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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左

幺八九

向左走在路上听着《面会菜》,他可太懂人生了,仿佛他是个哲学家,因此他看不懂很多人的做法,他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星期天的时候向左被公司的女主管叫到办公室狠狠的骂了一顿,她用着世界上最难听的词汇,向左真想一口吻上去,堵住主管的这张臭嘴,这样她就会停止谩骂。“你他妈之后别来上班了,我把你开了。”

“你再说一次?”

“把你开了……你要干嘛?”

向左冲上去一把搂住女主管,吻向她的嘴唇,嗯,真甜,玫瑰味的口红的味道,于是他们就这样在办公室里吻了1分24秒。等到向左准备离开时,却发现公司里所有人都被惊的目瞪口呆。

“哦,没事!我不干了。”

向左笑着,向同事们摆了摆手说,于是所有人又回头自己干自己的,只有向左站着正在收拾东西,而女主管仍然愣在原地,她的脸通红通红的。向左每次一被女主管骂他就会想有亲上去的想法,今天他终于做到了。

向左在出门的前一刻又回头看了看公司,看了看办公室里的女主管。

哦,她可真傻。

向左听着耳机里的歌,当然还是《面会菜》,仿佛他读懂了整个人生,读懂了整个世界,他是自由的,他将为自己而活。他走到公园的石桥上,抱着手里的文件望着水里的鸭子发着呆,愣着愣着,便一把将里文件丢到了水中,溅起的水花仿佛惊动了野鸭,一个接着一个,扑腾飞走了。

“我要好好活,我要为自己活,老子不干了。”

向左听了两首半的歌,便走到了自家的楼下,他看见了下水道井盖被人打开了,他想着,那就见义勇为一次吧,见义勇为是好事。就在正准备盖上井盖的时候,下水道里探出一个脑袋:“他妈的谁呀,老子还没出来呢。”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向左将井盖挪回了原位,下水道里出来的那个男人看见是个小年轻便也就没再计较,只说了一句:“我臭,离我远点啊。”

向左并没走,他望着井里发呆,可又接着问:“你在这干嘛?”

“修水管啊,我还能干嘛,偷屎啊?”

“干多久啊?”

“起码还得干个半个月,让开让开,老子要去吃饭了。”

向左没再纠缠,独自一个人上了楼,他家真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原因,这是他的天地,对他来说,这可不比别墅差,毕竟这是他攒了小半辈子才买下的房子,“我是个珍惜眼前的人。”这是向左最爱说的话。

他实在太容易满足了,就像今天遇见了下水道的工人,仅仅是说了几句话,他就已经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可向左也是个男人。

那个男人叫陈百万,18岁就离家出走来深圳打工了,长得虽然粗狂,但向左不觉得,向左觉得他是衣架,而自己则是晾衣杆,他是将会把陈百万撑起来的人。

如果他对自己说几句亲昵的话,那么向左一定会将那些话当做爱抚,而自己则会用最理解的热吻去回应他。向左明白不能直接告诉陈百万,他要和他做朋友,就像自己当时追初恋那样,陈百万也是他的初恋,第一个男性的初恋。

陈百万每天都很忙,忙着在下水道钻来钻去,像一只老鼠,一辈子活在地下水的老鼠,而向左是人,他想要用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将老鼠引诱出来,而这个诱饵则是自己的一切。

臭。

陈百万每天身上都是臭的,哪怕进餐馆都会有人嫌弃他,服务员也会,然而向左却能若无旁骛的,翘着二郎腿和陈百万高谈阔论,谈自己的理想,他的理想,以及工作的一类的事,因为向左心里已经再装不下别的东西了,谈话也仅仅只是敷衍,一切皆是掩饰,他在掩饰自己是个同性恋。

于是向左也会经常的和陈百万在晚上一起去夜店,甚至当着陈百万的面摸小姐的屁股,并会笑着让陈百万也效仿自己。

曾经的公司里有一个梅小姐,她可喜欢向左,然而向左却从来不会注意到她,也许是她太普通了,然而陈百万却偷偷摸摸的暗恋了梅小姐很久,有多久?那也许是两年前,也许是3年前,反正就是陈百万去向左公司那栋楼的下水道检修的时候看见的,于是他巴不得每天那里的下水道都出问题,自己的老板每天都派他到那里。

“你给我拿支烟抽。”陈百万在电话里对向左说,向左倒很纳闷,他问:“可是你在工作呀,你不在是在下水道里,爆炸了怎么办?”

“你只管给我拿,我好藏着掖着,偷偷摸摸的抽,不过最好快点。”

那是细支的芙蓉王,金色的滤嘴,在被递进下水道之前仍然被太阳照的闪闪发光。

十一月的某个早上,陈百万把向左叫了出来,他和向左在天桥上走着,可一直不开口,向左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只单纯的认为他心情不好。“你倒是说句话呀?”

“呃,向左,我......”

“什么?听不清!”

“我爱你。”

“啥?”

从昨天傍晚开始就一直再吹风,像是要下大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因为只听到耳边的风一直在呼啸着。

“啊,我需要钱。”

“我还以为你在说什么,要多少,干嘛?”

“十万,我干嘛你就别问了吧,我不太好意思说。”

“至于吗?”

“嗯,她不让说。”

向左只觉得听的脑子天旋地转,又接着问:“男他女她?” 向左已经快糊涂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连在说什么也不知道。

向左失恋了,因为陈百万要结婚了,是和梅小姐,而梅小姐却不让让陈百万告诉向左,可她并不知道向左其实连面都没见过她里面,尽管偶尔会觉得眼熟,当然眼熟那都是后来的事,毕竟他也不是个深思熟虑的人。

“向左。”

陈百万借了向左八万,这钱算是彩礼钱,他执意说在不久的将来会还给他,可向左却又说着自己不缺钱,他把钱递到陈百万手里之后,说了一句“祝你幸福”之后便又戴上耳机走了。

“向左?”

“做咩。”

“你不来参加我的婚礼吗,我们的,我和方梅,她也让你来,你们曾经是同事。”

“扑街。”

“什么?”

“再说吧。”

向左转过身去,摆了摆手,却又将手插进了卫衣的口袋,就像是徐志摩的那诗里的——“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也许是在摆手的时候已经将手里的最后一丝余热给甩干净了,向左只觉得浑身冰凉。陈百万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听到自己的那句卑微的,渺小的一声“我爱你”,而向左也不知道陈百万是否爱过自己。

于是他悄悄地走了,向左悄悄地走了,就像他来时那样悄声无息,他没有带走任何东西,正如他也没有带来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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