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毕业,在全年级的毕业晚会上,梦熙向列小帅表白了。
我坐在沙发上,透过人群的缝隙,我看见列小帅用力的抱住了她。
就像抱住了一个不可多得的珍宝。
我放下了那个还装着蓝色鸡尾的酒杯,匆匆地离开了这个嘈杂的地方。
硕士毕业后,我没有像小时候想的那样,像我爸爸一样当一个科学家,我回到了高中,成为了一名语文老师。
有一天中午,我高中的班主任找到了我,递给我一个蓝色的信封。
这是当年他在我的一本练习册里发现的一封情书,署名那个地方不小心被沾到了墨水,糊在一起看不清了。
我不知道是谁在我如火如荼地追求列小帅的高中三年里,喜欢过我。
上了一上午的课,我趴在办公室的桌子上,握着那封情书,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再醒来时,我看见了黑板上密密麻麻的公式,讲台上头发稀疏的数学老师讲得眉飞色舞。
我回到了高二,十七岁那年。
下课后,迷茫了半节课的我继续趴在课桌上。
“伊莎——”
我听见有人叫我。
盛夏的风吹着少年贴在额头上的红色碎发,他穿着干净的白色T恤,左手食指旋转着一颗篮球,右手握着一块巧克力。
他站在那里,不知道是多少人的青春。
他抱着篮球,娴熟地打开窗户,精准地把那一块巧克力抛给了我。
“呐,你要的巧克力。”
我接到那一只巧克力,是草莓味的。
这是我为了有更多机会见到他,拜托他每次体育课后帮我带的。
多年没有接触理科的我,只能比以前更加努力。
我记得高中那三年,为了追求列小帅,我的成绩起起伏伏。
重来一次,我决定要好好学。
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列小帅说在校门口等我。
当我终于收拾好书包,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教学楼突然跳闸了。
七年前在水族馆的海豚会场,同样的声音,同样的感觉。
恐惧像一桶冰冷的水灌进了我的心脏。
黑暗像一个魔咒,让我动弹不得。
在黑暗中,我甚至我无法冷静下来思考接下来怎么办。
就在我的心跳像黄土高原上一遍又一遍被击打的锣鼓时——
“别怕!”
有人拉住了我的手腕,对我说“别怕”。
我感到,他轻轻地把我的手放在了他的小臂上。
透过一层单薄的衬衣,很有力,也很温暖。
他牵着我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走到了楼下,有光的地方。
我下意识地挡住眼睛,透过指缝,我看清了眼前的人。
他长得很好看,眉目齐整,皮肤白暂,浓密的睫毛下是一双深邃的蓝色双眸,洗得近乎发白的校服穿得很整齐。
如果说列小帅是热烈张扬的太阳,那他就是山间清澈的湖面上倒映的一轮弦月,温柔而沉静。
“谢谢。”
月光和路灯罩在他的脸上,温柔得让我误以为他是一个天使。
“你怎么才来?”
列小帅一把将我拉过去,我险些崴到脚。
我们并排走在路灯下,灯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你……怎么会和他走在一起?你们认识吗?”
“教学楼跳闸了,他扶我下了楼梯。”
“我不认识他。”
我撒谎了,我当然认识他。
他是年级断层第一,金志勋。
我和他的交集不多,只是高中时,身为数学课代表的我去数学老师的办公室交作业的时候见过几次。
高中毕业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再听到他的名字,无非就是他又获得了什么奖。
“你怕黑?至于连楼梯都走不了吗?”
我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平静地回答,“列小帅,你知道吗,真正怕黑的人,在黑暗中,是连路都走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