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我拥有了。公司、豪车、别墅,不是因为我是富二代,而是因为大叔爱我。
我叫辛岚Q,是个孤儿。
本来我被一家夫妇收养,本以为会开启我的新生活,没想到这对夫妇却心术不正,每天变着法折磨我为快乐。
所以我逃了出来。
流浪的日子很不好受。
我要和野狗抢吃的,去垃圾桶翻东西的时候,还被混混追着打,有时候沿街乞讨的时候,还会被人踹几脚。
每次看着衣着光鲜亮丽的小女孩被妈妈牵着手,从我身边笑嘻嘻走过的时候,我无比羡慕。
有一天,我偷东西被逮住了。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像拎着小鸡仔一样拎着我。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周言旭,就是在这种狼狈的情况下。
我还不到他的大腿,他看着我的时候,却温柔地屈膝蹲下,与我目光平视,也不嫌弃我身上的臭味:“小朋友,先把东西还给叔叔好吗?”
我手里紧紧攥着响,是一个冷冰冰胸东西,他们说那是U盘。
我不动。
他依然耐心劝说:“把U盘还给叔叔,叔叔给你买吃的。”
听到吃的,我眼睛一亮,但流浪太久了,我想和他讨价还价。
“我可以把U盘还给你,但是你得给我钱。”
“死小孩,你还敢和周少谈条件,潘腻了吗,信不信我把你扔黄浦江Q去。”旁边的壮汉粗
声粗气地威胁找。
我怕得要死,但还是挺直了腰板。
“别吓她。”他的声音温温柔柔,“好,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我伸出了。五个手指头。
“五万?”
我摇摇头:“五百。”
五百,已经是我想象中的巨款了.。
他忍俊不禁。
我在大街上的电视见过很多好看的男人,可这刻,我觉得他是世界上笑的最好看的男人。“你叫什么名字?”他竟然很有耐心地问我。我咬了。咬唇:“我叫辛岚。”
听到我的名字,他瞳孔骤缩,眼底似乎掀起了。风暴,周身寒气骤降。
我怕地后退一步,五百块都不想要的时候,他却说道:“岚岚是吧,要不跟叔叔一起走?”
被他牵起坐上车的那一刻,我人生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我的人生,似乎开启了。另一个崭新的模式。
他带我去读书,教我学习礼仪,请最好的老师教我琴棋书画,并且他本人也亲自辅导我商场上的尔虞我诈。
别人的十八岁,还是青春飞扬,恣意妄为胸时候,而我的十八岁,却已经是端着红酒,和他周旋在各个酒会上。
我像是他精心打造的娃娃一样,周身上下再也找不到当初那个邋里邋遢的影子。
他从来不叫我辛岚,即便他第一次给我买跑车,第一次给我买豪宅,第一次给我创立公司,也只是说:“我家岚岚,值得拥有最好的。”
他很宠我,几乎整个周氏家族都知道他宠我,
刚进周家的时候,一堆人还暗地里骂我是小野种,可后来,这些流言蜚语统统不见。
大家见我,都是毕恭毕敬地叫我一声岚小姐。而不是辛小姐。
女孩子在豆蔻年华的时候都有崇拜喜欢的对象,我也不例外,周言旭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崇拜的男人,也是我梦寐以求想要嫁的男人。二十岁的生日宴上,周言旭因为高兴,多喝了。几杯,他本就生的好看,染上几抹红晕,加上迷离的眼神,更是让人心动。
我将他扶到了房间。
他的房间一直除了他自己,所有人都不能进入,当然也包括我。
“开始,我认为他房间放着什么极其秘密的东西,也就不去窥探。
可我万万没想到,他的秘密是一幅画。
准确的说,是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