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我叫陆离,你管我叫陆哥就行了,总是叫‘离公子’太生疏了些。”
“好的,离公子!”
“我不是说⋯⋯”
“离公子⋯⋯”
“你!”
“好了,别说了,离公子,该到点儿睡觉了。”
胡朋真是个小机灵鬼儿,不管路小凡怎么说,诶,我就是不改,你能拿我这么办?
路小凡攥紧了拳头,最终还是直接回了屋里,蒙头大睡。
⋯⋯
车辙悠悠,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多金的胡朋在出了沙漠以后也不知道在哪里找来的车和车夫,这下可就不用走到腿麻为止了。
此时的他们已经走出了沙漠地带,到了身处于荒原的原城附近。
原城周围的环境还能稍微好点儿,但是它也是被沙漠包裹着的,干旱等问题的困扰还比较大。
“陆哥,原城马上就到了,等一会儿马车停了你就可以进去了,路上要注意安全。”胡朋在路小凡的不断“威逼利诱”下(实际上就是害怕路小凡的拳头),终于妥协,不叫他“公子”了。
路小凡点点头,道:“你们也注意安全,咱们下个月在学院见。”
“阿离,后会有期!”一向对路小凡有点儿意见的胡炎也是一反常态,对他的态度温和了一些。
“阿离哥哥,你到了原城,会想我吗?”胡雪姬呆萌地睁着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挺可爱的。
“会的。”路小凡给了胡雪姬一个侧脸,回答的声音很淡,因为他回答这个问题根本就没过脑子,很多问题都是他想东西的时候顺口回答的,就包括雪姬刚才问的那个问题。
马车吱嘎一声停了,路小凡看了看周围,映入眼帘的正是原城的巨大城门,这时候天还不是很晚,多多少少有些排队入城的人。
这座城虽然是在边界没错,但也需要通关文牒,当然了,在胡朋这个老妖怪的帮助下,拿个通关文牒不是轻而易举吗?
路小凡拿着简单的行李,接着就纵身一跃,跳到了马车外面。
看着那个金发的小哥哥逐渐远去了,胡雪姬有点不舍,在他走远以后,突然就带着哭腔喊了一句“阿离哥哥,我会想你的,就像你会想我那样!”
声音很大,但是路小凡始终没有回头,可是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包括他自己,他脑子里现在很乱。
他不知道自己去了原城以后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自己离开原城以后是不是就按照原先打算的一样去圣缨学院,总是,一切东西随时都会变,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名字嘛⋯⋯
就叫陆离算了,好记还好听。
其实,就算他改回原来的名字也不会有人怀疑他了,不仅因为他现在是人族,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精灵族的所有典籍记载上都明确指出精灵王的独子路小凡在十五岁的时候因为意外去世了。
所以,又有谁会把心思放在一个十七岁的人族少年路小凡身上呢?
自然是不会的。
一路畅通无阻地进入了原城,原城看起来和之前来的时候没什么变化,巷子里飘着火锅和串串的香,尽管不太正宗的样子,但总归比大多数城池里的食物要好吃得多了。
当然了,要是问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的小吃是什么,那绝对是冰糖葫芦。
于是街上就多了一个“咔嚓咔嚓”啃冰糖葫芦的少年,尽管因为样貌比较出众,总有一些人凑上前来围观,至于目的⋯⋯自然是看美男呐!
路小凡不搭理他们,主要不是因为懒,而是这糖葫芦还挺好吃,边吃边寻思着要不要再买一根,妥妥吃货无疑了。
他到了老友的府上,不过早就人去府空了,据说是搬到了上京城,老宅再过几天都要被人家签了契约的给住下了,路小凡自然也就是没人可以投靠了。
不过他也只是摇摇头,丝毫不在意似的,挑起行囊,一路向北,一直到了离出城的门很近的地方,找了个客栈住下了。
客栈比被夜宫控制的那个还要大一些,它的后院不是院,而是个bar。
这是个路小凡从未来到过的新奇世界——霓虹一样的灯光,巨大的舞池,总之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有了。
从口袋里摸出几张魔法币,付了钱。
路小凡回想了一下自己记得的那几样酒的名字,随口叫了一瓶whisky,倒入杯中,他看着杯中液体的如同琥珀一般折射着光泽。
他有些新奇地看着杯中的液体,接着就一饮而尽——酒的滋味没有看起来那么美好,即使是据说好喝的酒,到嘴里也不过如此。
这是他从十六岁成年以来第一次喝酒,确实是新奇的,不过他不想再喝第二杯了,一是因为不好喝,二是因为这里闪烁个不停的灯光让他发晕。
灯光本就和五色霓虹似的,总在不经意间往路小凡的眼睛里晃,加上形形色色的男女,大多穿着会反光的衣服,闪亮亮的一片,还有浓妆艳抹的女人像水蛇一样一扭一扭地往他这边凑乎,这让他很不舒服。
总之,这里给他的感觉就是乱。
周围环绕着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音乐,音质糊得一批,加上灯光一晃,感觉一切都是朦胧的。
路小凡没有看清楚那群女人的模样,其实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大问题的,他又不能把她们怎么样。不过要是放在以前,那群人绝对会没命的。
看着眼前的灯光和舞池,路小凡又迷茫了。
和胡氏几人相别只两个多时辰,路小凡却又不知道该去哪里了。
一杯酒下肚,在思来想去的功夫中,后劲儿早就上来了。
到不是说路小凡是个一杯就倒的,但可能是因为喝得太急了,也迷迷糊糊的了。
转身,欲走。
有人跟了上去,在bar的门口,看似不经意地撞了一下路小凡。
路小凡本来也没当个事儿,结果就感觉口袋好像变轻了,拍拍口袋,瘪的。
路小凡的第一反应就是遇见贼了!
接着他将手伸进口袋,戒指还在。
戒指还在就是万幸,口袋里的钱根本就没有多少,路小凡本来是不想要计较的,毕竟这地方乱得很,人们背后势力太多,他不想要去招惹。
只是路小凡觉得算了,某些人却不这么觉得。
路小凡的蓝宝石耳钉还挂在耳朵上,光芒一闪一闪的,加上曾经身为皇子的习惯,他拿钱的动作实在是过于随便了,加上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结果就是叫人当做肥羊,给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