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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琥珀色小王子和送他回家的蛇(下)

欧美圈cp短篇合集

学畜摄影师克劳利×纸艺艺术家亚兹拉斐尔

老蛇第一视角写就

严重OOC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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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东拉西扯,生生从东方既白侃到日上三竿。亚兹拉斐尔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就比我差那么一小点点)从《小王子》开始,我惊喜地意识到他和我在大部分方面想法都近乎一致!

上帝或撤旦啊,如果有人能与你一同表示对诺亚方舟的嗤之以鼻,那在皇后乐队与哈姆雷特间的争议也就无伤大雅。

我们两个疯子直到下午两点半肚子双双发出最后通碟,才恋恋不舍地从圣詹姆士公园转战天使强力推荐的丽兹酒店点上两份可丽饼。

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可丽饼。因为总觉得那东西太甜,对味蕾是一种不小的折磨。所以那天只切下一小块尝尝,就转战其他菜品和红酒。

但天使喜欢可丽饼。

哦,这句话应该这样说:我的亲爱的天使先生,极度、非常、爱到骨子里那种甜度爆表的愚蠢甜点。

所以他吃完自己那份后,总在有意无意地看向我的盘子。

我当然知道他想吃,但还记着他刚才故意捉弄我,所以装出情商低的样子,就是不理。

“…我觉得浪费食物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

“无所谓吧,你买下食物后自然拥有对它的处理权,至于是吃掉还是倒掉… “我的叉子在可丽饼上晃来晃去”关别人什么事?”

天使喝干他的饮料,表情似乎想为我的可丽饼哀悼。

我忍笑忍得超级辛苦,差点就演不下去。

直到准备拿东西走,才用为难的表情问“这份可丽饼怎么办?”

天使以喉咙滚动代替回答。

“那么…”我把盘子推到他面前”请问亚茨拉斐尔先生愿不愿意帮我解决一下?”

天使那看不见的小翅膀高兴得乱扑愣,面上却一如迹往的端庄”我当然愿意,克劳利先生,为了不浪费食物。”

我本想在那里看他吃完,然后一起去哪儿散散步,说不定还能问到他家地址什么的…

世事难料啊。

比如说谁能想到我那行踪不定的狗师傅和甲方拍纪录片还能拍进人家丽兹大酒店?!

在他压榨劳动力的催促声中,我坚持用公款活动经费买完单才匆忙与天使道别。

打白工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特别是与你有一个完全不和你客气,并且因为嫉妒你又瘦又高还年轻力盛,就乐得把你当随身式活体三篇架的师父。

反正他那死贵死沉的摄像机从我肩上下来时,指针已经指向十点半。

死老头笑得跟脑子有问题的大地主一样“今天拍了些什么啊?”

我懒得理他,也累到没力气说话。

那玩意就倚在门口报出一串数字。

我说这啥东西?

他说那孩子的电话。

我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身影是亚兹拉斐尔,然后就再没出现第二个人。

“师父!你是我亲师父!号码再报一遍成不?”

亚茨拉斐尔在铃响第一下就接通了电话。

速度快到我不禁猜测他是不是一直在等我。

对个刚认识一天的人产生这种可以称之为冒犯的念头,我觉得自己多少有些什么大病。但这种认识又确实让我感到心情愉快。

于是我问出口。

话简那边愣了一下,天使失真的声音回复道“我刚把‘随候鸟旅行’的场景做好,顺便等你。”

他的语序反了。

没能亲眼确认我存好号码的天使,总还是不放心。

“效果还挺好的,麻烦你了。”

“我的荣幸。”

“请问你明天还有空吗?今天拍得有点几少,请问我能否…”

“当然可以,亲爱的克劳利先生,还约在圣约翰公园吗?”

“先在那儿拍两条,然后我想换换背景,你有么推荐的去处没?”

天使在那头把伦敦旅游手册背了一遍,我没听完,因为不小心举着电话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发现手机电量耗尽,最后那通电话持续到凌晨。更糟糕的是窗外天光大亮,还差两分钟到八点一刻。

我至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十分钟以内飞奔过两条街而且还没有被车撞死。

幸运的是前一天睡前没来得及脱外衣。

不幸的是我依旧没吃上早饭。

但这些与一只天使只身在冰冷的长椅上等了我三个小时比起来,都不算什么。

如果他确实等我了的话。

我的天使应该等我了吧?

亚茨拉斐尔大概不会先走的……对叭?

