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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老天爷的私生子

明朝女医生

王雄看着十指如玉葱般的芊芊手指,无比郁闷走在通往帝都的路上。

官道之上古朴且陈旧,时儿能看到砖石铺设的地面,而多数则是碎石填充土路,使得道路坑洼不平。

远远吊着前面车队的后方,王雄早就向他们打听到帝都方向,听他们说是回乡祭祖,本要回帝都,愿带上一程,只是王雄自己知道自己事,奇装异服,行为古怪,去意不明,怕招上祸事,只得远远观察,再作打算。

已经三天过去,到现在王雄还是很难接受现实,穿越就穿越吧,也学学别人,来个出将拜相,倘若恰逢乱世纷争或能争个皇帝来玩玩。

而如今,居然穿成了个女身,而且还是自己认识的女驴友。

这次进山,已经是与这女孩第二次搭伴同行,一行七人,一场泥石流,王雄与这女孩最近,抱在一起同时穿越。

当醒来时,看着自己的尸体,惊悚自然不言而喻,悲伤的埋葬了自己的肉体。之后便用上此女儿身,花了两天才走出大山,直到遇上明人时,才知道,自己不但换了身体,而且还穿越了,王雄指天叫骂:死老天这是要玩死老子的节奏,老子的王途霸业呢,说好的老子后宫美人三千呢,屁的穿越必成神话。

好像没得选择了,只能纸醉金迷,做得一方富甲。

问为什么女人就不能指点江山,王霸事业呢?开玩笑,这点历史常识王雄还是了解的,想自己生存那个世界,已经非常开明了,又有几个女人能身居高位呢?遑论这个极度思想固化的年代呢,除非入得后宫,死得比皇帝晚上几十年,儿子还年幼,才能玩玩掌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戏码,但王雄自认:老子死都不弯。

前方一辆马车后窗处,不时探出一颗漂亮的脑袋,怯怯窥视后面跟随的王雄。

女孩名叫林婉瑶,此次出门本来开心的不得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如今又遇奇事,后面这人,虽一身泥垢,看上去狼狈不堪,但那高挑的身材,形同男子,还有一头白发着实奇怪,而且这女人更是随队前行几十里地,居然没有掉队,如是自己小脚怕是十里都走不动了,可见此女体力得有多好,回头问起身边娘亲,问道:“娘亲,那白发女子怎会这般模样?”

被唤作娘亲的女子,看上去年约四十来岁,人生经历并不丰富,时代的局限,女人一生秉承从父、从夫、从子的精神,以三男为纲,终生全都围绕三男转,见识自然就少了,她只在些传奇故事,民间野闻中偶有听说,只得有多少答多少的说道:“那女子看上去虽是污秽不堪,却面容甚是标致且年稚,配上她一头白发,好似传说中的童颜鹤发,不若是那山中精怪,或谪仙临凡不是?听你父亲说,那女子一口京腔,虽也有些音异之感,但大意能解,她也只是问了去帝都之途,却不愿上车同往。看那一身落魄样,着实怪可怜的,坏了一身好身体。”

    妇人可怜完王雄,老天爷感受到她的凄凉,开始下起淅沥沥的小雨,天边不时闪过一道道惊电,随后雷声四起。

    官道虽有些建设,但常年修整不易,多数时候还是路人自行去填那大坑,好让车队通行,因两道犁出来的深深车轮印子,在雨天就会变成两条小水沟,这个时候,车辆如若再前行,便会陷入泥中,再难拔得出来了,见此,车队前行一处凉棚,就停下避雨。

    十月的天,秋风如刀,特别是被淋雨的身体,很容易因为温差过大,导致感冒,在明朝没有感冒药的年代,可不是小事,随时都可能要了人命。

    王雄穿着女身,觉得有些阴阳颠倒,不过体质却好得出奇,比如之前的身体犹过之。再好的身体也不敢冒雨前行,找了个繁茂大树,拿着包里的浅蓝色透明塑料雨衣给自己穿上,又在大树旁休息了会儿。

