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他的暗卫,却对他倾了心,她喜欢上了她的主人,喜欢到万劫不复。
初见时,她是街头流浪的小乞丐,是他,把她带到了王府,给了她新生,那个少年眉眼间的温柔,令她一见倾心。
她为他染上鲜血,杀了无数人。
他说他想得天下,她便机关算尽为他谋得皇位。
他说,他不想让他喜欢的女子受伤,她就在那女子那里衷心守护。
他从来不曾在意她为他做的一切,甚至觉得那是理所应当,可是他忘了,忘了没有一个人可以如她那样对他不离不弃,他忘了她对他的爱。然后,他错了,错的彻底。
他说,他要娶心仪的女子为后,她便杀了所有阻饶他立后的人。
在他婚礼那天,她一个人落寞的在梁上喝酒,不料一不小心把酒坛推倒了,他以为是刺客,安抚好怀中的美人,跳上房梁,谁料看到的是醉酒的她,他挑眉,冷冷地看着她,问“你在这里干么?”她似乎没有听道,摇摇晃晃地走向他:“主人,你知道吗,我喜欢你,第一眼就喜欢了。”他打了她一巴掌,“可我不喜欢你,早就告诉你不要动情”她笑了,笑得嫣然“属下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