告:沈茉弦、邓冰莹、梅桢、薛俊杰
原告:何运晨、郭旭、李晨、蔡昆廷
被告(胜)
加油团判断正确
第三个实习课题与委托人见面沟通的结果
金勋组:何运晨、沈茉弦——劳动争议纠纷案
姜皖柔(胜) 加油团判断正确
第四个实习课题刑事辩护的结果
第一名:邓冰莹、第二名:何运晨
加油团判断错误
第五个实习课题法律援助的结果
何运晨、沈茉弦、李晨、蔡昆廷
邓冰莹、梅桢、郭旭、薛俊杰
邓冰莹组(胜)
加油团判断正确
第六个实习课题现场取证的结果
郭旭、薛俊杰、邓冰莹、梅桢
李晨、蔡昆廷、何运晨、沈茉弦
李晨组(胜)
加油团判断正确
第七个实习课题诉讼可视化的结果
未知
第八个实习课题非诉讼业务的结果
梅桢、邓冰莹、何运晨、沈茉弦
蔡昆廷、李晨、郭旭、薛俊杰
梅桢组(胜)
加油团判断正确
第九个实习课题模拟法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郭旭、薛俊杰
被告:李晨、蔡昆廷
原告(胜)
加油团判断正确
原告:何运晨、沈茉弦
被告:邓冰莹、梅桢
原告(胜)
加油团判断错误
最终offer归属:何运晨、沈茉弦、邓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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