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候躲债时的流离让我不得不建立起冷漠的高墙,毕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黑水街向来是个神奇的地方,没到那之前以为那住的全是混混。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十年前的我看到一个叼着烟卷飙着脏话的女人敲开我家门时还有些发怵,只见她端着盘饺子豪爽地说要照扶我们,一照扶便是十年。
住在A市里,我看过那些个光鲜亮丽的人虚情假意的一面,住在黑水街,我见证着那些个粗鄙不堪的人热情温暖一面。渐渐地,我也有了不少兄弟。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直到七年前的那个晚上。
我遇到了一个“血人”。
那天是顾女士的生日,我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为顾女士买了块蛋糕,从小巷抄近路回家。
当距家约莫还有五百米时,一股强烈的铁锈味涌入我的鼻子,让我泛起生理盐水。环顾四周,在望向巷尾的那一刹那,我看到了我永生难忘的一幕——一个浑身上下都染满血的少年蜷缩在巷尾的角落里,像是死了一般毫无生机。
鬼使神差的,我向他走去。一步一步,直到踩在血泊中才反应过来。
我疯了,我想。
朝不保夕的我,想救他。
冷漠自持的我,想抱他。
我把我染了血的,略微磨损的校服外套脱下来,试图为他止血。就在我接触到他的一刹那,一股大力将我抵在墙上。
一个看起来快死了的人,完全,将我碾压在墙上。
那股浓烈到刺鼻的血腥味让我害怕至极,虽然我看起来很淡定,但实际上我慌的一匹。
那眸子是银灰色的,有如一把出鞘的钢刀,带着刺痛人灵魂的冷酷。
“你受伤了,我来替你包扎一下。”
“不用问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救你。”
“……”
我说了不少话,他只是不置可否。银灰色的眼眸配上满身的血迹像是地狱索命的阎王。
但他的手松开了。
方便了我继续包扎。
我极力无视手上湿滑的液体,在他极长的伤口上包扎,神奇的是,我摸到了一块类似于玉石的东西。
见他没注意,我偷偷将其藏在裤兜里。
就当是我救他的报酬吧!我想。
现在回忆起这段过往,我还是觉得奇怪。
其一,我为什么会救他。
其二,我为什么会包扎。
其三,那个从他身上坠下的蓝色晶体是什么。
其四,第二天早上再经过小巷时,血迹去哪了。
其五,我为什么不怕血,我为什么会有恃无恐。
太多的疑惑,顾女士的平淡,以及第二天早上与平常别无二致的小巷,都让我觉得遇到他仿佛是一场梦。
只有躺在我手上的蓝色晶体和消失的校服可以证明我们见过。
对了,他还说了一句话,
他说:
“我不喜欢被同情,但我不讨厌被你怜惜。”
后期有反转,但还是从头甜到尾。
我只能说,殳爸爸的逼.格会更高。
现在是三章谢俞认清感情,然后再开启正文。
正文就是传说中最甜不过双向暗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