    王雄自觉这身体素质不错,能一口气走上二十多里路才觉得有些累,着实了不起,很有些军人二十公里负重30公斤越野的感觉,可见当时这女孩说自己是半职业网球运动员不假了。

    品评完新肉身后,气也喘匀了,但心前面那车队走远,只得开始追了上去,帝都的路,今生前世王雄都不熟。

    沿着路,一路前行,转过一处弯角,前方豁然开朗,不远处可见被人平整的泥土地上,搭建个凉棚,应该是给路人息脚之处,路中王雄已经见过这类凉棚。

    但现在情况有些不对劲,一群衣衫褴褛的汉子看上去有三十几人,每人手执长刀、木棍把车队围在中间,旁边还躺着几具尸体,王雄有点印象,是车队里的家丁,而他们的钢刀此时散落一地,王雄猜想:怕是反抗被人杀了吧。

    由于这是个大弯角,王雄一出现,匪人就能马上看见了,这是想躲也躲不过去,只得硬着头皮走向凉棚。

    当王雄站定,看着一群惊诧莫名的匪人,他们肯定也是被自己这身行头给惊住了,但也不等他们先行问话,便先开口问道:“你们是在杀人越货吗?”

    说这话的时候,王雄眼神是冲着其中一个身材最高大,脸上一道疤的魁武的汉子问去的,因为看上去觉得匪首应该长这个样,五大三粗,脸上凶悍。

    不过王雄猜错了,走出来回话的却只是个精瘦矮小的汉子,矮匪三角眼不停滴溜溜转,来回在王雄身上打量,好似发现珍宝般,脸上露出淫荡的笑容,貌似捡到宝的神情在脸上展开,随即惊喜道:“好标致的可人儿。”

这句话让王雄脊梁骨都发寒,心中暗骂,这话应该是老子跟美女说才对,今天反被别人调戏。

把双肩包解下,放在一旁,又从旁边死尸旁,捡起钢刀,抖了抖,钢刀也不知是何样式,但听那刀身上的嗡鸣声,感觉应该是个不错的钢刀。只可惜王雄只会玩剑,但已然对阵,就没有必要在意是刀是剑了。

当年还在做小医生时,在外科急诊,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被病人家属砍伤后,王雄立志学习剑术,到时谁想砍老子,老子就砍死谁。王雄学得三门剑术,中国剑术、西洋剑术、东洋刀术都学了个遍,最后,能保证基本练习的地方只有东洋馆,因为西洋剑术要求多,学习的人少,而且很花钱,中国剑术则没有练习场地,更无比赛规则,无法对阵,最后只得又学习东洋刀术。经过多年练习,王雄杂糅三家之长,自成一派,已然有些宗师级的实力。

王雄练习剑术所求无非自保,朋友最后因受伤黯然退出医界。朋友的动手能力和学识都让王雄佩服,着实让王雄受到刺激发了狠劲,才苦心练习剑术。

西洋剑术,以灵动速度见长,东洋刀术以角度和步法见长,特别是步法,讲一个稳,步子永远粘着地面移动,身体稍放下,以腰为力,控下而制上,注意力全在刀上,中国的剑术步法上更讲灵动,与东洋步法相比,本就冲突,不过,王雄将这种粘地步法速度进行快速化后,得到很是惊奇的结果,很多时候,王雄并不刻意去攻击别人,而是用这个粘地的步法灵动去躲别人攻击,且乐此不疲,把东洋馆的人玩得要死要活的。

最后王雄得出个结论,做医生是副业,武道才是正途,虽然是玩笑话,但王雄真的爱上剑道一途了。

当王雄拿起钢刀,匪首本来淫荡的脸上立即阴云密布起来,换上一脸狰狞,王雄则微笑起来,暗道:用这具身体的耐力和速度,把你们当试刀石用,不要太好使。

比剑,王雄从来都是乐此不疲的,而且对待那些杀人越货者,更是早就想一偿心中之愿,侠客梦。

对于新身体,王雄也是了然于胸,感觉耐力和速度比之前要强得多,自己原身虽也长期锻炼,但因工作压力,时间永远不够,多数练习都在对剑的把握能力上,体力是有,而且比一般人要强,只是比起这具新身体来说,还是差了不少,这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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