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别人喝醉了,我一定会叫其他人来照顾。不过现在在我眼前的不是别人,而是福尔摩斯。别的什么人都不要紧,但如果是他,我必须留下。
就这样,原本属于我和玛丽的新婚之夜,我却留在了221B,照看老朋友。
这真是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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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我仍在221B。
当我正在考虑要怎么向玛丽解释时,听到门外有敲门声响起。我忙去应门,却看到玛丽在站在门外,她还是漂亮得体、面带微笑,就像两个月前我们初次见面一样。
“你看上去脸色不好,约翰。你昨晚肯定没睡好,让我猜猜,为了照顾你喝醉的朋友?”她的语气还是那么轻松温柔,并无半点责怪之意。
“是的,玛丽。原谅我没能好好陪你,他需要我。”
“我来可不是为了责怪你的。我知道你短时间内是不会回家的,所以帮你把包送来。我在这里面放了一些现金、一本医学周刊、两支镇定剂和你的日记。”
“日记?我从不记日记啊。”
“这我就不知道了,你自己看看吧。”说完,她就离开了。
我回到客厅,打开了日记本。我发现那是我儿时所写的,许多事情也早已忘了。反正闲来无事,我决定好好回忆一下那些幸福的童年往事。
“xx月xx日
这是我搬来伦敦的第十五天。
我以前从来不写日记,但今天,为了记住我可爱的朋友,我决定开始写作了。
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的新朋友是福尔摩斯家族的成员。他说,他叫夏洛克·福尔摩斯。
”
我再也不敢看下去了。
儿时日记的恐怖之处在于,儿童的语言简洁明了,且毫无忌讳。因此只要一读起来,就会勾起无数的记忆。
而我所害怕的,是因为我记得。我记得曾经有个朋友,记得我们曾经在一起是多么快乐,记得星空下的那些诺言......这些本应该美好的回忆,却因为我们的再次相遇,变得让人难以接受。而夏洛克·福尔摩斯,他并不像是那种会忘掉别人名字的人。
“华生,帮我倒杯咖啡好吗?”好巧不巧,福尔摩斯偏偏这时从楼上下来了。
“福尔摩斯,你怎么知道我还在?”
“我的华生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抛弃我这个老朋友。”
倒咖啡的时候,我因为完全没有什么心思,一不小心把滚烫的咖啡洒到了手上。
“哦,亲爱的华生,你总是那么不小心!”福尔摩斯忙冲了过来。
“福尔摩斯,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问出了这个问题。
“当然,我们都认识好几个月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装作听不懂的。
“我是指,小时候。”
“是的,我们见过。我很高兴你还记得。”他的语气是那么自然、轻松、若无其事。
如果我早些知道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就是他,如果我没有忘掉他的名字,如果我早些发现那本日记,如果......那我们在医院见面的时候,我的第一句话一定会是:
我想你了。
我静静地看着他。在发现每每出现在自己梦中的人正站在面前时,人们往往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