我越跑越没信心,真正到公园门口时甚至已经在考虑如果找不到可丽饼先生,是先打电话还是直接找他家书店。

希望苏活区书店别太多,不然我会找到死的。

亚茨拉斐尔在看他那本讲纸艺的书,抱着个布袋子。

我从后方慢慢移动到他身边,蹲着看他翻书。

天使一直读到下一章才注意到我的存在。

“克劳利先生,你来晚了,有什么事耽误了吗?”

我对他说不出谎,就一五一十交待个干净。

他反而松了口气:“还没吃早饭吧?我正好带了些。”

袋子里装的是最简单的面包,只是三个小时过去仍有余温。

我说,实在对不起,今天估计又拍不了多少了。

他说,设关系,开书店和做纸艺都是很清闲的。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这组纸艺本来是为了去参加什么展览,由于在我身上浓费了白天的时间所以天使回去后必须熬夜赶工期。以至于每天早上他都要给自己灌一大杯浓缩咖啡,才能为个认识不久的小摄像师赴约日出。

从公园出来,我们一路走一路拍。

我站在路上“天使”“天使”地喊他,他一句都没答应落下。

这种举着相机在街角游荡的感觉,像刚玩单反时只身追着飞鸟游荡。

可飞鸟不会为地面的人停留,而天使目光则从未与我走散。

路过家服装店,他进去给我买了件风衣。

深色,复古式,长款。

帮我整理领口时不住地说,很好,很合适。

我越过他的肩头,打量着玻璃中两个人的倒影,也说,很好,很合适。

午餐是我主动请的,这算正常开销,可以并进活动经费,找甲方报销。

天使好像吃得不比昨天多,我怕他会饿,又去隔壁买了两袋点心。服务员送了一方格子餐布,下午休息时垫来坐,很方便。

我没能赶上朝霞,倒也没错过日落。

他站在甲板上问我借条胳膊扶,我就伸出只手让他牵,快门按下,也算半身与他入画。

都说晕着余辉的泰晤士河最好看,可在我的照片中,不过背景而已。

伦敦为我们晴了一周,最后还是绵绵下了一阵叫人生倦的雨。

我用油纸把相机裹好,支着把长柄黑伞远远便望见有个人一身白衣缩在亭角向这边瞧。

见了我先解释,出门时还没下雨,就忘带伞了。

我把大伞侧向他“一起打就是,没淋着吧?”

他说没有,又问下雨了,今天去哪儿?

我也没个主意,心里骂这该死的温带海洋性气候。

“要不…去我那里坐坐?”

我顶多推辞了半句,就在天使左后方半步处撑伞跟着。

亚茨拉斐尔对这条路很熟悉了,告诉我哪个岔道该往哪里走,沿途有哪些标志性建筑物,乘坐公交要从哪站上车哪站下车。

我听得心不在焉,极度认真地敷的过去。

伞下空间小得正好,天使走着走着被迫下意识往我这边靠近。然后那半步的距离在潜移默化间被缩小,直至我红色及肩的发梢揉了几根在他浅金的发丝中。

天使的书店也是复古样式,书籍上通天下达地,挨挨挤挤地借着手工木制书架。

干净纯粹到似乎还沁着草木香。我惦记着那组《小王子》主题纸艺。结果天使说未完成的作品好像妆上到一半的小姑娘,硬不让看。

我就把他赶进楼上的工作室,催他去干活。

艺术家低头笑笑:“那你呢?”

我随手抓起本摊放着的书“看书喽。”

天使不好意思地飞进楼上。我扫一眼手上的内容—-讲的是枯燥无味又晦气的才摄影入门。

哎,果然还是皇后乐队有意思。

我倒在小沙发上带着耳机整理琥珀色天使的素材。这本来是件好没劲的事,可记录的对像是亚茨拉斐尔,那么也就多少叫人提起些精神。

记得师父很久前告诉我,每个摄影师都会有自己的缪斯。他们会成为你作品的灵魂,但没有人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或者有什么特点。

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当摄影师看到成片时,自然就认准了。

幸运的人初出茅作便逢着了,倒霉的人用尽一生也寻不到,一切随缘。

当时我还自嘲大概属于后者,没想到这一趟伦敦还真走对了。

翻来覆去几个小时,天使出镜的一张没舍得删,先前拍的鸟窝和垃圾桶一张没舍得留。

戳着屏幕中缪斯脸上的梨涡,嘲笑自己,完了完了,这下别是人没骗走还把自己搭进去了吧?

