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고독한 자

JULY随笔

石机视角,主要人物全部死亡预警。没有爱情,却有很多爱很多情。纪念我们一起走来的名侦探学院。

如果问问九十岁的人

什么是你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会说:三十年代因为我们甘苦与共

多年之后,梦醒时分。石飘还是会亿起合宿的那个下午,他站在小别墅的客厅里,颇具得意地唱起那首“光,从不吝啬锋芒*

那时候,所有的事情似乎都还是美好和谐的,没有争端,没有分离,只有两朵玫瑰般馥郁的乌托邦,在那个不经意的瞬间,汇成一束,流丽绽放。

已经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有人喊说我“凯凯”了。

去年,又或者是前年,不对,今年是牛年吗?我老了,老头子一个,腿脚不灵便,脑子也不灵光。记忆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但总之,在今天之前的某一天,那个年轻时跳舞落下腰伤的小老头终于从人生苦海中解脱了

那天之后,我就知道,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喊我一再“凯凯”了。

孙女替我拉开酒店的窗帘时,我才想起来,我们现在在北京。我的重孙孙很出息,高考考上了北大。孙女带我一起来送重孙孙上学,她还记得我想去未名湖畔看一看。

其实我真正想去的是北大光华,就是那个菁华萃集,连聪明到脑袋不长毛的老郭头都被称得资质平庸的顶级学府。可这些年来北大的楼拆了又盖,盖了又拆,各个学院的名字也都已经改过好几轮,这决泱大国,除了我们这些老不死的老头老太太,还有谁记得光华呢?

那些盛极一时的老物伴儿,终究还是沉眠在历史的河床中。

但所幸未名湖还在。北大还在。

我一岁一顿走在未名湖鲜,这里是全北京鲜少没有安装磁力悬浮轨道的人行道。我驻足,望着那一片粼梨的水,那个时候的老郭头也曾经像我现在一样站在这里看着湖面发保吗?那时候意气风发的青年学子们可曾想到有朝一日会有一个老难老人穿着外骨骼,站在他们漫步过无数次的湖边,透过波光回望他们暴视的目光?

至少老郭头想不到的,他走的时候,外骨格技术还只是学术期刊上一张薄薄的论文。

我又想起来孙女上学那一年,兴致转劲地说要带我去山东看看,那是我话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踏上山东的地界,也是我坚持要去他们生活过的地方看看的开端。

孙女在济南上学,我们的第一站都是直奔泰山。那年我七十多岁。第一次见到隆嫌微宗,终于明白老齐这晕子一刻不停向前进的冲劲究竟是出自哪里。泰山脚下长起来的孩子,看惯了崇山峻岭,自然抱有凌云之志。

四十三年,老齐硬生生为自己搭出一梁天梯。

老齐一直是一个不服城的人,一直到最后都是。

其实那一年,峻纬也病危了,只是我们一直照着没敢告诉他。老齐住院的地方需我女儿家很近,那段时间我就住在女儿家,每天充当外卖小哥给他送午饭。其实外类小哥也已经是个很久远的词汇了,无人机递送已经可以覆盖每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司我仍就率精要杂白送饭。其实我哪儿是去送饭,我只是想再多看看他。记忆里的他,无论做什么都从容不过,方方面面都照顾得极为妥帖,所以我希望他走的时候,也能被照顾得妥妥帖帖的。

他给全了生命中所有过客尊重,而他身后的尊严也总要有人守护。

我女儿说,这叫临终关怀。我骂她放展,老齐还好好儿地在这的着呢,谁他妈临终了。

其实那段时间,老齐清醒的次数寥寥无几,但每一次他都会努力撑到我推开病房门,眼我有说有笑吃上几口我暂来的热饭,然后再沉沉睡去。他假乎知道我每天回家都会对着前一天他一口都设动过的冷饭自己跟自己生闷气,所以即便脸色再难看也会努力明嚼咽下一些食物。有时得我劝他吃不下就别吃了,触解着手强狗吕起好几勺糊糊和菜寒进呢里,把脸颊窟得鼓鼓囊囊地,炫耀一般朝着我瞪眼

瞪啥啊瞪,人都老了,皮都松了,眼睛本来就没我大,再瞪也没我大。

老齐最后一次清醒的时候,他拿勺子来来回回搅着混着虾泥的粥,低着头不言语。我像年轻时训我儿子一样他如果不想吃饭就不吃,别摸来摸去精踢食物。老齐一反常恋,没有孩子气地眼我斗呢,只是淡笑,问我:“峻纬还好吗?

