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轩怎么回事?
黎歌宋总,早上好。
黎歌腆着脸跟男人打招呼,
黎歌听说宋总需要人照顾,我就不请自来了,希望宋总别介意。
面上极力笑着,黎歌心里却腹诽道:你以为我想来吗?还不是欠的人情太多,想赶紧把这个还掉,一辈子给宋氏打工多亏!
宋亚轩朝李特助看了过去,似笑非笑道:
宋亚轩嗯?我需要人照顾?
李特助是的宋总,钟点工阿姨说家里有事,这几天来不了。
李特助被自家总裁看的后背发凉,他扶了扶下滑的眼镜,面不改色道。
李特助我处理的事情也比较多,怕会漏掉宋总你交代的事,而黎小姐厨艺好,业务能力也强,所以我把黎小姐带过来了。
黎歌赶忙点头,
黎歌熬银耳粥我不会,但我厨艺很好!宋总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到你康复的。
宋亚轩聪明,知道黎歌是积极来还人情的。
不过他看透不说破,因为国内他信得过的人就李特助,李特助又忙,他确实需要一个人帮自己处理文件。
宋亚轩我知道,你去忙吧。
宋亚轩和李特助说,
宋亚轩这几天黎小姐就在这帮我,在公司有空就把秘书部清理一下,太脏了。
李特助我会处理的。
李特助明白是什么事。
临走时,李特助和黎歌说:
李特助黎小姐,宋总的生活起居就麻烦你了。
黎歌啊了声,心里很纳闷。
这么大的别墅,还有扫地机器人,清洁用不到她,她不就做做饭吗,还要怎么照顾?
很快黎歌就被打脸了,因为这活不好干!
来前,她让李特助和自己去超市买了不少食材,都是对伤口恢复有益的肉类,不过宋亚轩很挑,鱼类不吃,猪肉类不吃,蔬菜里不吃西兰花。
他对花生轻微过敏,也不爱花生酱。
咖啡要手磨出来现煮的,处理文件的时候必须要喝到咖啡。
黎歌宋总,你这也太.....
黎歌看着备忘录那记下来的一条条“注意事项”,嘴角一抽再抽,
黎歌太挑食了吧?
这么挑食,个头还有一八八,没有半点弱不禁风的样子,也是神奇。
她家若菱都没这么挑!
宋亚轩人都有自己不喜欢吃的食物。
宋亚轩跟前的茶几上放着一台笔记本,正在处理事情,
宋亚轩这很正常,很挑食搭不上边。
黎歌......
黎歌磨磨牙,她最不喜欢惯着别人了。
再说她从超市买这么多食材回来,够累的,现在物价又贵,就因为他挑食把一些食材扔掉,多浪费啊!
想了想,黎歌溜去厨房,给黎母打电话:
黎歌妈,有人挑食不吃猪肉怎么办?
黎母你妹妹又挑食了?
黎歌哼哼道:
黎歌不是,若菱可比他好多了!
黎母那你就把猪肉剁碎腌制一下,弄成肉丸下,晓得吧?
黎母毕竟当过厨师,很快就想到办法:
黎母要是有茄子,弄成肉茄盒也行。
黎歌他吃出来是猪肉怎么办?
黎母你用调料腌制,肉质很嫩,他也吃不出来的。
黎歌在瓶瓶罐罐里翻找,还真有黎母说的那种调料,她把腌制步骤记下来,问了下怎么处理鱼,也是做成丸子,或者弄蒸蛋里面。
黎歌系上围裙后,在厨房大展拳脚。
这会把黎母教的方法都用上,很快就处理好猪肉跟那条鱼,一个酱牛肉加两个素菜,很快午饭就准备好了。
做好她还尝了尝,确实没猪肉味道后,才端了出去。
黎歌宋总,午饭好了。
宋亚轩合上电脑,起身来餐厅落座,看到餐桌上的四菜一汤时,唇勾了勾,还挺满意的。
这女人厨艺看着不错。
看到那盘肉饼时,他眉头皱了起来,
宋亚轩我不是说不吃猪肉吗?
黎歌不是猪肉,是牛肉啦!
黎歌给他盛了饭后,也在一旁坐下,面不改色地说着谎:
黎歌猪肉我都“处理”了,不信宋总你尝尝。
见宋亚轩迟迟不动,露出怀疑的神色,黎歌跟他保证:
黎歌宋总,绝不是猪肉,如果你吃出是猪肉,我现在就走!
男人睨了她一眼,好几秒后才用筷子夹了一块肉饼,咬了一大口。
吃到嘴里挺嫩滑香软的,不像是猪肉。
宋亚轩牛肉很难料理成这样,你手艺确实不错。
宋亚轩看着筷子上的板块肉饼,技术不好的话,牛肉吃起来不会那么嫩滑。
黎歌松了一口气,心想刚刚给黎母打电话真没打错。
四菜一汤里面,蘑菇汤是素的,几道菜里或多或少放了猪肉和鱼肉,黎歌看着宋亚轩把菜都吃光,心里很有成就感。
你敢挑食,我有的是法子对付你!
厨房配有洗碗机,吃完饭也不用黎歌动作,把碗筷往洗碗机一扔就行了。
下午宋亚轩把工作地点搬到了书房,偶尔还会用视频处理国外公司的事,黎歌煮好咖啡端上去后,就在一旁默默处理文件。
她在翻译部早习惯高强度的工作,宋亚轩扔过来什么文件,眼睛扫下去,将晦涩难懂的词做标注,一份文件基本五分钟搞定。
两人一个在桌前忙,一个在桌后忙。
宋亚轩今天就到这,散会吧。
宋亚轩拿掉身上的麦克风,一个半小时的会议让他很疲倦,这才发现手边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还有处理好的文件。
他抬起头,看到埋头工作的黎歌,认真专注,偶尔有词想不起来,就咬着笔头努力地想,模样有点可爱。
宋亚轩扬起薄唇。
怪不得刘部长总夸他部门的黎歌优秀,确实,工作效率很快,而且替别人工作也知道别人需要什么,能及时送上。
是他小瞧这女人,只把她当一个翻译了。
宋亚轩黎歌。
宋亚轩指头在桌子上敲了敲,问她:
宋亚轩如果有机会的话,你想去纽约分部吗?公司会给你准备房子。
黎歌纽约分部?
黎歌没想到他会跟自己说这个,一时没反应过来。
宋亚轩点点头,
宋亚轩对。
他知道给黎歌一个舞台,她就可以大放光彩,纽约分部正好适合她。
她要能帮他处理好那桩合作,这点恩惠也不算什么。
黎歌谢谢宋总的赏识,不过我不需要。
最终,黎歌还是拒绝了:
黎歌我还是喜欢总部,去了纽约分部可能不适应。
黎歌也有自己的想法。
她虽然进宋氏几年了,在翻译部也很优秀,不过没什么大成绩,年龄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