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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向北-壹

TNT——只言片语

借用民国时期背景

事件、人物、情节皆为虚构勿上升

“你还记得他吗?”

“我只记得……”

“我爱他。”

01

“乱世啊乱世,一座城里那么多百姓,个个儿都活在刀尖上,今日死了爹娘,明日便死了儿女,性命一丢,成了孤魂野鬼,连个哭丧的人都没有。”

“杀戮纵横,喋血而死,乱世中人的命运似乎是被枪杆子悬着的,摇摇欲坠,颓圮不堪。最后她也没能等来他的挚爱,她往后的愿望,竟是要去北方”

说书先生话音落下,周围一片掌声震耳欲聋,宋亚轩的手指摩挲着椅子把手.上的细碎裂痕,把眼泪藏进热闹之中,站起身来,转身离开。

北方,北方有什么好啊,宋亚轩就是从北方来的,那时候是南方潮,好多好多人家都搬去南方,宋亚轩家也不例外,不惜长途跋涉,路途遥远,来到了湿漉漉的上海。

不幸的是,他的父母在迁移过程中双双去世,只剩他一个,用七八岁的年纪的毅力,来到了家乡人口中热闹繁盛的上海滩。

他那时只知道南方好,上海最好,直到瞧见了一派繁茂的上海街市,才信了那些人的话。

这里的女人身材姣好,-身墨绿色的绸面旗袍穿在身上,旗袍上是一朵又一朵的水色芙蓉,柔媚多姿,裙衩开到大腿根,黑色高跟敲打在砖石路面上,声音清脆动听,摇摇晃晃走起路来好像宋亚轩在北方见到的盛夏荷叶,风一吹,摇曳着栖在一片碧蓝色的湖水之中。可北方盛夏短,这.里的“荷叶”却好似长胜不衰。

街市好像天上的一般繁华,车水马龙,灯火耀眼,每一处每一处都映在宋亚轩的黝黑瞳孔中,一片光点,挥之不去。

宋亚轩抬头一望,好高的天,甚至比以往亮些。后来他回想起来那时的天空,才知道,那不是高,是方窄。

他那时怎么会知道,繁华背后是血淋淋的刀子和硬邦邦的子弹。

他又饿又累,最终体力不支晕倒在一家大宅子门口,等他再醒来时,他已经成了方家的小少爷。

他慢慢了解到,这方家可不一般,与西城义家平分秋色,是上海的两大帮派,两家都有各自的武装力量,再加上人心不足蛇吞象,都想赶走对方,在上海这富饶之地一家独大。

方家家主名叫方珑。名字好听,人却一点都不和善,不苟言笑的样子常常吓得七八岁的宋亚轩躲在房间里不愿见他。

宋亚轩本以为自己会被方珑收做手下,给他办事,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方珑只是把他当做弟弟一样对待,还要那些下人叫他少爷,没有任何培养他做手下的意思。方珑甚至还将他的一双父母下葬,总之待他极好。

他在方家长到二十岁,方珑仍然像个少爷一样的养着他,不让他受一丁点的苦,他虽不懂方珑的心思,但是至少能够在这乱世中寻求一亩容身之地,这便是他当时最大的愿望。

02

宋亚轩走在街上,头顶是乌云,轰隆隆的雷声在耳畔,街道两旁的商贩也关了窗关了门——这是要下雨了。他却没有丝毫着急的意思,不紧不慢地走,风吹起眼前的彩色风车,他刚伸出手要去拿,雨就淅淅

沥沥地落下来,身上的衣服被雨水打湿片缕,他这才加快脚步,走回方家,

刚拐入巷口,他就看见方家门口有好几把大伞挤在一起,一群人围在一块儿,像是出了什么事。他快步走过去,一抬头就看见方珑打着伞站在不远处,注视着此刻躺在地上的人。

那人样貌约莫十几岁,个子很高,皮肤算不上白皙,但长相英气不凡。此刻那人躺在地上,眉头紧皱,宋亚轩在他身上扫视一圈,发现他的左大腿中了弹,正往外冒血,和雨水一起,在砖缝间流出一道血红色的河。

方珑一直在培养宋亚轩学医,所以宋亚轩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他蹲下身去查看那伤口,知道如果这伤口再不处理的话就会溃烂发炎,到时候这条腿能不能保住都是另说。他赶紧大声向方珑喊

“哥!救人要紧!”

