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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曲倾城泪

  终于到了那一天,那是宋军和蒙古大军最后的一次大战,来到蒙古将近也有半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两军交战无可奈何,死亡已经成为了习惯。

  血流成河、生灵涂炭。

  如果没有生在这个战争的时代,而是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那么就不用打战,就可以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可是可能吗?命运早已不可能改变。

  最终,他们还是赢了,宋军赢了,杨承靖赢了,蒙古军败了。

  “赢了,赢了,我们赢了。”素蝶兴奋的抱住了杨承靖,还没晃过神来,发现自己靠在他的怀里,迟疑了一下:“你干嘛抱我?”

  “明明是你抱我好不好?”

  尴尬,太尴尬了,她咋一兴奋就抱他呢!

  片刻后,蒙古军终于投降了,杨承靖用剑对着阿斜那思,可是阿斜那思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哪有人打了败战还如此开心啊。

  “你笑什么?”杨承靖不解,通常他打了胜战,跪在他面前的敌军不是吓得屁滚尿流,就是苦苦哀求他放了他,可是阿斜那思却没有,却如此开怀大笑。

  “能够败在一个英雄手里,我阿斜那思可汗无话可说,本王这一生从来没有失败过,可是今天我败了,可是我败的心服口服,杨将军是阿斜那思第一个敬仰的人,打心眼里佩服你。”杨承靖的厉害,阿斜那思打心眼里服了。

  杨承靖放下手中的剑,不知为何此时此刻他却无比高兴,他这一生打过无数次胜战,可是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开心,因为面前这个敌人不惧怕他,反而敬仰他。

  深夜,蒙古大军内。

  “来来来,喝喝喝,不要跟我客气啊。”阿斜那思是个铁真真的汉子,只要每次打完战就会痛饮几杯。

  今天虽然他们战败了,但是他却比赢了还要如此开心。

  “真是多谢可汗的热情款待,能够结识可汗这样的英雄,是承靖的服气,承靖这一生总是与人为敌,却没有几个真正的知己。”看到阿斜那思的款待和他的豪爽,杨承靖打心眼里敬佩。

  “那是他们眼拙,人生能拥有如此知己,那是美事一桩啊,若不嫌弃,不如咱俩结为兄弟如何,你我虽不是同一国人,却都是好强之人。”

  “承靖正有此意。”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他们对着蓝天白云,苍天大地,许下承诺,同生共死,患难与共。

  “承靖,你今年贵庚啊?”

  “二三。”他轻轻吐出两字。

  “那你得叫我大哥了,我可是整整比你大了五岁呢。”

  “是,大哥。”

  “哈哈哈,贤弟。”

  谁能够想到,这次蒙古大战让杨承靖多了一个知己,他结拜为兄弟,对他而言这是有史以来最开心的一天。

  第二日,他们便要离开这里,临行前。

  “贤弟,一路多保重,虽然你我不同国不同志,但是我们的心却是在一起的,将来你有任何的困难的时候尽管来找我,你跟弟妹成亲的时候别忘了请我喝喜酒,如果有一天你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你可以来投奔我,咱们蒙古草原就是你的家。”一路送杨承靖他们离开,一直到了边境阿斜那思才依依不舍的说。

  “我会谨记在心的,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无处可去了,我一定会来投奔大哥。”

  “好了,你多保重。”

  “你也是。”真是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这样的相聚,虽说短暂,但却能回味一生。

  经过半年时间,苏慕卿的功夫算是学的有模有样了,也难怪,他如此聪明,又有极高的天分,只要用心没有学不会的,他现在的身手和阿硌祺已经不相上下了,要是真的认真打起来恐怕阿硌祺都不是他的对手。

  “哈哈哈!!!好小子,你赢了。”都说他不是学武的料,他却不这么认为,只要有心,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义父,你不会是故意让我的吧。”

  “哪有,这次我可真的没让。”叹了叹气:“时间过得真快,都半年了,咱们可以离开这里了,终于可以去洛阳了,小子,我要先去普陀山祭拜我的祖父祖母,你就一个人先上路吧!咱们洛阳会合。”

  “好。”

  第二日,苏慕卿便离开了苏州,在去洛阳之前,他回到了当年的老家杭州四湖,这里还是如此的美,可是却事是人非了,恐怕已经没有人认识他了。

  苏家当年在杭州也算是个大富人家,是个书香门第,难怪苏慕卿全身上下就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书香气味,也许是出生于这样的家世,让他格外的有修养,举止谈吐之间都有一种高贵的气质,让人惹不住去喜欢他,接近他,他的完美近乎于没有缺陷,如果说有缺陷那就是太过于完美。

  一处竹林中,发现了杂草旁的墓碑,那是死去的人都会被安葬在这里。

  “晓梅,我来看你了。”原来埋在这地下的人,就是当年苏慕卿喜欢的人晓梅:“你想我了吗?我想你了,你知道吗?我遇到了一个和你一样善良对我好的人,她真的跟你很像,但是我知道她不是你,如果我告诉你我喜欢她,你会介意吗?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晓梅谢谢你,因为你让我明白了,错过的东西不可能再回来,所以…我不想放弃,我已经失去你了,所以我不能失去小蝶,你会怪我吗?”突然听到了一阵风声,他顿时明白了:“晓梅,我明白了,谢谢你,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晓梅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也是最可怜的一个人,父母很小就离她而去,而她却被卖到苏家当丫鬟,遇到苏慕卿,让她有了依靠,可是没想到却遭到了苏家人的反对,相爱的两个人就这样被迫分离。

  当时在外读书的苏慕卿全然不知晓梅被苏家人赶出了府,当他回到杭州的时候却到处寻找晓梅,却一直没有找到,直到来到了那个他们经常去的河边,苏慕卿才发现了晓梅的尸体,苏老爷要让晓梅嫁给当地的一个公子,晓梅不愿意便投河自尽了,苏慕卿千辛万苦好不容易以为可以见到朝思暮想的晓梅了,可是看到的却是晓梅的尸体。

  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离开了杭州,一路向洛阳的方向而去,一路上出奇的安静,连个人影都没有,难道这个时候就不应该出现一些劫财或是劫色之类的吗?我承认,是我想太多。

  此话一出,还真有啊。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话,留下买路财。”听,多俗的一句话啊,看那面前五大三粗的铁汉,不用问,两个字:土匪。

  义父说的果然不错,江湖险恶,这一代土匪繁多,还真就给他遇上了,还好他现在跟阿硌祺学了两手,不怕,正好还可以试试自己的身手如何呢,平常和阿硌祺切磋,他总是让着自己,让自己都无法使出真功夫。

  “听到没有把东西交出来。”好凶,你以为你是土匪苏慕卿就怕你啊,你以为他长得书生气息,他就弱不禁风啊,太小看人了。

  “我要是不交呢。”那都是苏慕卿的宝贝,岂能交给你们。

  “那就别怪我们了。”

  “大哥。”

  “干嘛?”没看到我们要开打吗?

  “你女儿发了高烧昏迷不醒了。

  啥,你咋不早说,早说就不打了:“什么?”还没等苏慕卿反应过来,那些个土匪便全溜了,谁都知道他们的头儿前几天当爹了,他媳妇给他生了个漂亮闺女,女儿生病了,他自然急得不得了,那还有空打劫啊。

  不是吧!!!你们这些土匪咋回事啊,你们不是要打劫吗?咋不打了,难道临时改变主意了,不好意思对面前这个俊男下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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