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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宜兮

太玄吟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拄着拐杖来到河边洗了把脸,顿觉神清气爽,要不是因为左腿骨折,体能锻炼是必不可少的。算了,伤好以后再说吧。

烤了两条鱼喂完脑袋,吧咂了下嘴,总觉得今天的鱼没昨天的好吃,再加上没有调味品和盐巴,恐怕早晚得吃腻歪。

生活是需要换着花样来的,如果上顿下顿吃鱼,难免显得乏味无趣。

得想办法弄点野味尝尝鲜。可惜坠落悬崖的时候枪和子弹全丢了,目前只能想办法做一张弓,并打磨一些箭矢,唯一的难题是选材。

就在这时,听到附近窸窸窣窣有声音,转头看去不由乐了:原来那女子又来了,在那里正在探头探脑偷看着这边。

杨登云忍俊不禁挪步让路,看着女子扭扭捏捏到了河边。

或许女子觉得拿棍子打鱼太蠢笨了些,居然学着杨登云做了一根钓鱼竿,鱼线粗如筷子,这时候应该没有现代那么精细的针,所以鱼钩用的是某种动物骨头打磨出来的针代替,比筷子还要粗,就这不伦不类的钓鱼竿,昨天回家后想必也是动了一番脑筋的。

杨登云差点没忍着大笑出声,脸都成了猪肝色!憋的好辛苦!

脑海里忽然想到昨天那杀人的眼神,杨登云不敢笑了,只能狠狠地在自己腰上拧了一把,疼痛终于战胜了笑意。

笑归笑闹归闹,忙还是要帮的,毕竟杨登云有求于人,还指望从女子这里打探消息呢。只怪女子对自己防贼似的,看来心不能太急,要慢慢建立信任。

看着杨登云一脸谄媚的把自己的劳动成果放在篮子里,女子没像昨天一样马上离去,而是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拿出一个类似于马铃薯一样的东西放在杨登云身边,然后才匆匆离去。

哈哈不错嘛,还懂得投桃报李!

……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细数下来,杨登云来到这个世界有半个月了,在这半个月时间里,那女子每天必到,一来二去之间两人开始有了言语交流。

女子名叫宜兮,跟同村一男子结婚后育有二子,只是时运不济,丈夫两年前在挖矿时被坍塌下来的石块深深埋在了矿洞中,女子二十多岁的年龄便成了寡妇。

自古寡妇门前是非多,宜兮也难逃此命,时不时的遇到同村男子的骚扰,羸弱的肩膀还要挑起养活两个孩子的重担,日子过得可想而知有多么艰难!

宜兮并不清楚现在是什么朝代,只知道脚下的土地属于燕国,听同村人说燕国跟赵国在打仗,村里的年轻男丁大部分都被征去服兵役了,好在此地比较偏僻,战火暂时还没有蔓延到这里。

杨登云在得知宜兮所述情况之后,对这个女人深表同情,激发起了他潜在的保护欲,尽管他对宜兮不会产生什么兴趣,但怎么说宜兮也算是杨登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

说起燕国跟赵国交兵,杨登云在上学时对中国历史还是有所了解的,按宜兮描述的情况来看,现在应该是处于五胡十六国那段时期。

历史记载:前燕(337年-370年),是十六国时代由鲜卑族贵族首领慕容皝所建立的政权,其国号为“燕”。其全盛时的统治地区包括冀州、兖州、青州、并州、豫州、徐州、幽州等部分。历三世三主,共三十四年。前燕以其所在地为战国时燕国旧地,故国号为“燕”。

那么由此推算,自己回到了一千八百多年前,只是不知道现在的燕国国君是谁?

大致了解了这一切之后,杨登云觉得至少自己不是糊里糊涂的空降在这里,尽管还前途未卜,不知该何去何从。

杨登云绝不是那种昏昏噩噩混吃等死的人,他是一个有着人生目标,有崇高理想和追求的有志青年。

眼下温饱还有待解决,谈理想有些遥远,弓箭一定要制作完成,天天吃鱼可千万别把自己吃成了鱼!

提到猎物,他有些迫不及待了,仿佛面前烤着一只羊,金黄色的表面滋滋流油,鲜嫩多汁入口即化,想到这里,这厮咧开大嘴笑了!

宜兮皱眉看着杨登云,有些莫名其妙:莫不是个傻子?

或许是立马就警觉到了自己的失态,这厮挥手抹了一把口水,随口来了一句:今天天气不错!

呸,恬不知耻,欲盖弥彰!

到底是军人体质,没多久腿伤渐愈,杨登云已然扔掉了陪伴多日的拐杖,恢复了往昔的活蹦乱跳。

这一天,他游荡到了小河上游十几公里处,蓦然发现一只羚羊在河边喝水,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就想捕获这只羚羊解解馋。

为免惊动猎物,他鬼鬼祟祟蹑手蹑脚绕到了羚羊背后,正要扑上去,却看见从水里钻出一条长约两丈状似蟒蛇的怪物,猛张嘴咬住了羚羊,就往水里拖……

无疑,杨登云被吓了一跳,怪物看起来极像蛇,又不是蛇,它长了两只前爪,也不像鳄鱼!

