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是一个盲人,从小就是。
但他的家人们并没有抛弃他,这个小小的家为他承受了太多。
金也很懂事,从小的教导让金意识到自己与旁人的不同,但他庆幸自己出生在这个美好的家。
有一天,金的父亲给金请来了一位专门教导盲人的老师,金不知道他的样子,但那人周围似乎满是温柔,金很喜欢。
“我叫丹尼尔,你的老师,很高兴认识你,金。”黑暗中传来声音。
金听得懂,他很惊讶除了父母外竟然还有主动和自己说话的人,这让他对丹尼尔很有好感。
丹尼尔伸出一根手指,对金说:“握住它,感受他的形状,这是数字1,知道吗?”
金握住了丹尼尔的手指,那是一只骨节分明手指,修长而皮肤和金相比略显粗糙,但总归还是舒服的。
于是金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事情一般,整节课都在致力于握丹尼尔的手指。
丹尼尔对此并没有什么表示,哪怕刻意碰别人手是一件失礼的事情。
因为他见到这个少年时,这个少年似如昙花一现的烟花绽放开来,眼神黯淡无光,可活泼开朗的语气总是能让旁人感到温暖,仿佛金是个正常孩子一样。
这也让他坚定了将金培养成可登大雅之堂的人。
因为对老师的喜欢,金学东西总是很快,仿佛天才一般,不到一个月就能把基本用语感受完全。
一天,丹尼尔给金放了一天假,带他去镇子上玩。
丹尼尔两米多的升高与一米六多的金走在一起相差巨大,时不时有人回头诧异的看这一对师生。
金被丹尼尔扶着,顺势就依在了丹尼尔胳膊上,少年并不重,常年因贫穷而吃的少导致了除了基本需要之外就没有多余的肉了。
丹尼尔心中竟升起一丝怜爱,这是以前没有的。
他本身就在上流社会生活,当盲人教师也只是爱好而已。
可少年却照亮了他心中被阴霾笼罩之地,而自己为少年感知到了外面的世界。
算是相互的救赎吗?
算吧。
丹尼尔给自己一个牵强的解释,却不愿承认内心真正的想法…他爱金,他爱上了自己的学生。
禁忌的爱恋让丹尼尔这么冷静的人也难逃慌乱,用尽一切借口说服自己只是对救赎的感谢。
明明内心不是这么想的。
他像极了飞蛾扑火,明知少年是干净的,却想着玷污他。
明知没有结果,却仍义无反顾。
该说是傻还是痴情呢。
爱这种东西…令人丧失理智。
直到后来,金获得了盲人诺贝尔奖,丹尼尔盲人教师也彻底出名。
但这时,丹尼尔向金告白了。
像是很多年前的初见,光照耀着,本以为只要看着就好,却发现身体会不由自主靠近光。
金无神的瞳孔里像是有了一丝光亮,答应了丹尼尔的告白。
令丹尼尔自己都没想到的是,金说:“也许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想,我在十几年前的初见,就爱上了你。”
爱是一时兴起,
恋是蓄谋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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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