话是这么说心里倒也没什么不平。

自己个儿知道这种双向奔起的事,算是都栽对方手里,也就都没差了。

想通后,我激动得当场跑到门口捂着手机给师父拨电话。

打到第三个才拔通。

我用最平淡的声音通知老头:“我找到我的缪斯了。”

他用“你小子真不错”的语气回敬我句全球通用脏话,然后掉线关机。

当天晚上踩着一地烟头问我对方是不是丽兹酒店里那人。

我承认了,招呼他来看相片。

他扒着我单反夸到凌晨两点半,嬉皮笑脸语音轰炸我,说是小孩不错,要好好珍惜,抓紧了多拍点。

我寻思着他脑子又抽风了,就没搭理。照常跟着天使晃悠过大街小巷。

有时候遇见甲方他们了就打个招呼,没再找我当临时三角架,双方各走各的路,各拍各的片。

亚茨拉斐尔会背个小包。里面有保温瓶,有笔记本,还有许多白纸。

我俩都是闲人,走哪儿算哪儿,灵感来了原地掏家伙干活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顶多瞧着时间差不多,我随便找个借口,以书店作为一天工作的终点。

结果某一天和个路人聊了两句,报纸上就出现了篇类似街头艺术家”的报道。

然后就总有举着话筒的陌生人挤进我的镜头,我懒得应付这些家伙,往往扣着天使的手就跑。

反正照片也拍得差不多了,干脆来个本末倒置,在外面散步再回书店四舍五入一起干活。

我往书店跑得勤,不知打哪天起也开始用“家”来称呼那里。

偶尔来两个客人不用喊亚茨拉斐尔,自己都能顺手处理掉。

他晚上发现了新添的账单,第二天等我时就带上朵纸折的红玫瑰插我风衣口袋里。

攒得多了我托师父买回个瓷花瓶,一支支放进去,摆在床脚。

我连续往书店跑了四个月,补齐色彩系列,又处理好半组《天使》。

前者用的是泰晤士河上那张,后者以我们的初识开头。正好凑了夕阳与旭日。

其实天使的《小王子》据说也快完工了,但师父的纪录片早一步拍好,我得回苏格兰拿大学毕业证。

走的那天,天使来送我。

我厚着脸皮问他讨一个拥抱。他给了我个宽厚如冬日暖阳的怀抱,又送了个轻若羽毛的吻。

我盯着他琥珀色的眸子问“你这是…给我盖了个私印?”

天使的耳根红了,可能因为羞的,也可能因为我学他在那儿盖了口私印。

回到苏格兰,学牲忙到昼夜巅倒。色彩系列被充了毕设,倒也赚得几个奖。主要还是被精修《天使》系列这事拖得精疲力尽。

三个月后师父的纪录片上映了,里面出现好几次我和天使的镜头,也不知他躲哪儿偷拍的。

休息时间我会留心从前不屑一顾的各种美术展。老师同学说我终于知道对未来发展上点心,其实不是。

《天使》系列完工了,到处都没有《小王子》题材纸艺的消息。

色彩系列被收藏了,我没找到亚兹拉斐尔的名字。

我研究生毕业了,伦敦的天使连个电话都不曾来过…

师父不知道我想让天使在世人之前为我的作品鼓掌,每天就知道不解风情地劝我将《天使》送去比赛或展览,我被逼急了,干脆闭门谢客。

抱着纸玫瑰,总感觉被吻过的嘴角在发烫。心里挂念着什么东西,想到连相机都没心情碰。

看着那组近乎完美的《天使》当晚便背上全副身家从苏格兰跑回苏活区。

直到站在书店门口才觉着灵魂落到实处。

原来我思念的从来不是缪斯,而是我的天使。

我是凌晨五点来钟站到家门口的,没发出半点动静,也没惊起一只飞鸟。

天使估计是在梦里听见我的脚步声,从二楼探出个脑袋“我就知道你会来的。门没锁。”

我把东西放在一楼,站在楼梯上拥抱天使。

越过他肩头,对面墙上挂了相历,今天能红笔圈了几圈。

我才迟钝地意识到,一年前的今天有个傻小子在圣约翰公园里捡到一只天使,然后他刚才很有仪式感地等着自愿被驯服的我。

天使拉着我的手打开二楼暖黄的灯。我们站在黄色纸屑上,向前有B612、白色鸟群、玫瑰花园,身后是一架老式破飞机。

琥珀色小王子着一叠白纸问我“能不能为我画一只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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