方珑点了点头,摆摆手,几个人搬来一个担架,将那人放上去,抬进屋里。

宋亚轩回过头看了一眼那人的相貌,大拇指摁在心口处,胸腔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乱撞,这滋味难以言喻。他缓了缓神朝一旁站着的手下道:“去把张真源叫来。”

那人疼得好像快要失去意识了,宋亚轩大致查看了一下,弹头打得不深,但是血流不止,他俯下身,拍拍那人肩膀。

“如果能听见我说话就动动腿。”

那人咬着牙,努力地把伤腿向上抬起,支撑不了几秒,又落下。

还好没伤到神经。这时张真源带着医药箱赶来,和宋亚轩一起忙活了两三个小时,才把那颗弹头取出来。那人打了麻药,这会儿沉沉睡着,宋亚轩坐在床边,清理房间。

他洗了毛巾,给那人擦脸,擦去灰土才发现这人相貌比方才更要英俊,他注视许久,那种感觉又溢满胸腔,他深呼吸一口气坐下,指尖轻点那人冰凉的耳尖。

好一会儿,那人才醒过来,一转头就看见宋亚轩坐在床侧闭目养神,他微微动了动身子,宋亚轩立马睁开眼睛。目光交汇在空中,刹那间竟有几分隔着时空相望的不真实感,宋亚轩被这种感觉冲昏了头,呆呆地望着那人的眼眸,直至那人闪躲开,才算作罢。

‘谢谢。”

声音低沉磁性,宋亚轩的脸颊迅速烧红,摇摇头后轻声讲“不用谢。”

他长这么大,从未见过如此条顺盘靓的人,哪怕受伤了,也挡不住那人骨子里的些许少年侠气,一个动作一句话,都在宋亚轩心里打下深深的烙印。

“我叫宋亚轩,你叫什么?”

那人神色微变,眨眨眼,道:“我叫刘耀文。”

“耀、文,是哪两个字?”

“光耀的耀,文字的文。”

刘耀文话音刚落,房间门就被推开,方珑带着几个人走了进来,看了一眼刘耀文,转而对宋亚轩道

“你从外面回来还没吃饭,我已经叫人给你送到房间里头去了,吃饭去吧。”

宋亚轩看了看床上的刘耀文,又看了看方珑,点头答应,拎起桌子上的木头药箱走了。

一直到傍晚,方珑才从那房间里出来,宋亚轩在窗口瞧见了,赶忙从后门绕进那间房,刚打开门就闻见空气中的一股血腥味,他强忍着反胃的不适走进去,看见刘耀文的一条胳膊露在外面,强健的肌肉上赫然印着两条血痕,伤口不断渗血,滴答滴答坠落。

宋亚轩呆愣住,忙问刘耀文怎么了。刘耀文神色自若,摇摇头:“ 没什么。”

“我哥他和你说什么了?怎么好端端地弄出这两条伤口来?”

宋亚轩放心不下,从一旁的抽屉里取出药散,摁着刘耀文的胳膊给他上药。

“你是方家的人,你身上没有这东西吗?”

刘耀文转过头看他,眉目清秀,宋亚轩被这目光看得不敢抬头,耳尖悄悄爬上红色。

“没有啊。方家人人都要有吗?”

刘耀文收回视线,沉默地望着窗外昏蓝的天。

他向方珑说明了自己的来历,并且表明了忠心,方珑也欣然同意收他为手下,于是就给他留下了方家的标志,皮开肉绽的疼痛他也咬牙忍着,毕竟是寄人篱下,该吃的苦是要吃。

他回过头看了看宋亚轩正在给他处理伤口的认真状态,叹了一口气道:“ 我是西南边儿来的,那边军阀混战不休,我又不愿打那些没用的仗,一路逃命来到了这里,路过西城时被人当做是小偷,腿上就这么挨了一枪。”

宋亚轩点点头,没作回复,刘耀文眨眨眼

“你不好奇我吗?”

宋亚轩笑了,伸手拿过纱布,开始给他包扎,一边不停手上的动作一边说

“ 你想让我知道的,你自然会说,如果你不想让我知道,那我再好奇也没用。”

刘耀文一笑,看着宋亚轩给他包扎好伤口,抬抬胳膊:“多谢。”

外面的雨停了,积水从房檐掉下来,在窗前又下了一场小雨。宋亚轩想回去,刘耀文不好挽留,只轻轻道

“你晚上还会过来吗?”

“我晚上过来做什么?”

宋亚轩一边收拾药散一边笑。

“不做什么.....”

“我挺无聊的。”

刘耀文另一条胳膊枕在头下,目光落在宋亚轩露出的一截光洁小臂上,竟看得他眼热。

宋亚轩察觉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便不走了,坐在一旁,手里拿了一本书来看,刘耀文定睛一瞧,尽是些情爱小说,他扬扬.下巴

“你看这些做什么?方珑给你定了婚事吗?”

