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缓缓推开房门,走近房间将门关上,脱掉沾染不少黑色臭烘烘的液体的外套和鞋子。
鼻子微微一动,房间里还是有着一股浓浓的尸臭味,赤脚走到窗前将窗户打开。
金灿灿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一阵微风拂过,带走了秦墨脸上的愁容,也带走了他内心深处的阴霾。
双眼微微闭着,深深的呼吸着外界的新鲜空气,他感觉到心情瞬间愉悦了很多,紧缩的眉头也渐渐舒缓开来,大脑也处于放空状态。
缓缓睁开双眼,他的眼中充满了渴望,是对自由的渴望。他多么想走出困了他整整三天的公寓,他太渴望外面的自由。
虽然外面充满了无限的危机,但是也总比困死在这座公寓内强吧,起码外面还有食物与水。
肚子里传来咕咕的抗议声,秦墨低头摸了摸瘪瘪的肚子,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转身向着小床走去。
他的小床很简陋,就是由两把长凳子上面放着一个大木板,木板上铺着褥子和被子,至于床单早已经被他当作绳子用了。
坐在床上,秦墨好奇的从裤兜里取出在阳光下闪着妖艳红光的红色珠子,将二十五颗的红色珠子全部放在被褥上,从中拿起一颗放在眼前仔细观察了起来。
珠子很小,从颜色上来看如同红色玛瑙一般美丽。从体型来看就如同一颗救心丸那么小一颗,整体非常光滑,同样充满了神秘感。
一想起珠子是有一股淡淡清香的,秦墨再次将珠子凑在了鼻前闻了闻,表面的黑色腥臭的液体早已经被他用床单擦拭干净了。
一股淡淡的清香涌入鼻中,同时刺激着秦墨不争气的肚子。
“好香啊!”
“这是什么东西,怎么会这么香,而且还在丧尸的脑瓜里面。”秦墨疑惑道。
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起来,仿佛是感到了那股清香味,同时刺激着秦墨的食欲。
“这玩意能吃不?”奇怪的想法出现在秦墨的脑子里。
一想起那股令人陶醉的清香,秦墨不由咽了咽本就不多的口水,干涩的嘴唇微微动了动。
这也不怪秦墨,毕竟整整两天一夜没有进食,强烈的饥饿感让他难以忍受这股清香。
秦墨摸了摸下巴,犹豫不决。不吃,馋!吃,怕有什么副作用。到时候就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那可真的是悲剧,他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来赌。
可是,秦墨一想起一楼走廊里密密麻麻的丧尸他不由开始动摇了,鬼知道那些丧尸到底什么时候出去,如果再不进食低血糖会更加严重。
“拼一拼!”秦墨眼神凌厉起来,咬了咬牙道。
拿起七八个血珠直接扔进了嘴里,舌尖冰冰凉凉的感觉,紧接着血珠融化开来,形成一股细流滋润着秦墨干涩的喉咙,流入五脏六腑。
舒服!秦墨浑身上下传来酥酥麻麻的感觉,虽然不知道这血珠到底有什么作用,但是管他呢,能管一时是一时。
“嗯?没了?味道挺不错的嘛!”秦墨咂了咂嘴巴,吐槽道。
肚子可算是有一点东西了,也没有那么强烈的饥饿感。
拉开旁边的床头柜,从里面取出一个空空的铁盒子,原本里面是装茶叶的,现在已经空空如也,一打开铁盖还有一股淡淡的茶香味。
将剩下的血珠全部放入其中,秦墨打算将这些等会再吃。
突然,秦墨胸口传来剧烈的疼痛,血液开始燥热起来,刚刚血珠的清凉感并没有消失反而与血液里这股炽热开始碰撞在一起。
一股撕裂感从两股气息碰撞在一起的地方传开,正是在胸口处。原本一脸惬意的秦墨脸上开始出现痛苦之色,渐渐变得狰狞起来。
疼痛还在增加,他艰难的抬起右手抓在胸口的衣服,衣服被扯碎他也完全感觉不到。
他弓起腰如同一只大虾一般,半跪在床上,额头青筋暴起,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浮现,滴落在床上,将其打湿一片。
他的双目出现血色,满脸涨得通红,一口银牙紧咬着,嘴里还传来“额”的痛苦声。
“啊!”秦墨无法再忍受这剧烈的疼痛,仰头嘶吼起来,声音透过窗户在空荡的大街上回荡着,零零散散的丧尸抬起头看向了秦墨所在的窗户,开始向着公寓的大门慢悠悠的走着。
攥着双拳,猛然砸在木板床上,发泄着痛苦。
这种痛苦足足持续了一分多钟才慢慢退去,秦墨原本模糊的意识渐渐恢复了过来,整整一分钟秦墨仿佛都过了一个世纪一般。
秦墨贪婪的呼吸着空气,从嘴里喷出热气,双眼也不再瞪大,额头的青筋也已经褪去。
“这这这,这是我干的?呼呼呼”秦墨喘着粗气看着满是狼藉的房间,脸上满是惊讶之色。
双眼所盯的床板上已经出现两个拳头大小的窟窿,水泥地板已经露了出来。床褥以及被子被扯的到处都是碎片,里面的棉花房间到处都是。
“我去,我啥时候变得这么牛逼了?”秦墨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幕,按照正常人的力量完全不可能将木板击穿,并且将被褥被子撕碎,他居然做到了。
震撼!
