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无咎为人刚直守诺,性情固执,谢必安谦逊柔和,心思缜密。两人自幼结义,情同手足。
某日两人相偕行至南台桥,天将下雨,谢必安让范无咎在桥下稍待躲雨,自己返家取伞。岂料谢必安走后,大雨倾盆,河水暴涨,范不愿失约,死守桥下。不久谢取伞赶回,只见河水没过桥面,范无咎已不知所踪。
谢必安痛不欲生,从此只着白衣,无论晴雨都背着当日黑伞,神色癫狂,最终自缢于南台桥下,徒留那把见证生死别离的黑伞。
此伞被一商贾买下,置于中堂,此后家中怪事频生。房中黑伞常常无人自动,深夜更有男子不断在中堂徘徊叹息。
众人皆道谢必安寄魂于伞,怨恨难消。商贾请来道人将伞以符咒镇之,自此府中风平浪静,再无异样。不久,商贾外出访亲路遇劫匪,竟横死途中,府中大乱,此伞亦不知所踪。
背景故事写着是小白回家拿伞,小黑不愿失约而溺死于桥下。
但事实就真的如此吗?
宿伞的推演说的是两个人误伤了大员的儿子,两个人都认罪为对方洗去罪名,然后相约南台相见,后续范无咎溺亡。范无咎自己选择"真相",可以看作是范无咎自己投水而死的。
是执着于所谓的不愿失约还是被当时腐朽不堪的社会诬陷导致阴阳相隔,不得而知,不过,惜爱心中也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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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演中清清楚楚的写着:
节点1,同道
初见,何来一见如故?
使用诸行无常1/2/3次。
绑在一起的两块腰牌:依稀可以看到范无咎和谢必安两位衙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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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2,忧
做恶之人!罪有应得!
击中求生者2/3/4次。
一张状书,地方大员状告衙役在酒肆伤其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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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3,疾风
情义何苦?
谢必安追击1/2/3次求生者
行侠仗义换来的不一定是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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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4,骤雨
浮名何用?
范无咎踩碎1/2/3块木板
“当天是谁动的手?是你还是谢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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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5,劫
命若蜉蝣,岂可撼树?
将1/2/3个求生者放上狂呼之椅。
一封密函,地方大员让县衙十天之内,给他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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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6,一个理由
不可弃......
谢必安通过抛掷镇魂伞传送36/54/72米。
第一封认罪书,谢必安承认自己于酒肆伤人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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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7,一个借口
不可留......
范无咎通过抛掷镇魂伞传送36/54/72米。
第二封认罪书,范无咎承认自己于酒肆伤人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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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8 无人可安
身在绝处,并不是每次都可逢生。
谢必安使用摄魂吸取魂魄1/2/3次。
一张委派状,委派谢必安和范无咎一同追拿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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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9,无人不咎
天与不取,必受其咎。
范无咎使用荡魄命中求生者1/2/3次。
一纸书信,范无咎约谢必安南台桥相见,商议如何解决“伤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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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10,风雨不度
是非?对错...
谢必安使用摄魂后击中求生者1/2/3次。
谢必安用缉拿逃犯的功绩,换来了一个选择“真相”的机会。他选择自己做唯一的“待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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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11,南台不归
谁是食言之人?
范无咎使用荡魄后击中求生者1/2/3次。
范无咎明白,大员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要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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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12,云销雨未霁
再见,岂会此生不见?
淘汰所有人。
一张结案状,衙役范无咎在酒肆伤人,但在案情查明之前,就遇暴雨溺亡于南台桥下,伤人案就此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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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两个故事里面小黑的死亡原因似乎并不是相同的(守信or罪责),想问一下各位研究过背景故事的大佬们,应该怎么去理解呢?
不过,在那个官官相护的如同枯草腐朽的年代里,他们真的可以明哲保身又执行所谓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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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若是谢必安,应该可以保全自身,因为这个人对任何人都可以对付的游刃有余。
有可能在一些人看来,谢必安与那些麻木烂死的人根本没有区别,脸上总是温温地挂着笑,和衙府里每个人都相处得很好,不管对方是不是奸恶之辈。
直到后来,有人亲眼目睹谢必安利用职权,偷偷放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被诬陷入狱的讼师。
并且嫁祸给了一个总爱贪赃受贿滥用私刑的狱卒。
看着坏人叫苦不迭,而谢必安却能独善其身,把自己摘了个干净。
知道这么做也不对又怎样?但是这却达成了惜爱认知里的,久违的,正义。
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那个年代的社会就是这样的草菅人命。
惜爱自然也很佩服,若是要她,她也想不出更好的方式了。
而范无咎就比较冲动了,这放在任何地方都是一部热血嫉恶如仇的少年才俊篇章,但唯独在那个如同烂泥腐败的古代。
他的性格太过公正,他以自己的方式去执行那在古代如同结晶般闪耀不染污秽的正义,却也肯定得罪了很多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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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月明人未至,东风吹影入帘来。梦入故山人未去,一声清磬下江烟。
宿伞之魂
【残花泪】
孤艇浮秋水,
芦根接暮霜。
无情芳草色,
犹逐去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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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寻妃汐这不是番外,毕竟作者任务番外也是故事,那么就当作者是在发癫吧。
作者:寻妃汐在主要人物中,杰克不用说,约约的背景多少也有点病态,小提琴家和蝶子多少有点疯狂和极端,苏三说真的纯粹又悲伤。
作者:寻妃汐那先这样,我们写完三位监管后继续正文,别急,番外会写的,只不过番外不可能来代替真正的故事发展,那么,附上几张苏三的图,我们继续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