宋亚轩摇摇头。

这的姑娘儿都漂亮呦,个个儿都美得像朵花儿,芙蓉蔷薇凤仙,却都不入宋亚轩的眼,他曾打趣过自己,怕是日后要喜欢.上个男子汉咯,被张真源笑,他却不以为意。

他是自由如空中鸟的,他生来就是十足十地向善主义,爱情观这里更是不扭曲不夸张,既然喜欢,既然爱,那么爱谁都没关系。不过都是心跳怦然的瞬间转变成浪漫缱绻的永久,只要喜欢那个人,性别又有什么所谓呢。

好在方珑懂他的心思,一直也没张罗给他办婚事。他倒是很感激方珑。

他如今看这样的小说也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那说书先生今天说的故事实在让人动容不已。谁不知霍乱年代的爱情有如易碎琉璃,稍有疏忽就会四分五裂,所以人们懦弱极了,不敢再爱。

他深谙其中道理,但仍然为这故事落泪。

他合上书,给刘耀文讲了一遍这故事,刘耀文没什么其他的情绪,只是呆呆地望着他,认认真真地听他讲完了整个故事。

故事讲完了,半晌后,他才悠悠开口道:“故事嘛,都是假的吧。”

宋亚轩不觉得这是刘耀文不懂他在伤春悲秋什么,恰恰相反,他和刘耀文想到了一处——与其如此,倒不如将这事当作虚构,是假的,是不是就没那么撕心裂肺。

他和刘耀文秉烛夜谈,直至深夜,宋亚轩才回房睡觉。

如果问宋亚轩和刘耀文交谈是什么感受的话,宋亚轩或许会说一句

“小中见大,弦外余音”

03

将近一个月过去,刘耀文胳膊上的伤已经快要好全了,不过赫然一道还是有些吓人。只是这天渐渐热起来了,腿上的伤口竟不知怎的发了炎,久久也不见好,方珑每天来问,笑着拍拍刘耀文的肩,嘱咐他快点好起来。

刘耀文也笑着回应,可宋亚轩总觉得,两人之间的交流有些许的奇怪,不过具体哪里奇怪他又说不上来,索性不去揣摩了。他日日去张真源那里翻找自己小时候划伤后涂的药,那药长得像是北方的黑土,但是十分好用。

张真源瞧着宋亚轩在箱子里一顿乱翻的样子,伸手拿住桌子上的扇子给他扇风:“怎么着啊?那小子治病给你钱啦?你这么卖力帮他。”

宋亚轩一边翻一边没好气儿:“给什么钱啊,他已经是我大哥的手下了,我给他治病不是理所应当吗?”

说完就拿着一个褐色的小罐从一堆药罐中抬起头来,正对着张真源的扇子,凉爽的风从耳畔划过,稍微缓解了一丝耳朵的滚烫。

张真源看了看宋亚轩的神情,想说什么最后没说,咂咂嘴,放下扇子,只丢下一句:“你给我收拾好了。”就去屋前给人看病去了。

宋亚轩拿着那小药罐回方家,刘耀文居然下地走动了,正在翻看他放在桌子上的小说读本,他看了一眼屋外马上要漆黑的天,关上门,把药罐放在桌子上。

“你也想看吗?我那还有好几本。”

“我想看红楼梦,你有吗?”

“你怎么喜欢看古典文学?”宋亚轩疑惑。

因为以前在家总是听学堂的先生讲宝黛爱情,甚是有趣。”

刘耀文把着宋亚轩递过来的手臂,一瘸一拐地走到床沿坐下。

宋亚轩想起自己以前读《红楼梦》时,看到最后结局,哭得眼泪都沾湿了那书页,他可看不得这世间的分合苦痛。

“哪里是有趣?”

“看懂了就是悲。”

“看懂了才悲对吗?这才有趣。”

刘耀文盯着他。

宋亚轩沉默了几秒:“明天,明天我读给你听。”

刘耀文欣然应允。

第二天宋亚轩就把自己房内的《红楼梦》搬来了,这已经是很老旧的版本了,是许多年前宋亚轩在一位老人那里买的,老人告诉他说,这是他爱人的,她死了,死前最后的愿望就是要他把这部书卖出去,她说太悲了,不愿让他也悲。宋亚轩好奇,花重金买下这书,果然看了第一遍就泪流成河。

他开始每天给刘耀文读书,两人一天能读十几页,宋亚轩读得口干舌燥,刘耀文就很有眼力地给他递水,嗓子哑了就叫他歇着

一看看到深夜,宋亚轩拄着胳膊昏昏欲睡,刘耀文却起劲儿,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完后盯着宋亚轩的睡颜良久。

他不是什么精通文学之人,但也不是热闹的看客,他从狭隘的视角去看,即使看不到大背景下贾府的兴衰荣辱,却也知道,这是爱情悲剧,这情感不急促,细水长流似的,最终也还是干涸而尽,香消玉殒或是出家脱尘。

他不懂为什么那时的人对待爱情要这么隐晦,糅在诗词里,一个字拆成了好几半讲,拐弯抹角的。直到他开始审视他和宋亚轩的关系,他才明白,有些东西,说出来是难上加难。

可是这要怎么办?这里似乎不允许我们相爱。

日子渐渐长了,腿伤好像也快好了。那他和宋亚轩,还能这样多久呢?

刘耀文突然晃神,天生勇敢的他生平第一次有了逃离生死关口的想法——如果宋亚轩愿意,他好想带着宋亚轩去北方,那里是不是没有这样的嘈杂枪响。

前提是宋亚轩愿意......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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