电光石火间,羚羊挣扎着想脱身,怪物使劲往水里拖,二者展开了拉锯战,无疑,想要吞咽羚羊这么大体积的动物,明显不是片刻间就能完成的事。

机会来了!

杨登云拔出匕首,闪电般扑上去,左手搂住,右手持刀照着怪物脖子就连连捅下,直到怪物挣扎到精疲力竭自己连刀到握不住了才气喘吁吁的坐了下来。

此时方觉嗓子冒火,眼前发黑,一阵阵后怕。

整整一个小时左右,才缓过劲儿来,仔细看去,怪物脑袋跟脖子只连着一点点皮了,两丈多的身体在水里翻滚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软绵绵的停了下来。

当然,羚羊也已经不再挣扎,正应了那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争斗的双方同时成了杨登云的战利品。

看着杨登云肩扛手提带着胜利的果实回来时,宜兮惊呆了!

此时此刻,在那双平时还比较灵动而清澈的眸子里,杨登云就像一尊天神一样威风凛凛!

杨登云这厮从来不会放过一丝丝显摆的机会,臭屁的挥舞着匕首把猎物切割成一块块,肮脏而血腥毫无形象,咋看都不像个天神,咳咳,可惜天神被毁了!

比有了肉吃更让他高兴的是:他从怪物的身体里抽出来一根足有两丈长的筋,这下弓弦有了!

宜兮表现的比杨登云还要开心,一边帮忙一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杨登云警觉的发现:最近这女子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有点不对劲啊!

……

于是这段日子里,村民们经常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斜背着弓箭,每日都在山里穿梭来回,今天扛回一头野猪,明天又提回来几只野兔。

最最让村里人觉得反常的是:宜兮最近脸色红润光彩照人不说,还逢人就笑,老远就打上了招呼,跟个小狐狸精似的,唉,这诱人的小娘们儿。

杨登云的日子也过的真够滋润的,衣服有人给缝补,山洞里多了一床被褥,时不时的还有两个小崽子给送过来一壶米酒。

不消多问,被褥是宜兮给的,两个小崽子是宜兮家的!

在村里老光棍们羡慕又嫉妒的目光中,这小子还偶尔会去村里溜溜弯,偶尔拿些猎物置换点酒和盐巴之类的东西。

宜兮家的房子无疑是村里最破败的,尤其是在刮风下雨时摇摇欲坠,就像弱不禁风的少女,肌肤娇嫩的吹弹可破。

不过没多久宜兮家的房子就被杨登云用现代化手段给打造成了村里最牢固结实的宅子,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日子过得平淡而充实,杨登云逐渐融入了这方陌生的世界,跟村里人也熟络起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来历,只道是家遭变故,流落至此。

既已来到这片土地,就要有个明确的人生目标,走遍山川大地也好,领略人生最高处的景色也罢。总不能偏安一隅,给自己画地为牢。

亦即是说,杨登云是迟早要离开这里的,而且不会等太久。如今伤腿已经痊愈,加上日复一日的深山狩猎,与野兽赛跑搏命,他已经把身体锻炼成了一副钢筋铁骨。

再者,宜兮近日跟自己接触频繁,那双眼睛里增加了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昨晚还在山洞里磨磨蹭蹭,半点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最后被下了逐客令才匆匆离去,临走那幽怨的眼神让杨登云这副铁石心肠都感觉到了于心不忍。

不行,绝不能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了!在杨登云心里,是把宜兮当做朋友的,这是友情而不是爱情。

杨登云骨子里是不安分的,好男儿志在四方,他喜欢的是金戈铁马快意恩仇的那种生活,五年的军人生涯,死在自己手里的罪犯不计其数,他喜欢子弹射穿敌人身体时蹦出来的血花,喜欢匕首割断对方喉咙时发出来嘶嘶的气流……

史书记载,五胡十六国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年代,是西晋灭亡后,在北方和四川盆地出现的一系列割据政权,统称为“十六国”。十六国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分裂时期,其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纠缠一起,使得北方遭遇了继东汉末年以来最大的灾难。十六国虽然混乱,但是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时期,经过了十六国和后来的南北朝,进入北方的少数民族基本融入了汉族。

自古乱世出英雄,在这个时代,杨登云会有用武之地的,必须要走出这片土地。他没有自大到想要改写历史,但不妨碍自己见证那段历史,或者参与历史。

不出意外的话,用不了几天就快要离开这里了,这座小池塘养不了蛟龙,这里的一切,不值得留恋。

作为朋友,宜兮早晚会嫁人,过往太密会给她带来更多未知的麻烦,既然不想跟人家一起过日子,就要早点斩断这段联系,省得瓜田李下遭人诟病。

总之,杨登云不想长久待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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