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大眼睛,吞口水,迅速认错:“我错了。”
王先生继续笑得温和无害:“没用了,回家,现在。”于是,没什么抵抗力的我,在妈咪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下,成功地被王先生拐走了。
事实证明,不能逞一时口快,不论来得早还是来得迟,结果总是惨烈的。
第二天清晨,我是被震手机铃声吵醒的,看了眼来电信息。
是希文。
我突然就清醒了,立马起身掀开被子走下去,王先生被我吵醒,抬手揉眼睛疑惑地看我。我指了指手机:“我接个电话。”王源无奈,点点头,又顾自躺下去了。
我打开阳台的门走出去,然后又关好了玻璃门,才接通电话:“喂?”
“是乔小姐吗?”
听声音,希文的状态似乎不错。
“嗯,是我。”我笑着,“怎么想起来要和我通电话啊?”
希文的声音从点话那头隔山跨海而来:“我是专程打这通电话来感谢你的。”
“嗯?”
“我回到家乡后,在经纪人的策划下,拿你设计的那系列的衣服重新办了一场规模更大的展,前两天拿了奖。”她静静地叙述着,“我就想再疯狂几年,让自己不会后悔。”
她这样说,我忽然就觉得,其实希文和江辞,过于相像了。
我在阳台的竹椅上坐下来:“真好。你使你当初的选择变得正确了。”
选择是没有对错可言的,我们要做的就是用尽力气让自己当初的选择变得正确。
希文笑了:“所以才要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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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Jackson很少出现在工作室了,我照例每天上班,大部分时间里王先生都会送我到工作室的门口,只有一小部分时间我会自己挤地铁。
生活的柴米油盐慢慢的。每一次我做工作累的时候,从电脑里抬起头盯着边上王先生送给我的那盆多肉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恍惚间就想起了他的眼睛,然后情不自禁地笑,又重新收拾好状态,继续工作。
这天我工作完后,正准备收拾好东西给王先生打电话,隔壁桌的同事从外面出来,手里拿了一杯奶茶,一边喝一边径直走到我面前,一脸春光的笑:“你们家先生在楼下等你,让我通知你一下。”
“嗯?”我有些不好意思,“我,我现在就下去。”
远远的就看到王先生穿了那身粉色的卫衣——对了,那是上次我们逛商场的时候,我硬是说适合他给他买的,他当时还是一脸嫌弃的表情,现在居然穿上出来了。
我小跑着上前,笑嘻嘻地扯了扯他的衣服下摆:“这不是挺适合你的嘛。”
王源哭笑不得:“你买给我的,怎么着也不能辜负自家夫人的好意不是?”抬手就要敲我的额头,“我的面子都要丢完了。”
我后退一步,躲过了某人的“攻击”,在听到后半句的时候两只眼睛瞬间放光:“是不是你助理夸你这身好看了??还是那家的小姑娘在路上频频侧目,甚至叫你弟弟??”
王先生拉过我的手:“才不是!”然后把我拉上车,又给我系好安全带,“你到底是有多希望我招桃花??”
“咳,我就是觉得,粉色衬你年轻嘛。”
王源瞪大眼睛:“你觉得我老??”
三思后行是美德……。
-汣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