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在美国法兰克福的一个旅馆中的501房间起来一个年轻人(他是本剧的主角)。王一铄他在末日中生活了十年,已经24岁了,这十年为什么能活下来的原因都是“苟”。
和以往一样他拿上m14—宾格75出去找食物和水,因为丧尸只能在晚上行动,所以晚上之前必须要回来。出了旅馆开着破烂的车时,在远方看到一个人,他停下来观察,此时他想到,这个城中没有一个活人。离最近的村开车也要1天最近刚去过那个村还是那样的死寂一片。如果他是个人在晚上,几乎不可能活下来。如果不是个人能是个什么,丧尸那东西在白天不可能活下来。王一铄冷静了一下,抬头看那里时,可是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完
王一铄妈的太少了最起码我是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