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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我不懂爱

随心所欲短篇文

林沅转了转手中的念珠,猛吸一口气,稳定心神之后,才淡定的开口,“小青姑娘,人妖殊途,虽然你姐姐如今嫁给了许仙,但你们总归是妖,平常还是以人身示人吧!凡人胆子比较小,尤其是许仙,万一被吓晕过去就不好办了是不是?”

青蛇尾巴摇了摇,然后身子一转,恢复了人身,她看着林沅,眼神里面充满了敌意,“你个死秃驴,你还好意思说这些话!要不是你之前送许仙香囊,我姐姐也不会被上面的佛法伤了,逼不得已现了原身修炼,谁知竟然被许仙看见了。今日我见你又过来找许仙,便趁他不注意抢了香囊,费了好大的劲才毁了它,”她瞪着林沅,冷声道,“法海,我姐姐从未伤人性命,还一直济世救人,你不能伤害她!”

林沅抬手,轻声说了一句“阿弥陀佛”,“小青姑娘,法海我不懂爱,那日看见白施主身上妖气冲天,以为她是恶人,因此送了许仙香囊保身,但既然白施主一心向善,和尚我自然不会再出手干扰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他看着小青,神情冷漠,“今日这番话,句句属实,既然我选择放过你们,只要你们以后不伤人性命,我便不会再过来,”说到这里,他愣了愣,补充道,“所以,以后遇见什么事情,你一定要劝你姐姐好好想想,不要再徒增杀虐,她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要想想自己的儿子,她如果出事了,她的儿子就没有娘了。”

见小青呆滞在原地,林沅发出一声长叹,心里却欣喜若狂,他都这样说了,水漫金山寺的事情应该不会再发生了吧?

他微微行礼,转身快速离开,一想起刚才看见的蛇身,他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回到寺庙之后,师父已经好了很多,他照顾他用过膳之后,正准备离去,他听见他冷声道,“一念净心是道场,胜造恒沙七宝塔,宝塔毕竟碎为尘,一念净心成正觉。法海,你要知道红尘世俗都是虚假的,一心向佛才是正道。如今你的心乱了。”

林沅闻言一愣,他一个21世纪的理工宅男,不信佛自然也不会有虔诚祈祷之心,心自然已乱,没想到他瞒过了所有人,唯独没有骗过师父啊!

他转身,缓缓走向床边,在他面前跪下,“师父,弟子自知有愧,可是,”他抬头看着他,冷声道,“红尘俗世太过诱惑,弟子做不到视而不见,心无旁骛,弟子祈求师父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好好想想。”

灵佑住持摸了摸他的头,无奈叹气,“禅不是离开生活,而是醒著生活。法海,你天赋极高,我相信你迟早有一天会醒悟的。”

林沅沉默着退了下去,关上门之后,他无奈摇头,“我真的是有心无力啊!”

三日后,一直没有传过书信的裴休裴丞相竟然突然传书让他回去参加他的六十大寿。

灵佑住持得知此事,在佛像前念了半天的佛经,才传了林沅面谈,告知了此事。

林沅沉默了许久,最后无奈叹气,“是祸躲不过,祸兮福所兮,我还是回去看一看吧!趁此机会,刚好斩断尘缘。”

灵佑住持尊重他的选择,让人给他准备了包裹,便送他上路了。

刚离开寺庙不久,林沅便跑去餐馆大吃一顿,这些日子天天吃素,把他吃的面黄肌瘦,难看死了,都白瞎了自己这张英俊的脸蛋。

当然,他还没有那么傻,穿着袈裟去吃肉,他特地换了一身简便的衣裳,还戴了一顶帽子,掩盖自己没有头发的事实。

一开始知道自己没有头发,他其实并没有太在意,毕竟他不是女子,不会那般在意头发,光头也有光头的好处,省钱省时间,他不用理发也不用花时间洗头。

可是后来听见小青骂他死秃驴,他每次照镜子,都觉得自己这个头越来越丑,后来甚至觉得和光头强十分的神似。

在寺庙里他不能留头发,出了寺庙,应该就没人管他了吧?

回府路途遥远,一路上他闲来无事,用之前在寺庙里偷偷捡的头发做了一个假发,戴上之后几乎没人能看出他是一个和尚了。

走了十天之后,林沅意识到一件大事。

师父给的盘缠他已经全吃完了,他又从未化过缘,此时钱包空空,他竟是一分钱都没有了!

他把自己的包裹翻来翻去,只找到一个金碗,估计是用来化缘的。

他拿着金碗,悲催的叹气,“师父真的是老糊涂了,竟然给我一个金碗,拿着这玩意去化缘,这不是刺激别人吗?怎么可能会有人给我钱啊?而且,”他垂头丧气的坐在地上,“有手有脚,我不能平白无故去向别人要钱吧?这要是在我原来的世界,我要是这样做,会被人用唾沫淹死的。不行,”他睁大眼睛,怒吼道,“我可是21世纪的人啊!怎么能如此碌碌无为,我不能是穿越者人群里面最差的人啊!”

他将金碗收起来,继续赶路,一路上冥思苦想赚钱的方法。

造原子弹?他是饿疯了吧,竟然出现了这种白日梦念头!

造枪?不可能!

虽说白蛇传故事有很多版本,但是既然这里的法海出家之前叫裴文德,那么此时应该是唐朝。

唐朝的百姓想要什么呢?他又能造出啥东西出来?

为啥电视剧里面的穿越者,一个个都牛逼的很,到他这里,就怂逼的很呢?

他每天宅在家里,真要说最厉害的,应该就是打游戏。可是这里怎么可能有游戏?冯·诺依曼此时还不知道再哪呢,怎么可能会造出电脑?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嘟囔,“也不知道这里的唐朝和历史上的有多大的相似,要是能见到李白就好了,我还挺……等等!”他猛的想起什么,惊喜的拍手,“唐朝百姓不是喜欢写诗吗?我从小背了那么多诗词,文言文,我直接把那些写出来卖,应该能赚到钱的啊!好在从小喜欢字画,毛笔字写的不赖,想不到竟然有一天能帮到我啊!”

他匆忙赶到集市,把金碗当作抵押品,借了纸和笔,摆摊开始做诗。

既然后世文人都还没有出生,他这便不是抄袭,而是借鉴。

刚开始来观看的人很少,后来人越来越多,对他的夸赞声不绝于耳。

“槛菊愁烟兰泣露,罗幕轻寒,燕子双飞去。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一名男子轻声念叨,“公子这词真妙啊!不知公子姓甚名谁?”

林沅抬头,看见一名俊朗男子,看起来约有二十六七岁,他回之一笑,“林沅,公子可是喜欢这个,只要一两银子便赠送给你。”他装作愁眉苦脸的样子,轻声道,“回家途中,盘缠不小心弄光了,迫于无奈才在此处卖诗词。”

他一眼看出对方是个文人,这番话肯定能让他产生共鸣,说不定会同情他,多给一点钱。

对方果然很大方,给了他十两银子,拿了十张诗词走了,离别前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朗声道,“小兄弟,在下李白,十分欣赏你,但愿他日能与你再见!”

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林沅失神的坐在原地。

那就是李白,诗仙李白啊!

偶像啊,他看见了偶像啊!

虽然这里的世界和他熟知的历史不太一样,但是这样的阴差阳错他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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