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刺客,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刺客。
我从不失手,鲜血在我的刃下飞溅,空气中总是弥漫着血的腥臭味。但,我对此早已习惯。
而我,便是玄武国第一暗影刺客
代号……柒
“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杀我!”
这是我最常听见的话,我每次都觉得很烦.
很烦,这真的很烦……
与其做没有必要的挣扎,还不如安安静静的死去.
血,早已浸湿了我.
剑下的怨灵也已数不胜数.
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错,更不觉得会有什么报应。这不过是刺客该做的事罢了.
这些人不值得同情
因为同情属于感情
刺客不需要感情.
“谨记刺客守则前三条”
“情感,是刺客的第一大忌”
“执行任务,不问原因,不问对错”
“任务之外,他人之事,绝不出手”
即使是你的亲人
即使是你的爱人
即使是你的救命恩人
刺客,是没有感情的
刺客,也不需要感情
感情,只会拖累你
无尽的杀戮,早已麻木了我,我到底在追求什么?可能,我从一开始便是错的,我的一切都是错的。
那就让它继续错下吧
我早已经踏入了无尽的深渊……
早就没有没有退路了
直到,一位叫伍六七的人闯进了我的世界……
光,照亮了我的一切
.
.
.
“你能不能把你的手电筒关一下?”我无语地说道。
“啊?哦,抱歉,我见这有点黑,所以就……我马上关!”伍六七尴尬地笑了笑。
没错,现在站在我面前的那位穿着白帽连帽衫的男人就是伍六七。
浓浓的黑眼圈,头顶三根毛,还有一腿的腿毛……我是真想给首领的脸上来一拳以解我心中之怒,他是哪根筋搭错了,发神经给我找个这么丑的。
没错,你还是没错。这个又丑又蠢的人——伍六七,就是首领找来的。
那天,他还高兴地跟我说要给我个惊喜
呵,还真是个“惊喜”
而且,还美其名曰:助理
说是什么帮助我减轻负担,缓解压力
其实,我更愿意称之为:累赘
我是真不知道首领在想什么,把那家伙弄来。虽然是个刺客,却是个话唠,很黏人,还弱到不行。
伍六七真的是一个刺客吗?我是真的很怀疑.
闲得慌,偏要多管闲事
不敢杀人,还反倒去救别人
沙雕憨逼很弱还蠢
真的是没人能救他了
“我只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必须死”
呵,可笑,杀人拿钱,不是很正常吗?但这句话我却始终说不出口。
“你不需要明白”
远处,一抹阳光穿过乌云射了进来。
我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他们变了
好像,除了做任务杀人,我好像有了别的事可以做
或许,是我变了吧.
“柒哥!快来啊!”
“柒哥,你看天气那么好,我们去玩吧!”
“跟你说哦,我的家乡,也就是小鸡岛,那里可美了,有空我带你去玩吧!”
“靓仔,打打杀杀的多不好,你还可以干别的事呀。比如说……去当发型师,我之前就是干这个的,到时候我教你咋样?”
“还有还有,要不我们去卖牛杂吧,这也很有趣啊!”
“哦!对!还有,等到时候我带你去小鸡岛的海边玩吧!或许还能遇见可乐呢!反正,小鸡岛可好玩了!”
“那,柒哥,等你不做任务了,我再带你去吧!”
“那时候,你肯定会对小鸡岛恋恋不忘的。”
“柒哥你看,除了打打杀杀,还是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好玩的地方你可以去做,你可以去看。”
“何必跟这些过不去呢?”
是啊,何必把自己弄得这般模样
到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或许,刺客真的可以拥有感情
或许,我还能重来
我好像,不是以前那个杀人机器了,
我开始信任别人,也会将后背交给别人。
而那个人,就是伍六七
他真的很傻
傻得连要杀他的人都要救的人
说到底,我开始变成了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
是啊
光,的确照亮了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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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_阿萧第一次写文
作者_阿萧新手一个
作者_阿萧写得不好的地方望谅解
作者_阿萧厚脸皮求收藏和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