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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团队

取得和迷失(已坑)

乌尔斯在黑暗的石洞里摸索着方向,渐渐的,他的视觉开始适应黑暗,勉强可以在黑暗中看见一些东西了。

突然,他好像撞上了谁,他看向撞向自己的生物,那是一个半鱼人男孩,看尾巴的轮廓,大概是鲨鱼族,乌尔斯看着对方,问道:“呃,你是谁?”“你……你不要过来!”对方愣了一会,然后大声威胁乌尔斯,乌尔斯一头雾水,然后尝试着靠近那个男孩,男孩一甩尾巴,变回鲨鱼形态,看样貌,大概是某种个头小的虎鲨,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乌尔斯,并继续威胁:“你,你走开!如果,如果你敢靠近我,我,我就杀了你!”

乌尔斯内心不认为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小,而且不知为何胆战心惊的家伙可以杀了他,突然旁边游过来另一个生物,他看着乌尔斯和小鲨鱼,似乎很震惊,随后他突然高兴的喊道:“乌尔斯!”“啊?你,你是?”乌尔斯不是故意的,但是他实在是没法看清那个生物,只知道对方和自己一样是海豚,无法看见对方的长相。然后对方不大开心:“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啊……”乌尔斯很抱歉的说:“不好意思,我实在看不清你的长相,没法辨认你到底是谁。”“唉。”对方叹了口气,接着问道:“你还记得小时候最好的玩伴吗?”“啊,当然记得,难不成你是……塔米?”乌尔斯问道,对方再次开心了起来:“对对对!就是我!”“塔米,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乌尔斯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塔米身上,完全忽视了旁边正准备逃跑的小鲨鱼。塔米笑着抓住了小鲨鱼的鱼尾,然后对乌尔斯说:“当然啦,待会会和你解释的,先跟我去一个地方吧。”说完塔米带着乌尔斯,拽着小鲨鱼,往更深处游去。

血腥味越来越浓,乌尔斯不禁有些担心,但是他选择相信自己儿时的好友。他看见了被好友拽着的小鲨鱼,小鲨鱼也开始紧张的不断挣扎,不知究竟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不安。

终于,乌尔斯到达了目的地,那里的血腥味很浓,不过达不到让他感觉难受的地步,而且这里有些亮光,至少他能看得清这块区域和其他生物具体的样貌了,然后他看见了几具虎鲸和鲨鱼的尸体,还看见了……

成百上千只海豚,围在尸体旁边,有些看起来明显是在吃尸体,还有一些可能是刚刚吃过现在不饿,或者就是要等其他海豚吃完后再去吃,他们包围了乌尔斯,塔米和小鲨鱼,然后发现乌尔斯和塔米是自己的同伴,于是他们热情的招呼乌尔斯和塔米去吃那些肉,接着几个半鱼人用一根绳子绑住了小鲨鱼的尾巴。一个半鱼人拉着小鲨鱼往旁边走,乌尔斯则借着亮光,朝小鲨鱼那边看去,他清楚的看见,那个小鲨鱼身上,有着被咬伤的痕迹……

然后他问塔米:“发生了什么?”塔米向他解释道:“你应该记得,在一周前,我们海豚族一起合力杀掉了一头虎鲸对吧?”

“对啊,印象深刻。”乌尔斯回答道,塔米点了点头:“那个虎鲸的亲戚来找我们复仇了,于是我们全小区的海豚一起上了,尽管它们比我们大几倍,并且比我们凶猛,但是我们毕竟数量更多,而且更聪明,于是我们虽然损失了一些同伴,但是也把它们打的连连败退,遍体鳞伤。它们准备逃跑,于是往这个又黑又深的海域里逃,我们便追了上去,直到把它们中的大部分成员都给杀死。然后它们的血引来了鲨鱼们,不过有几个鲨鱼是智慧生物,其中就包括刚刚撞见你的小鲨鱼。它们一见到我们就发起攻击,我们本来就不怕它们,再加上刚刚弄死几只虎鲸,胆子更大了,于是一鼓作气,很轻易的就打败了它们。但是在过程中我们误杀了几只有智慧的鲨鱼,于是我们想:‘干脆就把其他有智慧的鲨鱼也杀了吧。’当然我们不会这么无聊!我们决定待在这里一会,通过虐待那些鲨鱼和幸存的虎鲸们取乐并且食用它们的肉生存,而那只小鲨鱼想要逃跑,但是,嘿,还不是让我们给抓回来了~无论如何,今晚我们将在这里举行一个盛大的派对,主角,就是那只想要逃跑的小鲨鱼!”

乌尔斯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今晚那只小鲨鱼将成为我们虐杀的对象!”塔米高兴的邀请乌尔斯:“你不来参加这场派对吗?会很有趣的!”

“呃……”乌尔斯在原地沉默着。

(第十二章完)

作者以下内容既没有否认海豚也没有否认人类更没有否认自然或法律,我只是阐述一个在收集资料后发现的事实罢了。

作者海豚是虐杀的好手,雄海豚为了交配会虐杀幼崽,虐待(不会主动杀但是有时会“误杀”)不愿意配合雄海豚交配的雌海豚,还会虐杀鼠海豚(虽然名字里有海豚两字,但实际上它们隶属于独立的鼠海豚科)我们必须肯定的是它们对鼠海豚的虐杀不会对鼠海豚野生种群的灭亡产生太大影响,也不能否认雄海豚做的事情从某个方面来说是为了方便它们繁衍后代。但是我们也必须肯定鼠海豚对它们的生存没有影响也不在它们的食物链上,所以它们虐杀鼠海豚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快乐。也不能否认海豚会在交配中获得快感(对于海豚来讲,雄性获得的快感比雌性多)所以雄海豚虐待不愿意同它交配的雌海豚其实也是为了自己得到性.快.感,虐杀幼崽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它的施暴欲一部分是为了得到性.快.感的事实。实际上,很多动物都是这样(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人类,不用多说),甚至就连一些智力比较低下的生物都会虐杀其他生物,甚至是自己的同类。所以人类虐杀其他生物或者自己的同类真的是罪恶的吗?这点从自然的角度来讲,还真不是(但是从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讲是罪恶的),每个生物最后的目标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复制自己的DNA,哪怕途中会出错(比如没有兄弟姐妹的同性恋/无性恋,或者是某个雌性收养了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孩子),但错误毕竟是少数,需要清楚的是,自然只在乎这个DNA所控制的生存机器能否在它所提供的环境里生存下来,如果你不能生存下来(哪怕那是因为有不来自该生态系统的生物的干扰或者是有来自非捕食者的虐杀),那你就是失败者,活该被胜利者虐杀甚至是被它们所灭绝,且实际上,一种生物(此处排除人类)将另一种生物逼到灭绝的例子或者是虐杀其他生物的例子在自然中比比皆是,人类在这些家伙里只是后来者,不过是最厉害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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