他并没有心疼什么家具,脸上一阵变换,最终满脸惊喜。
“是那血珠!对,是那些血珠!”秦墨大脑疯狂运转,回想起刚刚服用过的血珠。
秦墨强压着内心的喜悦,渐渐平静下来,连忙从地上找到铁盒子从里面将所有的血珠全部一股脑的倒进了嘴巴里。
入口即化,依旧是清凉的感觉传遍周身,他已经做好迎接痛苦的准备,可是过了一会他并没有感觉到那股剧痛。
“yi”秦墨轻咦了一声,那股清凉的能量被血液里的细胞所吞噬,仿佛无底洞一般,但是迟迟没有剧痛。
不疼也好,秦墨站起身子,走到桌子前测试了一下自己的力量。
桌子足足有一百二十斤的重量,秦墨先是用右手测试了一下,勉勉强强居然将桌子抬了起来。
“我去!不是吧,一百二十斤单手力量,这得多恐怖啊。”感受着胳膊传来爆炸般的力量,秦墨吃着上身满脸惊讶。
就算是有一只丧尸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秦墨也有信心将其脑袋一拳砸碎。
“真的太神奇了!”此时秦墨的内心已经被激动所占据。
拳头猛然出击,一股劲风呼啸,再次收拳。
秦墨满意的点了点头,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他都非常的满意。
从床头柜上拿过闹钟,看了一眼时间,此时已经是中午两点,距离天色暗下来还有不少的时间,他决定好好休息一下,恢复一下体力。
“还有三个半小时的时间,足够我休息一会了!”秦墨双眼绽放出夺目的光芒,眼中满是自信,抬起右手做了一个握拳的动作。
将地上躺着的矛拿在手中,把军营匕首去了下来。
自制矛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在一楼狭小的走廊里那么多的丧尸没有足够的空间供他施展,况且矛刺出拔回很浪费时间,丧尸群体而攻那么自己只有嗝屁的份了。
军营匕首的优势就是近距离贴身战斗,以他现在的力量足够将丧尸的脑袋轻松看了下来,也更有利于躲避其余丧尸的攻击。
从衣柜里随意翻找出一件衬衫套在了身上,衣服有点小了,不知道是他变高了还是衣服坏掉了。
坐在窗户上,秦墨吹着凉风,看着远处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大厦,以及空空荡荡只有零零散散的丧尸,秦墨不由叹息起来。
三天前,这是城市是多么的繁华,是多么的热闹,人们谈笑风生。可是现在,这座城市已经沦陷成了一座死城!
过了许久秦墨才缓过神来,扭过头看了窗户里折射的自己。
满脸胡茬,但是已经完全褪去了胆怯和青涩,在他的脸上则被坚毅和成熟所替代。
秦墨不由感慨起来,环境确实能改变一个人。
将军营匕首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照着窗户开始刮着脸上的胡子。很快,一张帅气十足的脸庞出现在窗户里,整个人看起来阳光灿烂,给人一种干净,利利索索的感觉。
“人,活着就要干干净净,利利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