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知欢
〈五〉
最后,虽然文章的情节很紧凑,详略得当,有起有伏,没有无意义的情节,但是在语言上还是要多多修炼,除去不要赘述以外,还可以不要写得太全。有一些事情是不需要在明面上交代的,读者在读的过程中是可以体会到话内之意的,作者再做解释后,反而会显得多余累赘。例如萧也行在写信时选择给泠秋而不是纪清宜,在这一点上首先我不太认同朝朝给出的原因,其次我也觉得其实不用解释。在身份上来说,纪清宜是公主,而萧也行目前只是一个被公主搭救并得到公主恩惠的一个身份。即使在长时间的相处后几人很熟络了,但身份地位的差距是摆在这里的,萧也行如果只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真的直接给纪清宜写信的话,是不符合礼数的。因此他写信给泠秋是正常的,无需过多解释原因。还有提及大理寺那一部分,上文中皇上的那一句话已经暗含了皇上对大理寺的掌握不是完全掌握,因此下文的那一段解释完全可以省去,即使这里是想为后文埋下伏笔也不用伏得这么明显,有上面一句足以。包括泠秋去接萧也行然后特意交代纪清宜异离去向的一段也是同样的问题,纪清宜是公主,泠秋是仆,即使萧也行如今已和纪清宜不是主仆关系,但他的身份地位依旧是低下的,公主和公主手下的人要去哪里,没有理由去向萧也行说明。
总的来说,我认为文章中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二。一是作者太想要将一些事情说清,生怕读者不明白。但就以朝朝目前的思量与笔法来说,完全不必有这个担忧,只要将事情讲清楚,所有的伏笔答案都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