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台灯微弱的光,郑嘉继续在日记本上忏悔着。
她的忏悔是空泛的。
不是为了某件具体的错事——比如中午没有好好吃饭、晚自习没有认真写作业,而是指向她整个人。
她指控自己自私、懒散、贪玩怠惰、鼠目寸光,做出种种伤害自己的行为。
在郑嘉的记忆,或者说被美化后的记忆中,她曾经是一个勤勉聪敏的小女孩。
一个永远的“第一名”,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那是多遥远的事啊。
嗯,仔细想来,这样的记录,她至少保持了整整六年,直到升入初中。
三年,不算太久,虽然已是她所经历过的人生的五分之一。
郑嘉的眼角余光,瞥到枕边的那摞书。
都是些闲书,小说,野史,散文,除了教材,什么都有。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很抗拒学习。
不知是因为害怕失败,还是因为害怕面对失败的自己。
郑嘉的初中生活过得快意又嚣张。
家里的电脑就在她的卧室。
所以,她可以半夜爬起来通宵玩游戏。
或者,也可以通宵用手机看小说。
反正,妈妈去世后,他们也不大顾得上管她。
直到中考前夕,郑嘉隐约感觉到了危险。
再作死下去,祸害的可是她自己的前途。
郑嘉开始临时抱佛脚。
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再说,毕竟还有小学六年的底子在,郑嘉险险地考上了老家小城里最好的高中。
至于她阴差阳错地,到了外地省城里的这所中学就读,又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