我想起蒲熠星颤颤巍巍拎着把挂着西瓜计的水果刀威胁我不能告诉齐思均有关峻纬重病的事,毫不犹豫地摇了据头。

“周峻纬可比你强多了,听说都这把年纪了还天天去健身房撸铁呢。”

老齐叹了口气,依旧是笑得淡淡的,他说挺好的。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一次,是他走在他前面了。

我本来还想跟他脚聊有关蒲熠星和唐九洲的近况,但老齐倚着床头的枕头,闭上了眼。我知道他这是累了,便收抬好饭菜,替他摇低床头,轻手轻脚退了出去。

三天后,我再到医院,听见了齐思均的死讯。

老齐的女儿把一个很大很沉的礼盒送来女儿家里,感谢我对老齐的照顾。

我说姑娘啊,你这就见外了,我和老齐几十年的兄弟,不过是互相扶持,哪里谈得上感谢这种话。

可老齐的女儿却很坚持要我收下礼盒,她说,这是老齐留给我的一份礼物。我心中一动

果不其然,打开盒子,里而是各种各样的相框,框着我们恋意青春的曾经。我挑出其中几幅挂在我的照片增上,蓝天白云下的黑西装旁是一片温卿灯光中的花花绿绿,倒也相得益

没过几天,我又从蒲熠星那儿,得知峻纬也走了。

走在老齐走的七天后

我又想起来明明了。其实这两年,我渐渐已经记不太清他的声音,他的模样,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印在心里,常常在夜深人静之时潜入梦来。我依稀记得,明明是我们几个之中最爱笑的,也是美起来最好看的。他似乎总是那样活力满满,像晚冬春初奋力绽故的迎春,纵然风雨如海,他自生机勃勃。

不过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后来,明明也要得成熟了许多。但我总觉得,只有那时候的他才是真正的他。

进都没想到最早离开我们的会是他。

直至而今,我都只知道明明当年是想上了一种急性血激病,救不了,没法救。那病的名字好长,充斥着我读不懂的生理名词,可明明的生命那么烦,我还没赶得及回到长沙见他最后一面,便收到一纸计告。明明最后的那段日子过得很痛苦,放射、化疗,将他折磨得生不如

死,形容枯稿。可在他留给我的信中,他却说自己很幸福。他知道阿蒲和文韬为了他动用全部人脉遍访名医,知道小齐哥和峻纬身在异地却为他牵肠挂肚、痘食难安,他知道九洲每天都与他的经纪人通话,确认他的情况,他知道我加班加点赶通告,跋山涉水不远万里用尽全力朝他奔来,他说:得友如此,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在那封信的最后,明明问我,如果他真的不在了:尿碌半生,他能不能换得这世界一声叹息。过了这么些年,我还是会常常理出那封信:不足20KB的信,翻来额去凝视最后那一行。我想说这世界薄情寡义,大众的记忆不过是短暂的一瞬,一切无关痛痒的生死别离刹那间都能被抛之脑后:这样的世界,一声长叹又冇何益。可每每望到最后,连眼眶都酸深发疼的时候,我都会在心里告诉他,会的,明明。

在那之后大约十五六年,蒲熠星告诉我,明明的病已经找到治应概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的治疗方法了。

年轻的时候,我看过一部音乐剧--那时候我周围有很多在唱、在演音乐剧的朋友,所以我觉常看音乐剧。

扯远了。年轻的时候,我看过一部音乐剧。在那部剧的最后,主角面临死亡时,他抬起头,他看到他的母亲、儿子、挚友、师长,他们静静地站在天边外,等候若他的到来。

那我呢?在我百年之后,会有人来该我吗?

我活了这么久,久到连我自己都已经忘记岁月的旋律,按理说,应该是凡事都能看开的年纪了。可是我看不开:我仍旧对一切恋恋不忘,我怀念21世纪初的乌托邦,我怀念那些三五好友谈笑风生的日日夜夜。

名侦探学院,那么古老的词汇,在大众记忆里早就腐朽成一节枯木,却是我生众中最耀眼的常青藤。我想再多活几年,多活一年是一年,至少这个世界上,总要有人记得些什么,那些时日才不会在岁月浪潮中被冲刷成虚无缥缈的存在。

总要有人记得。

我又开始做梦了,最近几年,我睡得越来越少:自然也不大做梦。可今天,我一合上眼,使感受到一阵强大的推力,推着我陷入一片白光的梦境。梦里是一群少年,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但我认识的少年着实不多,想必就是他们了。他们手换着手,启托着肩,站在白光中冲我微笑,我被推着缓缓向他们靠近:自己似乎也悦变为年轻时候的样子,

原来是这样,原来这就是死亡,我事脱开那永恒不变的推力,大步朝着他们奔去。他们的面孔渐渐明断,我看到他们大笑着,似乎被我鲁莽又滑稽的举动逗得不行。年轻的唐九洲伸长手臂朝我挥手,年轻的齐思钧双手拢在嘴边朝我大喊

“凯凯,慢点儿跑:别摔着!"

我冲向他们,冲进那个我朝思暮想,日夜怀念的拥抱。我紧紧地抱着他们,他们也紧紧抱着我,我们像初生的婴儿一样,紧紧地抱成一团,汲取对方怀抱中的一丝温暖.

百到他们化作点点光斑,飞向远方。

我坐入安宁的黑暗。

我拥有过刹那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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