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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红颜凶宅(二)

丁程鑫:怪异刑警白无常

清末时期,宣统皇帝溥仪被逼退位,连带着家眷被一同赶出了早已名存实亡的紫禁城,清王朝彻底结束,眼见京城硝烟弥漫,八国联军肆无忌惮地将先人用血肉堆积的历史践踏在脚下,然而百姓却始终麻木地屈膝着,已然是失去了华夏儿女的骨气。

一起与宣统皇帝出逃的还有一些所谓的「皇亲国戚」,其中,慈禧太后的妹妹叶赫那拉•蝶贞的重外孙女富察•菀若随家人一同逃亡,却在半路与家人走散,流落到了重庆。

当时,六岁的菀若在重庆举目无亲,身上的首饰以及仓惶携带的一些金银珠宝都被劫匪抢走,不过当时的劫匪怕洋鬼子打过来,只抢了菀若的钱,并不敢逗留,所以未来得及取她的命,但没了钱财傍身的菀若从此只能沿街乞讨为生。

菀若在濒死之际,一个戏班子的领班收留了她,一开始菀若只是帮戏班子打打杂,后来戏班子的班主偶然间听到了菀若哼了几句戏曲,觉得菀若不仅长得标志,声音也像夜莺一样婉转动听,便教她唱戏,不久,菀若凭借一曲《杜十娘》成名,成了知名花旦。

但是碍于菀若是「皇族」身份,如果被洋鬼子发现会有麻烦,戏班子就给她改名换姓,随班主姓何,取名美香。

而菀若一次唱戏时,与一个风度翩翩的教书先生相遇,这个先生气质温润如玉,受过新思想教育,反对一切不公与剥削者,而菀若在溥仪在位时,就对清王朝已经彻底失望,她与这位教书先生情投意合,教书先生也说过,终有一日,他要为她赎身,而菀若也痴痴地等待着那一天,等待与他远走高飞,等待与他一同踏上革命的热潮。

教书先生为了菀若,在离戏班子不远的地方买了一栋小房子,菀若每次唱完戏,都去那栋小房子找那位教书先生,久而久之,大街小巷都传遍了,那时,女人的名节是非常重要的,菀若的身份又是戏子,传出去后,菀若几乎声名狼藉,都说她是狐狸精勾搭教书先生,还有人传她是青楼或者大户人家逃出来的小妾,总之菀若从那时起,只要上街就会遭到众人的指指点点,那些为封建思想毒害的「贞洁烈女」更是恨不得啐她几口唾沫。

后来,教书先生对她说他接到上级指示,要去西安一趟,半个月就回来,回来就与她成亲,菀若就穿着一身鲜红的红嫁衣,日复一日的等着他回来,然而最终等来的,却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地头蛇带来的50大洋借据和抵押书。

原来这个看似温柔的教书先生是个道貌岸然的大赌鬼,他赌输了50大洋,没钱还,就答应放高利贷的流氓去骗取菀若的感情后,将菀若抵押给他们。

菀若知道后,心如死灰,她假意答应放高利贷的人会嫁给他,然而当天夜里,菀若就穿着她生前最爱的一件红色戏服上吊自杀了。

菀若怨气难消,黄泉的摆渡船无法载她,她只能在人间游荡,然而在人间滞留越久,菀若的怨气就越大,直到现在,她彻底变成了厉鬼。

宋亚轩(成年)“所以,就是这样,菀若现在已经是我们地府的头号通缉犯了,至于你们看到的这张照片,是她还是戏班子的戏子时,用何美香的名字拍的。”

向横“话说,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啊?”

刘耀文(成年)“地府的警局档案有写。”

说着,刘耀文拿出手机给向横和林说看了看。

刘耀文指了指手机通缉令上的那个印章道:

刘耀文(成年)“这是我们BOSS印的章,必须要把她捉拿归案。”

林说“她被捉回去会怎么样?”

刘耀文(成年)“枪决。”

林说“可是不去投胎又不是她的错!”

刘耀文(成年)“但她杀人了。”

林说“可她杀的人都该死!”

刘耀文和宋亚轩互相对视一眼,随后都叹了口气:

刘耀文(成年)“这是地府的规矩,BOSS可怜她的身世,给了特许,如果何美香可以停止杀戮,可以免除死刑,从轻处罚,但是何美香如果不停手,那只有枪决。”

林说“怎么个停手不停手的?”

宋亚轩(成年)“林说,向横,你们还记得今天被何美香拉进楼里的那个已经去世的老头吗?”

向横“记得啊。”

宋亚轩(成年)“那个老头就是当年的赌徒,今天晚上,如果何美香能放过他的灵魂,就能免去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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